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色染者。谓空无边定以上。余可知。初引圣教竟。
(壬)二显正理三。初结前生后。二引经显理。三结略指广。(癸)今初。
已引圣教。当显正理。
(癸)二引经显理十。初持种心。二异熟心。三界趣生体。四有执受。五寿暖识。六生死时。七缘起依。八识食体。九灭定有识。十染净心。(子)初中三。初引经证识。二斥异解。三总结成。(丑)今初。
谓契经说。杂染清净诸法种子之所集(聚生)起。故名为心。若无此(第八)识。(则)彼(经所说)持种心不应有故。谓诸转识。在灭定等(五无心位)。有间断故。(即在有心位。而)根境作意(等缘)。善等(三性)类别。(亦复)易脱起故。(犹)如电光等。(其性)不坚住故。(既不坚住。所以)非可熏习。(既有间断。所以)不能持种。(故诸转识)。非染净种所集起心。(唯)此(第八)识(者)。一类(无记)。恒无间断。如苣蕂藤等。
坚住可熏。(乃正)契当彼经所说(持种)心义。若不许有持种心。非但违经。亦违正理。谓诸所起染净品法。(虽是能熏。若)无(第八识为)所熏故。(便)不(得)熏成种(子)。则应所起(染净等法。皆无后果)。唐捐其功。(又)染净起时。既无因种。应同外道。执自然生。色(法及)不相应(行)。非心性故。如声光等。(性不坚住)。理非染净内法所熏。岂能持种。又彼(色行二法。唯识所变)。离职无实自性。宁可执为内种依止。转识相应诸心所法。
如(彼转)识(之有)间断。易脱起故。(且既名为心所。则依心王)。不自在故。非心性故。(故决)不能持种。亦不受熏。故(第八)持种(之)心。理应别有。
此持种心。是约因相而言之也。文皆易知。
(丑)二斥异解五。初破识类受熏持种。二破六识俱转受熏持种。三破色心自类为种。四破过未实有。五破执遣相空。(寅)初中二。初叙执。二斥破。(卯)今初。
有说六识。无始来时。依根境等。前后分位。(故有三性种种差别。然)事虽转变。而(其)类无别。(即此六识之类)。是所熏习。能持种子。由斯染净因果皆成。何要执有第八识性。
(卯)二斥破。
彼言无义。所以者何。(若)执(识)类是实。则同(胜论)外道。(若)许(识)类是假。便无胜用。应不能持内法实种。
此先约假实破也。如眼识与眼识为类。耳识与耳识为类等。若执是实。则同胜论执同异句为实矣。若许是假。岂能受熏持种哉。
又(汝所)执识类。(为复)何性所摄。若(识类)是善(是)恶。应不受熏。许有记故。犹如择灭(无为)。若(识类)是无记。(性。则正起)善恶心时。(必)无(有)无记(之)心。此类应断。(如何受熏)。非(可谓)事(有)善恶。(而)类可(惟)无记。(以)别类必同别事性故。
此次约三性破也。类若善恶是有法。应不受熏受宗。因云。许有记故。喻如择灭。类若无记是有法。应有间断不受熏宗。因云。善恶心时。无无记故。如苦乐受时。无舍受。又事既善恶。不应说类惟无记。此遮其转计也。
又无心位(中既无六识则)此(识)类。定(亦是)无。既有间断。性非坚住。如何可执(为能)持种(能)受熏(耶)。又阿罗汉或异生心。(设使其六)识类同(是无记性)故。(罗汉)应为诸染(法熏。异生应为)无漏法熏。许便有失。
此更约六识类有间断破。又约凡圣受熏破也。
又眼等根。或所余法。与眼等识。(其)根(之类)。法(之类。与识之)类。(皆悉)同(是无记)。应(各)互(得)相熏。然汝不许(根类法类受熏)。故不应执识类受薰。
此更约根类法类。例破也。若谓识类受熏。则根类法类。何独不许受熏。若既不许根类法类受熏。则识类何得独受熏哉。
又六识身。若事若类。前后二念。既不俱有。如隔念者。非互相熏。(以)能熏所熏。必(要)俱(在一)时故。
此更约前后不能熏习破也。盖若但一念。不名为类。又无同时幷起二念之理。必须前后相望。方名为类。且如当念眼识。或望前念眼识。或望后念眼识。故名为类。若望当念耳鼻识等。则不名类。其余五识。一一皆然。是则识类既在前后二时。则非一处。喻如自他相隔。如何可互熏哉。初破识类受熏持种竟。
(寅)二破六识俱转受熏持种。
执唯六识俱时转者。由前理趣。既非所熏。故彼亦无能持种义。
有说六识。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