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非種草也。 銀盌盛雪。明月藏鷺。類之弗齊。混則知處。 如是之法。本非正非偏。強而名之。則亦正亦偏。此正偏之法。本非分非合。強而言之。則亦分亦合。先聖不得已。乃有銀盌盛雪。明月藏鷺之喻。類之弗齊。混則知處。即是詮釋上二句意也。學者於此。能弗滯於言句。神而明之。則洞上無遺旨矣。
意不在言。來機亦赴。
意雖不局於言。應機而有言。亦可以達意。 動成窠臼。差落顧[佇-丁+一]。 弗安於常謂之動。動則意所偏向。便成窠臼。非超然無住之境也。不合於理謂之差。差則失本有光。便落陰界。反顧[佇-丁+一]思。乃鬼家活計也。 背觸俱非。如大火聚。
般若。如大火聚。觸則被燒。背則非火。但兩頭捉汝不著。便免得苦樂相形。明暗相酬。 但形文彩。即屬染污。
百丈曰。從來不是箇物。不要知渠解渠。是渠非渠。但刈斷兩頭句。刈斷有無句。不無不有句。不是欠少。不是具足。非聖非凡。不明不暗。不是有知。不是無知。不是繫縳。不是解脫。不是一切名目。謂之佛。是染污。謂之法。是染污。 夜半正明。天曉不露。
謂之正。則兼偏。不可言正也。謂之偏。則兼正。不可言偏也。不欲犯中。故如此明之。洞上之機貴回互。其源實出於此。為物作則。用拔諸苦。雖非有為。不是無語。溈山曰。實際理地。本無一法。所以不欣取著。為物作則之時。要用便用。若於餘時。無一塵繫念。涅槃經云。有所說者。名有為法。藥山却曰。第一不得絕却言語。他說箇語。是顯箇無語底也。如臨寶鏡。形影相覩。汝不是渠。渠正是汝。見道之者。如人臨鏡自炤。形影相對。不滯名言。
寂然昭著。若纔以為汝。則汝外有渠。而汝不是渠。言汝者非也。若更以為渠。則渠全無渠。而渠即是汝。言渠者。亦非也。是一涉名言。便成染污。豈妙契斯道之意哉。如世嬰兒。五相完具。不去不來。不起不住。婆婆和和。有句無句。終不得物。語未正故。涅槃經云。云何名嬰兒行。善男子不能起住去來語言。是名嬰兒行。如來亦爾。不能起者。如來終不起諸法相。不能住者。如來不著一切諸法。不能來者。如來身行無有動搖。不能去者。如來已到大涅槃。
不能語者。如來為諸眾生演說諸法。實無所說。經中舉嬰兒行。以例如來之行。今舉以例法中具五位也。
重離六爻。偏正回互。疊而為三。變盡成五。偏正回互。謂陰陽變易也。疊而為三者。謂疊變至三爻也。變盡成五者。以上三爻。變則成水火既濟。卦象正中偏。以下三爻。變則成火水未濟。卦象偏中正。以中間互體三四五爻。變則成風雷益。卦象兼中至。以二三四爻。變則成山澤損。卦象兼中到。既未二卦。以火配偏。以水配正。其義可見。損益二卦。皆出於互。即兼義也。風雷俱動。象兼至之發於用。山澤俱靜。象兼到之歸於體。離本卦象正中來。
以離乃心象。心居一身之中。又正中來。象內黑而外白。正離之象也。五位配五卦。非獨其義皆合。且如未濟既濟。名正相對。損益名亦相對。以此觀之。可見五位之立。天造地設。毫非人力安排。而兼中至。改為偏中至者。益見其謬矣。
如荎草味。如金剛杵。
荎草。五味子也。一草具五味。例一法中。全具五位也。金剛杵。首尾濶而中狹。今法中。正中偏。偏中正。二位居前。兼中至。兼中到。二位居後。惟正中來。一位居中。兩頭濶而中間狹。故其象為金剛杵。正中妙挾。敲唱雙舉。通宗通途。挾帶挾路。正位之中。本無一物。而實妙挾一切事相。故必正偏雙舉。不可落於偏枯。通宗者。自受用三昧。冥契宗旨而無滯也。通途者。他受用三昧。賓主音信相通。血脉不斷也。挾帶者。妙挾而通宗也。挾路者。
妙挾而通途也。錯然則吉。不可犯忤。
離卦初九爻辭云。履。錯然敬之。終吉。借此以言正中。乃尊貴之位。當錯然敬之。不可觸犯。洞山頌亦云。若能不觸當今諱。也勝前朝斷舌才。天真而妙。不屬迷悟。因緣時節。寂然昭著。道本天然。不屬迷悟。迷悟者。人也。但時節到時。離於言說。了然昭著。細入無間。大絕方所。毫忽之差。不應律呂。此道之昭著。語其細。則入無間。語其大。則絕方所。可謂極其周徧者也。道雖周徧若是。而造道之人。貴得其法。若得其法。則自然與之冥合。
若失其法。則愈求而愈遠。正如作樂者。尺中毫忽有差。則十二律之聲音俱不相應矣。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