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4-佛藏 -16-嘉兴藏

83-大藏一览---第30页

礼拜供养。犯轻垢罪。
○复次饮酒者。过失无量。若过酒器与人饮者。五百世中无手。何况自饮。及教人饮。犯轻垢罪。
○复次食肉者。断慈悲性。犯轻垢罪。
○复次持戒佛子。作是愿言。宁以此身投火坑刀山。终不犯佛经律。及与女人作不净行。宁以热铁缠身。终不以破戒之身。受檀信衣。宁吞铁圆。终不以破戒之口。食檀信食。宁卧猛火。终不以破戒之身。受檀信床座。宁受鉾刺。终不以破戒之身。受檀信医药。宁投热镬。终不以破戒之身。受施屋宅。宁椎碎身。终不以破戒之身。受人礼拜。宁挑两目。终不以破戒心。视他好色。宁锥搀耳。终不以破戒心。听好音声。宁割去鼻。终不以破戒心。贪嗅诸香。宁断其舌。终不以破戒心。食人百味。宁斧斫身。终不以破戒心。贪着好触。复作是愿。愿诸众生成佛。菩萨。不发是愿。犯轻垢罪(繁不尽录。略举三四。梵网具明)。○(克字函)。
优婆塞夷五八戒  比丘僧尼一十条
受五戒文
(白衣受戒。先礼三宝。胡跪合掌忏悔三业。然后受之)。
我(某甲)从今尽寿。归依佛两足尊。归依法。离欲尊。归依僧。众中尊。(三说)。
我(某甲)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于释迦牟尼佛法中。乐受五戒。为优婆塞。当证知。(三说)。
汝(某甲)听是释迦牟尼佛。为优婆塞。说五戒。凡优婆塞。当尽寿护持。何等为五。尽寿离杀生。是优婆塞戒。能持不(答能)。
尽寿离不与取。○离邪淫○离妄语○离饮酒(问答如上)。
受八戒文
我(某甲)已受三归竟。从无始生死以来至于今日。身业不善。杀盗淫。口业不善。妄言绮语恶口两舌。意业不善。贪欲。瞋恚。愚痴。邪见。如此众罪。今向十方诸佛。诸尊菩萨。得道贤圣。现在师僧前。求哀忏悔。
我(某甲)忏悔已竟。身业清净。口业清净。意业清净。是名清净住。从今至明旦。习学诸佛不杀。不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不坐卧高广大床。不着香华璎珞。香油涂身。不作唱伎乐。故往观听。过中不食(三说)。
我(某甲)已受八戒竟。以此功德不求转轮圣王释梵诸王人天之乐。愿尽诸烦恼明知一切法得成佛道(优婆夷并通用)。
受十戒文
我(某甲)求大德。为沙弥和尚。愿大德。为我(某甲)作十戒。和尚我(某甲)依大德和尚故出家受十戒。(如是三说。戒师应教)。我(某甲)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出家。是佛婆伽婆释迦牟尼出家。我亦随佛出家。和尚某甲(三说)我(某甲)归依佛。法僧竟。是佛婆伽婆释迦牟尼出家。我亦随佛出家竟。和尚某甲(戒师应言)汝某甲听是佛婆伽婆释迦牟尼。为沙弥说十戒。
尽寿离杀生。是沙弥戒。汝能持不(答能)。○尽寿离不与取○离非梵行○离妄语○离饮酒○离坐卧高广大床○离着香华璎珞香油涂身○离作唱伎乐。故往观听○离受畜金银钱宝○离非时食(问答如上)。
○如是沙弥十戒。尽寿不应犯。当供养三宝。当供养和尚阿阇梨。一切如法教。不得违逆。勤求方便。学问坐禅诵经。于佛法中。当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果。辟支佛道。至大菩提。(训字函第二卷)。
戒虽品类有等差  心或优劣无定限
智度论云。破戒者。堕三恶道。若下持戒生人间。中持戒生六欲天。持戒又行四禅四空定生色无色界。上持戒有三种。下清净持戒。得阿罗汉。中清净持戒。得辟支佛。上清净持戒。得佛道。(德字函第三卷)。
佛报恩经云。戒有上中下。五戒是下品。十戒是中品。具戒是上品。五戒中又分三。如若微品心受戒。得微品戒。若中品心受戒。得中品戒。若上品心受戒。得上品戒。十戒具戒亦各三品。如五戒说。上品心得五戒。是上品戒。中品心。得十戒是中品戒。下品心得具戒。是下品戒。以是义故。随心有上中下。得戒不同无定限也。(器字函第六卷)。
立制作为所不应  互检持犯之有异
报恩经云。五戒优婆塞有五不应作。一者不得贩卖畜生。二者不得贩卖弓箭刀仗。三者不得酤酒。四者不得压油。以天竺麻有虫故。若无虫处。压油无过。五者不得作五大色染业。外国染法多杀诸虫。秦地染青。亦多杀虫。堕五大染数。(器字函第六卷)。
优婆塞戒经云。五不应为。不为罗网。不卖毒药。不为酿皮。不为樗蒲棋博。不为种种伎乐。又五。不应游屠儿。淫女。酒肆。国王。旃陀罗舍。(克字函第三卷)。
摄大乘论云。戒中或声闻是处有罪。菩萨于中无罪。或菩萨是处有罪。声闻于中无罪。释曰。如来制戒。有立二意。一为声闻自度。故制戒。二为菩萨自度度他。故制戒。声闻菩萨。立意受戒亦复如是。故此二人。持戒有异。如声闻安居中行则犯戒。不行则不犯。如菩萨游行而于众生。则有利益。不行则犯。行则不犯。(与字函第一卷)。
律章轻重有明文  劫数攸长诚可惧
僧羯磨云。犯波罗夷者。如断首已。不可复起。不可共住。(入字函第一卷)。
毗尼母云。波罗夷者。弃诸善法。永无忏悔。名僧残者。有少可忏之理。若欲清净。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