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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菩萨戒本经笺要-明-释智旭-第5页

者增其嗔怒。若知彼和忍无嫌恨心。(谢而)恐彼(反生)惭耻不谢无罪。
  第十六不受忏谢戒
  若菩萨。他人来犯。(彼则)如法悔谢。若以嫌恨心欲恼彼故。不受其忏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不以嫌恨心。性不受忏。是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以方便令彼调伏。如前说。若彼不如法悔。其心不平不受其忏无罪。
  我嗔仇。而不受他悔。故前文结重。他犯我。而不受其悔。故今文结轻也。
  第十七嫌恨他戒
  若菩萨。于他起嫌恨心。执持不舍。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为断彼故起欲方便。如前说。
  第十八贪心畜眷属戒
  若菩萨。为贪奉事。畜眷属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无贪心畜。
  若无贪心。则必审己德行堪为师否。既畜眷属能以财法二事善将护否。虽能将护。知彼依我果能增长出世业否。虽稍益彼。果于自己修行无妨损否。倘不能自他两利。仍是为贪奉事耳。可不慎乎。
  第十九贪睡眠戒
  若菩萨。懒惰懈怠耽乐睡眠。若非时。不知量。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若病。若无力。若远行疲极。若为断彼故起欲方便。如前说。
  第二十世论经时戒
  若菩萨。以染污心。论说世(间无益之)事。经常时(而不舍离)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忘误经常时。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见他聚话护彼(恐有嫌恨)意故。须臾暂听。若暂答他问。未曾闻事。
  第二十一不受师教戒
  若菩萨。欲求定心。嫌恨憍慢不受师教。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病。若无力。若知彼人作颠倒说。若自多闻(了明性修不二之旨)有力(进修。)若先已受法。
  夫欲求定心。必须咨承师教。然后可以依教修习。未有卤莽辄自进功者也。或疑师教繁细而不直捷。故嫌恨憍慢而不肯受。则其罪及重于懒惰懈怠。今之学人可不慎哉。
  第二十二随五盖心戒
  若菩萨。起五盖心不开觉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为断彼故起欲方便。如前说。
  五盖者。一贪欲。二嗔恚。三睡眠。四掉悔。五疑惑也。贪欲盖者。正修禅慧之时。其心猛利思念五尘不能暂止也。嗔恚盖者。正修禅慧。其心猛利思念怨家不能暂忘也。睡眠盖者。正修禅慧。身心沉重昏昧不能自持也。掉悔盖者。正修禅慧三业散荡飘流不能自安也。掉不名盖。由掉难摄而生于悔。悔如毒箭。能障禅慧。乃名为盖。疑惑盖者复有三种。一疑法。谓此法未必能得禅慧。二疑人。谓师虽教我修禅慧法。自既未证种种禅慧何必可依。三疑自。谓我根钝障深安能修证种种禅慧。此五盖心随起一种便为大障。急须方便而开觉之。贪欲盖起。应观不净无常苦空。嗔恚盖起。应念实无我人等相。睡眠盖起。应当策励警觉经行。掉悔盖起。应当系心一处渐令调伏勿事追悔。疑惑盖起。应念佛所说法决无虚诳。师虽凡夫。能说圣法。如食母乳勿嫌面丑。如采树果勿嫌枝曲。夙根难测不可自弃。障无实性不应自暴。
  第二十三取世禅戒
  若菩萨。见味禅。以为功德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为断彼故起欲方便。如前说。
  外道凡夫。修六行观。所得四禅。四等。四空。名为味禅。以其闇证无闻慧。地地生爱染。境界不分明故。若佛弟子依六妙门。十六特胜等修之。不过借此对治欲散。令发出世正慧。非以此为真实功德也。倘乍得禅境而生味著。则与凡外何异。必当随禅受生。退失大菩提道。岂不险哉。
  第二十四毁声闻法戒
  若菩萨。如是见如是说言。菩萨不应听声闻经法。不应受。不应学。菩萨何用声闻法为。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何以故。菩萨尚听外道异论。况复佛语。不犯者。专学菩萨藏未能周及。
  第二十五背大向小戒
  若菩萨于菩萨藏。不作方便。弃舍不学。一向修习声闻经法。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非染污起。
  前戒毁声闻法。则大小俱失。故犯属染污。此戒弃大习小。则小为大阶。故犯非染污。观此二戒。则后世之自负大乘不甘小节者。深违慈尊之训明矣。
  第二十六不习学佛戒
  若菩萨。于佛所说弃舍不学。反习外道邪论世俗经典。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若上等聪明能速受学(佛经)。若已久学(佛经)不复忘失。若已思惟(佛经深)知其义。若于佛法(已曾)具足观察。(深能彻明性际之根源。而)得不动之智。(决不为外学所动)。若于日日常以二分(胜时)受学佛经。一分(劣时旁涉)外典。是名不犯。如是菩萨(虽许一分劣时旁涉外典。若复)善于世典外道邪论。(随书生见)爱乐不舍。不作毒想(不知爱见二论过患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律云。为降伏外人故。日三时中。许一时读外书。然不得随书生见。夫欲伏彼。则不宜爱乐于彼。知其不能出离生死。则应作毒想矣。
  第二十七不信深法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