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入事事法界深密之處。不與惑俱故。二近無垢。萬行已圓。道場斯近故。上來初一是解。次一是行。下三成德。即三業密也。三放光無垢。謂光開心華令其見實。亦能坐種種大寶蓮華。光無不照故。四陀羅尼無垢。如海包藏。五起通無垢。則無心頓現。上五皆起法身之定也。六有二定。清淨佛土無垢。上句無量。則盡法界之疆域。下句正觀。窮國土之體性。上六自利。七化生無垢。上之二利皆自分行。八正覺無垢。謂勝進上覺將成菩提。時一切諸佛迭共現前。而證知故。如下受職處說。以本覺將現前故。
如是等百萬阿僧祇三昧皆現在前。
三結數者亦是眷屬。皆現前者久修成就。不加功用自然現故。
菩薩於此一切三昧若入若起皆得善巧。亦善了知一切三昧所作差別。
三彰入滿足中。能入者通方便定體。入起相即隱顯無方。故云善巧。善了所作即知業用。
其最後三昧名受一切智勝職位。
四彰後名者。將說受位分故。一切智者佛無別智也。論經重言智者兼後得智。二智平等名受位也。
此三昧現在前時有大寶蓮華忽然出生。其華廣大。量等百萬三千大千世界。以眾妙寶間錯莊嚴。超過一切世間境界。出世善根之所生起。知諸法如幻性眾行所成。恒放光明普照法界。非諸天處之所能有。毗瑠璃摩尼寶為莖。栴檀王為臺。碼碯為鬚。閻浮檀金為葉。其華常有無量光明。眾寶為藏。寶網彌覆。十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蓮華以為眷屬。
第三明受位分。於中有四。一法。二喻。三合。四結。今初有六。一座。二身。三眷屬。四相。五出處。六得位。六中前五自分德。後一上攝佛果。前中初三位體。次一位相。後一位用。前三即依正眷屬。今初。隨何等座謂大蓮華王座故。於中二。先明主華。自有十相。一主相即實蓮華。二其華下量相。三以眾如下勝相。具德故。四超過下地相。生處故。五出世下因相。六知諸下成相。七恒放下第一義相。正觀普照法界現事故。如世蓮華開敷菡萏為第一故。八非諸天下功德相。菩薩德招故。九毗瑠璃下體相。十其華下莊嚴相。二十三千下明眷屬華。
補義曰一真法界如來藏心。不屬迷悟。故聖凡平等。依正不二。染淨融通。具有恒沙稱性功德。一一周徧圓融該攝。事事無礙。與法界等。故統曰法界。但眾生迷此一心。而為恒沙染緣故有生死。惟我毗盧遮那曠大劫來。先悟此心。名為普光明智。依此大智而為行本。建立萬行。故以十信為基。以歷三賢十地。大智深證。惑盡真窮。故本有如來藏心頓然顯現。名證法身之體。酬此勝因故內感盧舍那佛廣大微妙莊嚴之報身。外感華藏莊嚴之報土。此轉凡成聖之極則也。今說菩薩十地因窮。將證法身。堪能克紹法界之家。名受職位。故此位菩薩。已能入百萬阿僧祇三昧。智與理冥。行極道圓。故但以三昧融前差別之行。攝入平等法界。故此三昧現前時有大蓮華忽然出現。而華具十相。而為全德之象。其猶周易乾之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之象也。其疏釋文有據。而通途大義未暇及此。
爾時菩薩坐此華座。身相大小正相稱可。
第二隨何等身。殊妙之身稱於座故。
無量菩薩以為眷屬。各坐其餘蓮華之上。周帀圍繞。一一各得百萬三昧。向大菩薩一心瞻仰。
三隨何眷屬。
佛子。此大菩薩并其眷屬坐華座時。所有光明及以言音。普皆充滿十方法界。一切世界咸皆震動。惡趣休息。國土嚴淨。同行菩薩靡不來集。人天音樂同時發聲。所有眾生悉得安樂。以不思議供養之具供一切佛。諸佛眾會悉皆顯現。
四隨何等相。周徧作業。為其相故。
佛子。此菩薩坐彼大蓮華座時。於兩足下放百萬阿僧祇光明。普照十方諸大地獄滅眾生苦。於兩膝輪放百萬阿僧祇光明。普照十方諸畜生趣滅眾生苦。於臍輪中放百萬阿僧祇光明普照十方閻羅王界滅眾生苦。從左右脇放百萬阿僧祇光明普照十方一切人趣滅眾生苦。從兩手中放百萬阿僧祇光明普照十方一切諸天及阿修羅所有宮殿。從兩肩上放百萬阿僧祇光明普照十方一切聲聞。從其項背放百萬阿僧祇光明普照十方辟支佛身。
五隨何處出。十處出光。令惡道出離。菩薩增行故。文分為四。一舒光作業。二眾聖咸知。三下類奔風。四同聲相應。今初。十處放光。有三種業。一利益業。二發覺業。三攝伏業。今類例相從。且分為四。一前之七光。但有益業。前五益凡。後二益小。
從其面門放百萬阿僧祇光明普照十方初始發心乃至九地諸菩薩身。
二第八一光。有二業半。一者益。益九地已還菩薩故。二者發覺令知故。言一半者。但有攝而無伏義。攝彼令來故。
從兩眉間放百萬阿僧祇光明普照十方受職菩薩令魔宮殿悉皆不現。
第九一光。亦二業半。一益等位菩薩故。下文彼光既令此益。此光必益於彼故。二發覺令知故。言一半者。魔宮不現但是伏業。而無攝義。
從其頂上放百萬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光明普照十方一切世界諸佛如來道場眾會。
四第十頂光。但有發覺。文分為三。一顯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