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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似有九种。
  有因无常多不遍有事没
  有分依属他变异异自性
一有因者。大等乃至五大皆有因。自性为大因。我慢大为因。五唯慢为因。根等十六物。五唯为其因。自性不如是。无有因生故。故谓不相似。二无常者。大等从性生。生故是无常。无常有二种。一暂住无常。二念念无常。暂住无常者。相违缘未来。是时则暂住。譬如山树等。未有火灾时。是则暂停住。火灾若来至。是时五大等。则没五唯中。五唯没我慢。我慢没于大。大没自性中。故大等是无常。自性不如是。常无有没故。三多者。谓大等则为多人。
人不同故。慢等亦如是。自性唯是一。多人所共故。四不遍者。自性及我遍一切处。谓地空天。大等诸物则不如是。不遍一切故。是故与性异。五有事者。大等诸物欲起生死时。依此十三具。能使细微身轮转于生死申缩往还故。自性不如是。无有申缩故。六没者。大等诸物转末还本则不可见。是名为没。如五大等转没五唯中不复见大等。乃至大没自性中。大亦不可见。自性不如是。无有转没故。七有分者。大等皆有。分分分不同故。自性不如是。常无分分故。
八依他者。谓大依自性。我慢依于大。五唯依我慢。五大等十六。并依于五唯。自性不如是。不由他生故。九属他者。大等从本生。末不自在故。譬如父存时。儿不得自在。自性不如是。无本为他故。由此九种因。本末皆不同。故谓不相似。已说不相似。相似今当说。与性似者。以偈示曰。
  三德不相离尘平等无知
  能生本末似我翻似不似
相似有六种。初三德者。变异有三德。变异者。所谓大我慢乃至五大等。此二十三皆有三德。一乐。二苦。三痴闇。末有三德。故知本有三德。末不离本故。譬如黑衣从黑缕出。末与本相似。故知变异有三德。变异由本故。自性有三德。谓本末相似。二不相离者。变异与三德不可分离故。譬如牛与马。其体不为一。三德与变异。其义不如是。自性有三德。斯义亦复然。同不相离故。本末则相似。三尘者。是大等变异。我所受用故。故说名为尘。自性亦如是。
我所受用故。四平等者。是大等变异。一切我共用。如一婢使有众多生。同共驱役故。自性亦如是。一切我同用。是故说相似。五无知者。是大等变异。不能识分别。乐苦及闇痴。知我独得故。离我诸法无有知。自性亦如是。本末同无知。其义则相似。亦能生本末。似者大能生我慢。我慢生五唯。乃至五大等。自性能生大。故本末皆相似。我翻似不似者。变异与自性。有六种相似。我无此相似。是故翻于似。又翻不似者。变异与自性。九种不相似。我翻于八种。
故名翻不似。我有多义故。与自性不相似。外曰。变异与自性。已说有三德。是三德者。何等为相。以偈答曰。
  喜忧闇为体照造缚为事
  更互伏依生双起三德法
喜忧闇为体者。是三德者一。萨埵。二罗阇。三多磨。喜为萨埵体。照造缚为事者。是三德何所作。初能作光照。次则作生起。后能作系缚。是三德家事。更互伏依生双起三德法者。何等三德法。其法有五种。一更互相伏者。若喜乐增多。能伏忧痴闇譬如盛日光。能伏月星等。若忧恼增多。能伏喜乐痴。亦如明日光。能伏星与月。若闇痴增多。能伏忧喜乐。亦如日盛光。星月明不现。二更互相依者是三德相似。能作一切事。如三杖互能相依能持灌灌等。
三更互相生者。有时喜生忧痴。有时忧恼能生喜痴。有时痴能生忧喜。譬如三人更互相怙同造一事。如是三德在大等。中更互相怙共造死生。四更互相双者。是喜有时与忧双。有时与闇双。是忧有时与喜双。有时与闇双。痴亦如是。有时与喜双。有时与忧双。如婆娑仙人说偈。
  喜乐为忧双双恼与喜双
  有时喜忧恼与闇痴为双
五更互起者。是三德更互作他事。譬如王家女相貌甚可爱。是名为喜德。是喜转成色。为夫及生属。而作于喜乐。是名作自事。能令同类女。一切生忧恼。是名作他事。亦能生他痴。犹如婢使等。恒忧其驱役。无计得解脱。其心转痴闇。是名生他事是名为喜德。能作自他事。忧生自他事者。譬如劫贼缚王家女。时有王种乘马执杖来相救拔忧转作王种。王是可畏境。生女欢喜。我当得解脱。是名生他事。杀害劫贼故。能生贼忧恼。是名生自事。余贼见王故。
如杌不能动。是名一他痴。是名忧生自他事。闇生自他事者。如大厚黑云能起电等。闇痴转作云。一切农夫有种食者。皆生欢喜。是名生他事。又能生闇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