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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成唯识论观心法要-明-释智旭-第44页

。今更破云。既二净道可无因生。则所依身心。亦可无因还复生故。
又出世道。初不应生。无法持彼法尔种故。有漏类别。非彼因故。无因而生。非识种故。初不生故。后亦不生。是则应无三乘道果。
此展转破救也。恐彼救曰。谁说诸法无因得生。今破之曰。又若无第八识持彼出世道种。则出世道初不应生。以更无别法。可能持彼无始法尔无漏种故。彼又救曰。出世之道从闻熏生。何须别有第八持无漏种。今破之曰。闻熏属于有漏。与出世无漏之道。其类各别。但是出世道之增上缘。非彼出世道之正因故。若许出世道从闻熏生。即是无因而生。以非从第八识中无漏种子生故。然既无出世道种。何由生出世道。初出世道既不生故。后出世道及诸果证亦不得生。是则应无三乘道果矣。
(又)若无此(第八)识持烦恼种。(则)转依断果亦不得成。谓(出世)道(一)起(之)时。现行烦恼。及彼种子。俱非有故。(以)染净二(种第六识)心。不俱起故。(与出世)道相应(之第六识)心。(决)不持彼(烦恼)种(子)。自性相违。如涅槃(与世相违)故。(若夫)去来(识等。及圣道)得等。(决)非实有。(亦不能持烦恼种)故。(更计)余法持(烦恼)种。理(亦决)不成故。(是则)既无所断(之烦恼种子差别。则)能断(之出世道)亦无。依谁由谁而立断果。若(谓)由(于)道力。后惑不生。立断果者。则初道起(之时。便)应成无学(果)。后诸烦恼。(无第八识持彼种子)。皆已无因。永不生故。
此正释出世断果。必依第八识成也。二种净道。是智德。是所生得。故有种子。灭谛涅槃。是断德。是所显得。故但约烦恼种子有无。以立断德差别。不可谓断德亦自有种子也。金刚般若经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约所证。则唯是无为。约能证。则三乘四果差别。譬如虚空非丈尺。丈尺显虚空。法喻泠然。智者思之。余皆可知。
许有此(第八能持种)识。(则)一切(染净因果)皆成。(以)唯此(第八识)。能持染净种故。
结成第十染净心也。二引经显理竟。
(癸)三结略指广。
证此识有。理趣无边。恐厌繁文。略述纲要。
二别显教理竟。
(辛)三总结劝信。
别有此识。教理显然。诸有智人。应深信受。
初释初能变竟。
(戊)二释第二能变二。初设问举颂。二以论释成。(己)今初。
如是已说初能变相。第二能变。其相云何。颂曰。
次第二能变。是识名末那。(一释名门)。依彼转。(二所依门)。缘彼。(三所缘门)。思量为性相。(四体性门。五行相门)。四烦恼常俱。谓我痴。我见。幷我慢。我爱。(六染俱门)。及余触等俱。(七余相应门)。有覆无记摄。(八三性门)。随所生所系(九界系门)。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十伏断门)。
(己)二以论释成二。初正释颂文。二证有第七。(庚)初中九。初释释名门。二释所依门。三释所缘门。四释性相两门。五释染俱门。六释余相应门。七释三性门。八释界系门。九释伏断门。(辛)今初。
论曰。次初异熟能变识后。应辩思量能变识相。是识圣教别名末那。(以其)恒审思量。胜余识故。
末那。此云意。其义即恒审思量也。胜余识者。第八恒而不审。第六审而不恒。前五不恒不审。唯此第七。于未转位。恒审思量妄执我法。于既转位。恒审思量二空平等理也。
(问曰)。此(识既)名(为意)。何(以)异(于)第六意识。(答曰)。此(第七是)持业释。(犹)如藏识(之)名。(以)识(体)即(是)意(用)故。彼(第六是)依主释。(犹)如眼识等(名。以)识(体)异(于所依之)意(根)故。然诸圣教。恐此(第七)滥彼(第六)。故于第七但立意名。(不名意识)。又标意名。为简(第八名)心。(前六名)识。(以此第七。其)积集了别(二义)。劣(于)余(七种)识故。或欲显此(第七)。与彼(第六)意识为近所依。故但名意。
此问答料简立名之义也。若此识名末那识。即应翻为意识。则与第六意识何别。故曰。若第七名为意识。则识是体。意是用。体能持用。用不离体。意即是识。犹如藏识。持业释也。若第六名为意识。则识是能依之识。意是所依之根。根不是识。识依于根。犹如眼耳等识。依主释也。然诸圣教但名第七为意。不名为意识者。恐滥同第六故。以上但对第六拣异。又标下。次对余七拣异。谓若约恒审思量。则此第七独胜。若约积集名心。则第七虽亦有积集义。较第八识则劣。若约了别名识。则第七虽亦有了别义。较前六识则劣。故但名为意也。或欲下。复显第六近所依故。即是不共亲依。具如下释。
(辛)二释所依门三。初正释此识所依。二傍论诸识所依。三结归本颂所依。(壬)今初。
依彼转者。显此(第七识之)所依。彼。谓即前初能变(之第八)识。圣(慈氏)说。此(末那)识依藏识故。有义。此意(唯)以彼(第八)识(中之)种(子)而为所依。非(依)彼(第八)现识。(以)此(第七识恒)无间断。不假现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