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之各诠一物。合之互不相摄故名相违。若言眼及耳等。或言眼与耳等。既有及字与字。或借此以显数。即通带数。或以及与二字表于能有。眼耳等字表于所有。即通有财。然决非前依主持业之二释也。四相违释竟。
言带数者。以数显义通于三释。如五蕴二谛等。五即是蕴。二即是谛。此用自为名。即持业带数。
五二皆数也。蕴以积聚为义。谛以审实为义。五皆积聚。二皆审实。故是持业带数。
如眼等六识取自他为名。即依主带数。
识是能依之自。眼等是所依之他。六则是数。故名依主带数。
如说五逆为五无间。无间是果。即因谈果。此全取他名。即有财带数。
弑父等五逆罪。乃是无间之因。无间地狱剧苦。乃是五逆之果。今说五逆为五无间。则是以果名因。即因谈果逆罪是能有之因。为自无间是所有之财。为他五则是数。故名有财带数。五带数释竟。
言邻近者。从近为名。如四念住。以慧为体。以慧近念。故名念住。
此先举例以明邻近释也。四念住即四念处。本是观慧为体。而念之与慧皆是别境心所相邻近。故名为念住。故是邻近释也。
既是邻近不同自为名无持业义通余二释。
以自为名乃有持业之义。今既取邻近为名故不可作持业释。但通依主有财二释也。
一依主邻近如有人近长安住。有人问言为何处住。答云。长安住。此人(实)非长安(住)以近长安。故云长安住。以分取他(长安之)名。复是依主邻近。
长安是所依之他。住者是能依之自。所依胜故名为依主。而近于长安即名为长安住。故是依主邻近也。
二有财邻近如问何处人。答曰。长安以全取他处。以标人名即是有财。以近长安复名邻近。
人是能有。正报长安是所有。依报故是有财。近长安即名为长安。故是有财邻近也。六邻近释竟。
颂曰。用自及用他。自他用俱非。通二通三种。如是六种释。
持业释用自。有财释用他。依主释自他双用。相违释自他俱非。邻近释通于二种。谓依主邻近、有财邻近。带数释通于三种。谓依主带数、有财带数、持业带数也。
相宗八要直解卷第九
音释
杌(音兀木无枝也)捏(乃结切捻聚也)拨(北末切捩开也)剧(奇逆切甚也)
【毗陵】
庄善月居士施洋二百元
(佛历二千九百五十二、中华民国十四)年纪次乙丑(阴、阳)历(六、七)月(初三日、廿三号)届大暑节竣工
常州天宁寺刻经处谨识
湖北黄冈陶舫溪((天*天)/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