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好丑定之于业。书云。命相吉凶悬之于天。以此言之。军民业贫者。与之而弗得。必其相富者。任置而常丰。故汉文帝以梦而宠邓通。相者占通贫而饿死。帝曰。能富在我。何谓贫乎。与之铜山任其冶铸。后遭事逃避饿死人家。又宁禀离王侍婢有娠。相者占之。贵而当王。王曰。非我之胤。便欲杀之。婢曰。气从天来故我有娠。及子之产。王谓不祥。捐圈则猪嘘。弃栏则马乳。而得不死。卒为夫余之王。故知业缘命运定于冥兆。终然不改弗可与夺也。故知作善得福为恶受殃。业果不谬斯理皎然。如何封愚抱迷不寤。又昔武丁之时。亳有桑谷共生于朝。太史占曰。野草生朝朝其亡矣。武丁恐惧侧身修善。桑谷枯死。商道中兴。岂非为善而有福也。又帝辛之时。有雀生乌在城之遇。太史占曰。以小生大国家必昌。帝辛骄暴不修善政。商国遂亡。岂非为恶之有殃也。如是史籍具引非一。如何顽固顿乖经史。世人共睹。春时下种冬则收藏。如施有来报感胎之与掌钱。德必现酬致衔珠之与负鹿。又昔人一瓢以济馁夫。尚得扶轮相报。今供一斋以施大众。宁无福禄相酬矣。
小诚部第二
如涅槃经佛言。众生有二。一者有信。一者无信。有信之人则名可治。定得涅槃。疮疣无故。无信之人。名一阐提。名不可治。又杂阿含经。世尊为婆罗门说耕田偈云。
信心为种子 苦行为时雨
智慧为时轭 惭愧心为辕
正念自守护 是则善御者
保藏身口业 知食处内藏
真实为直乘 乐住为懈息
精进为废荒 安隐为速进
直往不转还 得到无忧处
如是耕田者 逮得甘露果
如是耕田者 不还受诸有
尔时婆罗门闻已发心出家得阿罗汉道。又宝性论云。为六种人故说三宝。一调御师。二调御师法。三调御师弟子。何等为六种人。一大乘。二中乘。三小乘。四信佛。五信法。六信僧。又僧伽吒经云。时有一切勇菩提萨埵白佛言。世尊。何因缘故。此会众生得发菩提。佛言。一切勇。乃往过去无数阿僧祇劫有佛世尊。号曰宝德。我时作摩纳之子。此会众生住佛智慧者。往昔之时悉在鹿中。我时发愿。如是诸鹿我皆令住佛智慧中。时鹿闻已寻皆发愿得如是。一切勇。此会大众因彼善根当得阿耨菩提。
又正法念经云。若有众生修善。以清净心归佛法僧。十拍手顷不生余心。命终生白摩尼天。五欲恣情心意悦乐。三归功德乃至报尽。于未来世得至涅槃。又无上处经云。佛告比丘。有三无上处。一佛无上处。二法无上处。三僧无上处。若诸众生两足四足无足多足。若色无色。有想无想。非有想非无想。如来于中说无上处。若有众生。于无上处起信向心者。于天人中得无上果报。
大诚部第三
如出生菩提心经云。尔时迦叶婆罗门白佛言。世尊。发菩提心者。应摄几许福聚。尔时世尊以说偈言。
若此佛刹诸众生 令住信心及持戒
如彼最上大福聚 不及道心十六分
若此佛刹诸众生 令住信心于法行
如彼最上大福聚 不及道心十六分
若诸佛刹比河沙 皆悉造寺求福故
复造诸塔如须弥 不及道心十六分
若有佛刹如河沙 皆悉遍施诸七宝
如彼最上大福聚 不及道心十六分
如铁围山高广大 造塔无量为诸佛
如是求福众生等 不及道心十六分
若诸众生具满劫 若头若膊常担戴
如彼最胜福德聚 不及道心十六分
如是人等得胜法 若求菩提利众生
彼等众生最胜者 此无比类况有上
是故得闻此诸法 智者常生乐法心
当得无边大福聚 速得证于无上道
又涅槃经云。佛赞迦叶。若有众生于熙连河沙等诸佛所发菩提心。乃能于恶世受持如是经典不生诽谤。善男子。若有能于一恒河沙等诸佛世尊所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经爱乐是典。不能为人分别广说。若有众生于二恒河沙等佛所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法。正解信乐受持读诵。亦不能为他人广说。若有众生于三恒河沙等佛所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法。受持读诵书写经卷。虽为他说未解深义。若有众生于四恒河沙等佛所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法。受持读诵书写经卷。为他广说十六分中一分之义。虽复演说亦不具足。若有众生于五恒河沙等佛所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经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十六分中八分之义。若有于六恒河沙等佛所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经受持读诵。为他广说。十六分中十二分义。若有于七恒河沙等佛所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法受持读诵。为他广说。十六分中十四分义。若有于八恒河沙等佛所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法受持读诵。亦劝他人令得书写。自能听受。复劝他人令得听受。又大悲经云。佛告阿难。若有众生。于诸佛所一发信心。如是善根终不败亡。况复诸余善根。譬如有人析破一毛以为百分。取一分毛沾一滴水。持至我所而作是言。我以此水寄付瞿昙。莫令此水而有增减。亦莫令风日飘暴干竭此水。不令鸟兽饮之令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