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其视之耽耽。欲之逐逐。以礼而优待之。在初则不足贵。在我则养贤以及万民。可谓上施光矣。于佛法中。则如贤良营事。善为外护。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
阴柔无养人之具。空居君位。故名拂经。居止之中。顺从上九。此亦养贤以及万民。为得其正者也。但可处常。不可处变。宜守成。不宜创业耳。此如虚己之贤君。于佛法中。则如柔和同行。互相勉勖。
上九。由颐。厉吉。利涉大川。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
以阳刚居止极。卦之所以为颐者此也。此如望隆之师保。可以拯济天下者矣。于佛法中。则如证道教授。宰任玄纲。
(巽下兑上)
大过。栋挠。利有攸往。亨。
约世道。则贤君以道养天下。而治平日久。约佛化。则四依以道化群生。而佛法大行。约观心。则功夫胜进而将破无明也。夫治平既久。则乱阶必萌。所宜防微杜渐。化道既盛。则有漏易生。所宜陈规立矩。功夫既进。则无明将破。所宜善巧用心也。
彖曰。大过。大者过也。栋挠。本末弱也。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大过之时大矣哉。
大者既过。所以必当思患豫防。初上皆弱。所以刚中。不宜恃势令挠。刚虽过而得中。又以巽顺而悦行之所以犹有挽回匡济之术。乃得亨也。永保无虞亦在此时。盛极忽衰亦在此时。其关系岂不大哉。
象曰。泽灭木。大过。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
泽本养木。而反灭木。大过之象也。惟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之力持之。庶学有本而养有素。可以砥柱中流耳。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世法佛法。当大过时。皆以刚柔相济为得。过刚过柔为失。今初六以柔居巽体之下。而在阳位。无功名富贵以累其心。唯庸德庸言下学上达以为其务者也。约佛法者。定有其慧。兼以戒德精严。故无咎。
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象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
刚而得中。又居阴位。阳得阴助。如枯杨生稊老夫女妻之象。盖过于下贤者也。约佛法者。慧与定俱。如先见道。后修事禅。故无不利。
九三。栋挠。凶。象曰。栋挠之凶。不可以有辅也。
过刚不中。任其刚愎。以此自修。则德必败。以此治世。则乱必生。故栋挠而凶。约佛法者。纯用邪慧。故不可有辅。
九四。栋隆。吉。有它吝。象曰。栋隆之吉。不挠乎下也。
刚而不过。足以自立立人。但居悦体。恐其好大喜功而不安守。故诫以有它则吝。约佛法者。亦是慧与定俱。但恐夹杂名利之心。则自利利他未必究竟。故诫以有它则吝。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象曰。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
虽云阳刚中正。然在大过之时。则是恃其聪明才智者也。享成平之乐。不知民事艰难。且不知下用贤臣。惟与上六阴柔无用之老臣相得。何能久哉。约佛法者。慧力太过。无禅定以持之。何能发生胜果。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
居过极之地。惟有柔正之德。而无济难之才。故不免于凶。而实非其咎也。约佛法者。正定无慧。终为顶堕。
(坎下坎上)
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约世道。则太平久而放逸生。放逸生而患难洊至。约佛法。则从化多而有漏起。有漏起而魔事必作。约观心。则慧力胜而夙习动。夙习动而境发必强。皆习坎之象也。然世出世法。不患有重沓之险难。但患无出险之良图。诚能如此卦之中实有孚。深信一切境界皆唯心所现。则亨而行有尚矣。又何险之不可济哉。
彖曰。习坎。重险也。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
善观心者。每即塞以成通。夫习坎虽云重险。然流而不盈潮不失限。何非吾人修道之要术。所贵深信维心之亨。犹如坎卦之刚中一般。则以此而往。必有功矣。且险之名虽似不美。而险之义实未尝不美。天不可升。天非险乎。山川丘陵。地不险乎。城池之险以守其国。王公何尝不用险乎。惟在吾人善用险。而不为险所用。则以此治世。以此出世以此观心。无不可矣。
象曰。水洊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常德行。即学而不厌也。习教事。即诲人不倦也。习坎之象。乃万古圣贤心法。奚险之可畏哉。此正合台宗善识通塞。即塞成通之法。亦是巧用性恶法门。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在险之时。不论自利利他。唯贵有孚而定慧相济。今初六以阴居下。毫无孚信之德。乃汩没于恶习而不能自出者也。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刚中有孚。但居下卦。则夙习尚深。未能顿达圣境。仅可小得而已。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不中不正。柔而志刚。自谓出险。不知前险之正来。此如邪见增上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