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余无记心所。即定慧亦属无记也。初释心所名义竟。
(丑)二释六位差别。
虽诸心所。名义无异。而有六位种类差别。谓徧行有五。别境有五。善有十一。烦恼有六。随烦恼有二十。不定有四。如是六位。合五十一。(初名徧行者)。一切心中定可得故。(二名别境者)。缘别别境而得生故。(三名善者)。唯善心中可得生故。(四名烦恼者)。性是根本烦恼故。(五名随烦恼者)。唯是烦恼等流性故。(六名不定者)。于善染等皆不定故。然瑜伽论合六为五。(以根本)烦恼与随烦恼。俱是染故。复以四一切辩(此)五位差别。
谓一切性。及(一切)地。(一切)时。(一切心王)俱。(此)五(位)中。徧行俱四一切。别境唯有初(三性)。二(九地之两)一切。善唯有一。谓一切地。染四皆无。不定唯一。谓一切性。由此五位种类差别。
一切性者。善。不善。无记。三性也。一切地者。三界九地。谓五趣杂居地。乃至非非想地也。一切时者。有心无心。有漏无漏。分位差别时也。一切俱者。徧与八识心王相应而俱起也。初略释六位心所竟。
(癸)二广释三受相应二。初释三受义。二明俱不俱。(子)今初。
此六转识。易脱不定。故皆容与三受相应。皆领顺(相)违(相。及)非(违顺)二(之)相故。领顺境相。适悦身心。说名乐受。领违境相。逼迫身心。说名苦受。领中容境相。于身于心。非逼非悦。名不苦不乐受。
此总释三受义也。易。谓变易。脱。谓转脱。余可知。
如是三受。或各分二。五识相应。说名身受。别依身故。意识相应。说名心受。唯依心故。
身受亦名外受。心受亦名内受。身受有三。心受亦三。则是六受。更约六识差别。则是十八受也。
又三皆通有漏无漏。苦受亦由无漏起故。
谓修无漏者。必备历艰辛。苦其心志故也。
或各分三。谓见所断(三受)。修所断(三受)。非所断(三受)。
见所断。谓与分别惑相应之三受也。修所断。谓与俱生惑相应之三受也。非所断。即无漏相应之三受也。
又学。无学。非二为三。
学位三受。即修所断。无学三受。即非所断。非二。谓非学非无学。指一切凡夫言之。非二三受。即见所断。又非二三受。通二所断。及非所断。学位三受。唯修所断。及非所断。无学三受。唯非所断。
或总分四。谓(乐受即)善。(苦受即)不善。(不苦不乐受。即)有覆无覆二(种)无记(性)受。有义。三受容各分(为)四(性。以与前)五识俱起(之)任运贪痴。(及)纯苦趣中(之)任运烦恼不发(恶)业者。是(有覆)无记故。彼(有覆无记)。皆容与苦根相应。瑜伽论说。若任运生一切烦恼。皆于三受现行可得。若通(前六)一切识身者。徧与一切(诸识中三受)根相应。(若)不通一切识身者。(惟与)意地一切(三受)根相应。杂集论说。
若欲界系任运烦恼发恶行者。亦是不善。所余(不发恶者)。皆是有覆无记。故知三受容各有四。
初以三受。分配三性。无记有二。故总分四。此义太局。后以三受各通善。恶。有覆。无覆之四。方尽其致。
或总分五。谓苦。乐。忧。喜。舍。三中苦乐各分二者。逼悦身心。相各异故。由无分别。有分别故。尤重。轻微。有差别故。不苦不乐。不分二者。非逼(身心)。非悦(身心)。相无异故。无分别故。平等转故。
此释三受。亦名五受之义。苦分出忧。乐分出喜。故云各分二也。凡有三义。一者逼身名苦。逼心名忧。悦身名乐。悦心名喜。二者无分别。名苦名乐。有分别。名忧名喜。三者尤重。名苦名乐。轻微。名忧名喜。不苦不乐但名舍受。不分二者。一无逼悦身心之相。二是一味无分别性。三平等转无有轻重。故不可分也。
诸适悦受。五识相应。恒名为乐。(但悦身故。无分别故。不得名喜)。意识相应(之适悦受)。若在欲界。(及色界中)初二静虑(之)近分。(止可)名喜。但悦心故。若在初二静虑(之)根本。名乐名喜。悦身心故。若在第三静虑(之若)近分(若)根本。(皆)名为乐。安静尤重。无分别故。
此细释喜乐二受义也。近分。即未到定。根本。即正住于定。余可知。
诸逼迫受。(与)五识相应(者。以逼身故。无分别故)。恒名为苦。(不得名忧)。意识俱者。有义。唯忧。逼迫心故。诸圣教说。意地戚受名忧根故。瑜伽论说。生地狱中。诸有情类。异熟无间。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