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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占察善恶业报经玄义-明-释智旭-第28页

r>  义不异者。同是因缘生法。同皆卽空卽假卽中也。体不异者。同以三德秘藏为体也。为心所摄者。见相二分。皆依自证分起摄末归本。总名唯识。唯识卽唯心也。
  (子)二就缘起会
  又一切诸法。从心所起。与心作相。和合而有。共生共灭。同无有住。以一切境界。但随心所缘。念念相续故。而得住持。暂时为有。
  从心所起。卽依自证分而起相分也。与心作相。卽与见分为亲所缘缘也。和合而有。谓不可分别心境之际畔也。共生共灭。谓刹那无前后也。同无有住。谓心境无不初生卽灭。终不迁至第二念也。第二念之心境。但与前念相似相续。所以似常似一。昧者不知。妄计为常一耳。初明体竟。
  (辛)二明相三。初标名。二别释。三会释。(壬)今初
  如是所说心义者。有二种相。何等为二。一者心内相。二者心外相。心内相者。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真。二者妄。
  上明众生心体。体无分别。量周横竖。具同十界。全妄卽空假中。不可思议。那得论相。然以无相。无所不相。故得有二种相。当知二相卽皆无相。所以名为相大也。心内相者。实非在内。但以自证分及证自证分。微妙幽密。不可见故。故名心之内相。心外相者。宝非在外。但以相分及与见分。作用显然。世共许故。故名心之外相。内相外相。同名为心。则心外更无他物也。又于内相分真妄者。真卽诸心心数四分所依理体。亦名实相。此真虽徧内外二相。以微密故。且名为内。妄卽诸心心数各内二分。迷真而起。卽以真如为体。无别自体。故名为妄。此妄亦无方隅分剂。以不可见。且名为内也。
  (壬)二别释三。初释真。二释妄。三释外相。(癸)今初
  所言真者。谓心体本相。如如不异。清净圆满。无障无碍。微密难见。以徧一切处常恒不坏。建立生长一切法故。
  上明体中。则摄一切生灭同归真如。以真如外无生灭故。今明相中。则摄一切真如同归生灭。以生灭外无真如故。所言真者。犹起信论所言觉义也。心体本相者。卽所谓离念相者。等虚空界。无所不徧。法界一相。故云如如不异清净圆满等也。秖此觉义。则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故云建立生长一切法也。又如如不异。卽性体。圆满难见。卽性量。建立生长。卽性具。
  (癸)二释妄
  所言妄者。谓起念分别觉知缘虑忆想等事。虽复相续。能生一切种种境界。而内虚伪。无有真实。不可见故。
  所言妄者。犹起信论所言不觉义也。起念卽是业相。不觉心动。说名为业。卽诸心心数。各有内二分也。分别觉知缘虑忆想。卽能见相。诸心心数各有见分是也。所生一切境界。卽境界相。诸心心数各有相分是也。而内虚伪无有真实者。依本觉故而有不觉。念无自相。不离本觉。若离觉性。则无不觉。故此不觉。别无真实自体可得见也。
  (癸)三释外相
  所言心外相者。谓一切诸法种种境界等。随有所念境界现前。故知有内心及内心差别。
  随有所念境界现前。卽依自证分起相分也。故知有内心及内心差别。卽由所缘相分。显示有能缘见分也。相分如镜像。见分如镜光。故名心之外相。非谓在心外也。自证分如镜面。证自证分如镜背。故名心之内相。非谓在心内也。譬如镜面镜背。以铜为体。别无自体。故名为妄。本觉真如。譬如镜铜。故名为真。以真收妄。则若背若面若光若像。无非是铜。卽生灭门是真如门。依真起妄。则秖此一铜。为背为面为光为像。卽真如门是生灭门。约相分别。则铜及背面皆属于体。故名内相。光之与像皆属于用。故名外相也。二别释竟。
  (壬)三会释二。初直会外归内。二就外相会理。(癸)今初
  如是当知内妄相者。为因为体。外妄相者。为果为用。依如此等义。是故我说一切诸法悉名为心。
  因果体用。统惟一心。心外无法。卽显此心无外之相。名为相大也。
  (癸)二就外相会理又三。初会性体。二会性量。三会性具。(子)今初
  又复当知心外相者。如梦所见种种境界。唯心想作。无实外事。一切境界。悉亦如是。以皆依无明识梦所见。妄想作故。复次应知内心念念不住故。所见所缘一切境界亦随心念念不住。所谓心生故种种法生。心灭故种种法灭。是生灭相。但有名字。实不可得。以心不往至于境界。境界亦不来至于心。如镜中像。无来无去。是故一切法。求生灭定相。了不可得。所谓一切法毕竟无体。本来常空。实不生灭故。
  一切众生。恒迷外相。不达惟心。所以更须会归一理也。如梦所见下。是立喻。一切境界下。是法合。复次应知下。重明境界实不生灭。心生故种种法生。则但是心生。非别有法而得生也。心灭故种种法灭。则但是心灭。非别有法而可灭也。故曰。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又曰。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如镜中像。体秖是铜。生何曾生。灭何曾灭耶。
  (子)二会性量
  如是一切法实不生灭者。则无一切境界差别之相。寂静一味。名为真如第一义谛自性清净心。彼自性清净心。湛然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