罚钱一陪十。废坏常住物。一陪二。瞋心废坏者。一陪十。碗头洗碎。系粗率不仔细者。一陪一。原损欲碎者免陪。乱砍竹木者。一陪五。破坏风水者。一陪百。摈出。乱掘山地者。罚钱五百文。破坏风水者。罚钱一万。摈出。放债取利者。每两罚钱四百文。虽应人急。不取利息者。亦须白常住可否。不白罚同。旧有法名求改者。必本师已故。或本师是邪魔外道。或本师远在三千里外。或本师命其来改。方可。若知客糊涂开入者。罚钱五十文。失事。罚钱五百文。
不得已。或为作字。在家单身来求法名。无人识熟者。亦不允。放生所半月一警策。失误。罚钱三十文。看生人挝打生物致损者。罚钱五百文。致死者。罚已摈出。不加守护。致被恶兽伤害恶人盗去者。罚钱三百文。放牧损人花利者。计数双分陪偿。土工及皮作铁作等人久留山中至于四五日者。管事人计工罚钱。乃至十日者。罚工钱三倍。免务及诸罚银。不得仍前库房乱用。其钱悦众管匙。库房收匣。库头即令书记登簿。直院面证。待作福事支用。乱用。
一陪十。集众不至。罚钱十文。大集众不至。罚钱三十文。直夜人每夜察单。当举不举。罚钱十文。凡直夜。老者免。幼者亦免(老者七十。幼者十六)。帖单。直院悦众内书记同行。不得独专。独专罚钱五十文。园中种菜。其多生虫豸致伤物命者皆宜少种。可多种瓜茄刀豆羊豆豇豆芝麻等诸物。黑夜入山。罚钱五十文。腊尽行年考(式具别集)。
云栖共住规约别集
△(一)僧约
舍俗入山。单求何事。远离尘阓。专为修行。如或不然。来此何益。今与众约。能相体悉。乃可同居。不肯遵行。毋劳共住。
第一敦尚戒德约
破根本大戒者出院。诵戒无故不随众者出院。不孝父母者出院。欺陵师长者出院。故违 朝廷公府禁令者出院。习近女人者出院。受戒经年。不知戒相者出院。亲近邪师者出院。
第二安贫乐道约
饮食不甘淡薄者出院。着艳丽衣服者出院。泛揽经事者出院。争嚫钱者出院。田蚕牧养者出院。聚集男女做世法斋会者出院。
第三省缘务本约
无故数游人间数还俗舍者出院。习学应赴词章笙管等杂艺者出院。习学天文地理符水炉火等外事者出院。习学闭气坐功五部六册等邪道者出院。好兴无益工作者出院。
第四奉公守正约
非理募化者出院。侵克信施者出院。擅用招提之物者出院。废坏器用不陪偿者出院。偏众食者出院。不白众动无主僧物者出院。临财背众苟得。临难背众苟免者出院。
第五柔和忍辱约
破口相骂交拳相打者出院。威力欺压人者出院。侮慢耆宿者出院。
第六威仪整肃约
戏笑无度者出院。亵渎经像者出院。衣帽故不随众者出院。高声争论。三谏不止者出院。
第七勤修行业约
无故屡不礼诵者出院。执事慢不行其事者出院。恶人警策昏沉者出院。试经久不通利者出院。不信净土法门者出院。
第八直心处众约
挑唆彼此斗争者出院。树立朋党者出院。机诈不实者出院。谤讪清规诬毁清众者出院。情识私结不正之友者出院。
第九安分小心约
大胆生事者出院。谬说经论者出院。妄拈古德机缘者出院。无知著述误人者出院。招纳非人者出院。自立徒众者出院。擅留童幼沙弥者出院。己自不明。好为人师者出院。哄诱他人弟子背其本师者出院。无大故擅入公门者出院。妄议时政得失是非者出院。轻心谤斥先圣先贤者出院。以常住产业与人者出院。侵占人产业者出院。另为烟爨者出院。
第十随顺规制约
令之不行禁之不止者出院。有过。罚而不服者出院。住寺。名不入僧次者出院。梗法。不容知事人行事者出院。知事人更变成现者出院。凡事不白师友恣意妄为者出院。故与有过摈出人交往者出院。
△(二)修身十事
未论学佛。先学修身。今开十端。众当谛听。
一不欺心
谓盗常住物。骗施主物。装佛印经。斋僧起会。造寺铸钟。修桥砌路。如是财物。私己用度。乃至瞒人瞒官。瞒天瞒神。暗昧等事。皆名欺心。
二不贪财
谓虽不盗骗如前所言。但好积财帛。悭吝不施。置产收息。放债取利。皆名贪财。
三不使奸
谓当言之事。隐忍不言。当谏之过。坐视不谏。外示痴呆。内藏讥贬。皆名使奸。
四不用谋
谓不安天命。惟运人谋。或谋住居。或谋徒众。或谋经忏。或谋檀施。或谋作法主。或谋作戒师。乃至交结恶友。出入衙门。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