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万世不易之道而立此名也。上必有孚。乃可损下而元吉无咎。下必可贞。乃利有攸往以益上。虽二簋亦可用享。盖不过各论其时。但贵与时偕行而已。
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
山下有泽。则山必日损。君子以为吾心之当损者莫若忿欲。故惩忿则如摧山。窒欲则如填壑。俾复于平地而后已也。
初九。己事遄往。无咎。酌损之。象曰。己事遄往。尚合志也。
初与四为正应。宜损我以益四者也。四方阴柔有疾。故宜己我之事。而速往益之。则得无咎。然以刚益柔。但使斟酌得中可耳。勿令过也。以刚正而应柔正。故往则合志。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九二刚中而不过刚。六五柔中而不过柔。各守其贞可矣。又何须更往益之。以成过犹不及之凶哉。弗损而益。其益乃大。故五有或益以十朋之龟者。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六三与下二爻。皆损下以益上者也。初二仍阳。三独变而为阴。三人行损一人矣。今以一阴上行而益上九。在我固为国尔亡家。而上九阳刚。反能以弗损之益益我。不亦得其友乎。所以凡事宜专一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阴柔不中。疾也。初九已遄来益我。我但资初九以自损其疾。则初有喜而我无咎矣。遄指初九。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柔中虚己以应九二。九二守贞。弗以有形之物益之。故能使天下归心。罔不来益以重宝也。盖人君能虚心用贤。则合于上天。而自上祐之矣。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上九受六三之益极矣。苟不有以报之。三虽无怨。人必不服。安能无咎。安能贞吉。安能利有攸往。然欲益三。正不必损我也。盖三之为臣。固所谓国尔亡家者。但深鉴其一人独行之诚。则大得其志。而三以为得友矣。是谓弗损益之。
(震下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损而有孚。则与时偕行。可以致益。此世间盈虚消息之理也。增道损生。则日进于自利利他之域。此观心成益也。攸往以处常。涉川以处变。苟得其益之道。则无不利矣。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中正。指九五六二言之。震巽皆属木。故其道可涉川。天施。故坤得其初爻而为震。地生。故干得其初爻而为巽。然不止于震巽而已。举凡坎离艮兑等。无非天施地生之益。故其益无方。而与时偕行也。益即全体乾坤。全体太极。全体易道。其余六十三卦无不皆然。圣人姑举一隅。令人自得之耳。佛法释者。损佛界之上。以益九界之下。损己利人。故民说无疆。本高迹下。故自上下下。而其道大光。天行。圣行。名为中正。梵行起于婴病二行。名为木道乃行。放光现瑞以动之。四辩说法以巽之。开圆解以显性德名为天施。立圆行以成修德名为地生。种而熟熟而脱。番番四悉。名为与时偕行。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风以鼓之。迁善之速也。雷以动之。改过之勇也。陆庸成曰。风之入也最微。故片善不遗。纤过必剔。雷之发也最迅。故迁无留念。改无停机。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居益之初。受上益最厚者也。以下位受此厚益。可安然无所事乎。然刚正而为震主。必能大作以致元吉。则无咎矣。苏眉山曰。益之初九。损之上九。皆正受益者也。彼自损而专益我。将以厚责我也。我必有以塞之。故损上九利有攸往。益初九利用大作。然上之有为也其势易。有功则其利倍。有罪则其责薄。下之有为也其势难。有功则利归于上。有罪则先受其责。故元吉而后无咎。以所居者非厚事之地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阴柔中正。以受九五阳刚中正之益。惠我以心。而不惠我以物。故能使天下归心。罔不来益我以重宝也。为臣则永贞吉。不可因天祐人助而异其心。为王则用享于帝吉。自新新民而其命维新。象曰。自外来者。明其非心所期。以本无计功谋利之私故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不中不正。居下之上。而受上九之击。其击我也。正所以益我也。知凶事之真能益我。则无咎矣。位虽不中。而有孚则为中行。可以告公用圭。公指上九。圭以通信。信通则圭仍还公。不取公之物益我。但取公之击以益我耳。恒人每以凶事为非益。故圣人特明凶事之益固有之。能信凶之为益。则不凶矣。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六四与上二爻。皆损上以益下者也。五上仍阳。四独变而为阴。是直以身殉民。岂非迁国之象。岂非中行之道乎。初爻既受我益。刚而得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