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必明了。今第八识行相极不明了。此一义也。若是余受。则必取于违顺境相。今第八识不能分别违顺境相。此二义也。若苦乐受。行相必粗。今第八识行相微细。此三义也。若是余受。必有易脱。今第八识唯是一类无覆无记。此四义也。若是余受。心有间断。今第八识相续而转。此五义也。具此五义。故唯得与舍受相应。余皆可知。
(壬)二简非余所相应。
(问曰)。如何此识。非别境等心所相应。(答曰)。互相违故。谓欲。希望所乐事转。此识任业。无所希望。胜解。印持决定事转。此识瞢昧。无所印持。念。唯明记曾习事转。此识昧劣。不能明记。定。能令心专注一境。此识任运。刹那别缘。慧。唯简择得等事转。此识微昧。不能简择。故此不与别境相应。此识唯是异熟性故。(十一)善(心所。及根随)染污等(心所)。亦不相应。恶作等四。(虽有通于)无记性者。(然以)有间断故。定非(与)异熟(识相应)。
先详简非别境。次略简非善染不定。幷如文可知。四释受俱门竟。
(辛)五释三性门。
(问曰)。法有四种。谓善。不善。有覆无记。无覆无记。阿赖耶识。何法摄耶。(答曰)。此识唯是无覆无记。(以是)异熟性故。异熟若是善染污者。流转还灭。应不得成。又此识是善染依故。若(自体是)善染者。(则便)互相违故。应不(能)与(善染)二(法)。俱作所依。又此识是所熏性故。若善染者。如极香臭。应不受熏。(若使)无熏习故。(则)染净因果。俱不成立。故此唯是无覆无记。覆。谓染法。障圣道故。又能蔽心。令不净故。此识非染。故名无覆。记。谓善恶。有爱非爱(之)果。及殊胜自体(之因)。可记别故。此非善恶。故名无记。
一是异熟性故。二是善染依故。三是所熏性故。所以唯是无覆无记。余皆可知。
(辛)六释心所例王门二。初正释。二斥异。(壬)今初。
触等亦如是者。谓如阿赖耶识。唯是无覆无记性摄。触。作意。受。想。思亦尔。诸相应法。必同性故。又触等五。如阿赖耶。亦是异熟。所缘行相。俱不可知。缘(种子。根身。器界)三种(性)境。五法相应。无覆无记。故说触等。亦如是言。
五法相应。谓一心王。及余四心所也。余可知。
(壬)二斥异。
有义。触等如阿赖耶。亦是异熟。及一切种。广说乃至无覆无记。(以颂中)亦如是(之为)言。无简别故。彼说非理。所以者何。触等依识。不自在故。如贪信等。(依于心王)。不能受熏。如何同识。能持种子。又若触等。亦能受熏。应一有情。有六种(子之)体。若尔。果起。从何种生。理不应言从六种起。未见多种生一芽故。若说果生。唯从一种。则余五种。便为无用。亦不可说。次第生果。(以)熏习(既在)同时。(则)势力(亦心)等故。又不可说六果顿生。勿一有情一刹那顷。六(个)眼识等。俱时生故。
有义下。先叙计。彼说下。次破斥也。触等五心所法。断断不得名一切种。以一切种。必由受熏而得名故。故立量云。触等五心所是有法。不能受熏宗。因云。依识不自在故。喻如贪信等。又若下。破其转计触等亦得受熏。设许受熏。则一心王。五心所。各各受诸法熏。应成六个诸法种子。而果生时。或从六起。或从一起。或次第起。或复顿起。皆违理矣。
(救曰)。谁言触等。亦能受熏持诸种子。(诘曰)。不尔。如何触等如识。名一切种。(彼妄解曰)。谓触等五。(各)有似种(子之)相(分)。名一切种。(以)触等与识所缘。(必相)等故。(以)无色(界天之)触等(五心所。必)有所缘(似种子之相分)故。(以触等五心所。各各)亲所缘缘。定应有故(但)此(触等五心所上)似种(子之)相(分)。不为因缘生现识等。(喻)如触等上(所现)似眼根等。非(眼等)识所依。亦如(所变)似火无能烧用。(破曰)。彼救非理。触等所缘。似种等相。(须待)后执受处(句中)。方应与识而相例(同)故。由此(颂中)前说一切种(之为)言。定目受熏能持种义。(不指所缘有漏种子)。不尔。(则)今颂有重言(之)失。
此破转计相分为一切种而妄救也。相分有漏种子。是第五所缘门摄。故触等可以例王。今一切种。乃第三因相门。岂触等所可例同。若即指一切种为所缘。则执受处中。复有所缘种子。不几为重言乎。
又彼所说。亦如是言。无简别故。咸相例者。定不成证。勿触等五。亦(如识之)能了别。触等亦(如识之)与触等相应。由此故知。亦如是者。(乃)随所应(而)说。非谓一切。
触等不以了别为行相。触不与触相应。乃至思不与思相应。一刹那中。无二触故。乃至无二思故。六释心所例王门竟。
(辛)七释因果法喻门二。初明正义。二斥异说。(壬)初中二。初正释颂文。二通妨显理。(癸)今初。
(问曰)。阿赖耶识。为断为常。(答曰)。非断非常。以恒转故。恒。谓此识无始时来。一类相续。常无间断。(以)是(三)界。(六)趣。(四)生。施设(之根)本故。(体)性坚(住)持(诸)种(子)。令不失故。转。谓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