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治離。次乃至下果行離。今初對治。即是因離。不別明因。有二義故。一無外事。謂無刀杖妻財之外事。故無受畜因。二無異因故。謂但用誑他。思即妄語因。無別貪等以為異因。異因即起因故。離彼誑心。即誠實語。實語即是雜心對治。故對治離即是因離。不同身三各具三離。口四唯二。意三唯一。
性不兩舌。菩薩於諸眾生無離間心。無惱害心。不將此語為破彼故而向彼說。不將彼語為破此故而向此說。未破者不令破。已破者不增長。不喜離間。不樂離間。不作離間語。不說離間語。若實若不實。
第五言不乖離。名離兩舌。兩舌事成能令離間。別中亦二。初對治離。後未破下果行離。對治離者。即不破壞行。此唯約心。果行離者通心及事。即是差別。
性不惡口。所謂毒害語。麤獷語。苦他語。令他瞋恨語。現前語。不現前語。鄙惡語。庸賤語。不可樂聞語。聞者不悅語。瞋忿語。如火燒心語。怨結語。熱惱語。不可愛語。不可樂語。能壞自身他身語。如是等語皆悉捨離。常作潤澤語。柔軟語。悅意語。可樂聞語。聞者喜悅語。善入人心語。風雅典則語。多人愛樂語。多人悅樂語。身心踊悅語。
第六言不麤鄙名離惡口。別中分二。初果行離。後常作下。對後諸業望治果行。非全次第。故先顯治。後能離果。今此先明果行中。先明所離。後明能離。初中有十七語。句各一義。前四總顯惡言體用。後十三語重顯前四。疏有多義。
性不綺語。菩薩常樂思審語。時語。實語。義語。法語。順道理語。巧調伏語。隨時籌量決定語。是菩薩乃至戲笑尚恒思審。何況故出散亂之言。
第七言辭不正故云綺語。其猶綺文。總離可知。別中亦二。先對治。後果行。前中八語初一為總。故下結云戲笑尚恒思審。是以菩薩常樂三思而後言。則無散亂矣。下七語別。時之一字亦總亦別。總者上言思審者思合其時。語默得中也。別者下七種語皆明其時。略有三義。一教化時謂稱適其機。二教受時即實義法三種語。三教誡語即順道理等四種語。即律中五義。一制謂有罪者治。二聽謂無罪者聽。三舉謂有過者舉。四折伏謂折攝合宜故云巧調伏。五令喜謂有實德者稱揚令喜故云決定。隨時籌量者若制若聽若舉若折皆須適時。故總結之。二是菩薩下果行離中亦以輕況重。
性不貪欲。菩薩於他財物。他所資用。不生貪心。不願不求。
第八離貪。此下意三。但有對治者。以貪等是業有之本。更無所依。故非果行。非果則不可更立異因。故但有其一。今初離貪謂離求欲心。別中有三。一於他財物是事。二他所資用是體。三不生貪等。明差別。初始欲名求。次希得屬己為願。
性離瞋恚。菩薩於一切眾生恒起慈心。利益心。哀愍心。歡喜心。和潤心。攝受心。永捨瞋恨怨害熱惱。常思順行仁慈祐益。
第九離於忿怒含毒故云離瞋。別中有三。一別顯能治。二永捨下總顯所治。三常思下類通治益。別中六種心。論攝為五。一於怨生慈心治。二於惡行生利益心治。三於貧苦生哀愍歡喜心治。四於樂眾生生和潤心。論名利潤。治彼染著無利潤故。五於發菩提心人起攝受心。攝令成故。
又離邪見。菩薩住於正道。不行占卜。不取惡戒。心見正直。無誑無諂。於佛法僧起決定信。
第十離於乖理推求。不言性離者蓋文略耳。別中治七種邪見。一住正道者治異乘見。小乘對大非正道故。二不行占卜治虗妄分別見。即是邪見。夫吉凶悔吝。由愛惡生。故云邪見。三不取惡戒。治於戒取。四心見正直治於見取。五無誑者治覆藏見。六無諂治詐現不實見。七於佛法下治非清淨見。
佛子。菩薩摩訶薩如是護持十善業道。常無間斷。
第三佛子下結成增上戒。
上攝律儀竟。
復作是念。一切眾生墮惡趣者。莫不皆以十不善業。
第二復作是念下攝善法戒。謂非唯律儀不闕不斷。常攝善法亦無斷闕。文中分三。初略觀不善起攝善行。次佛子下廣觀障治。起攝善行。三如是方便下總結勸修。今初分二。先明觀智。後是故下明起願行。且初。
是故我當自修正行。亦勸於他令修正行。何以故。若自不能修行正行。令他修者無有是處。
後起願行者。由念眾生惡因果故。便起大悲。修二和行。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復作是念。十不善業道。是地獄畜生餓鬼受生因。
第二廣觀障治起攝善法中謂觀五重善法。謂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佛也。意於上上清淨佛善。起增上心。求學修行攝善法戒清淨行故。
十善業道。是人天乃至有頂處受生因。
後攝觀十善具諸法門。然通相而辨善皆能治。以順理益物正反惡故。文有五重。今初人天十善。
又此上品十善業道。以智慧修習。心狹劣故。怖三界故。闕大悲故。從他聞聲而解了故成聲聞乘。
第二辨三乘善。各有三段。今初聲聞乘善。初標所修善。次以智慧下顯所用功異。三成聲聞乘結成自乘。
又此上品十善業道。修治清淨。不從他教自覺悟故。大悲方便不具足故。悟解甚深因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