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當行前。次云於諸行中植心種子以為識支。義當行後。以此識種子乃親招未來生死之因故。次名色支。乃標云復起後有生及老死。意指生死乃前識種親招。但從名色為初生之始。故疏指云今是第四受生無明也。故前識支云有漏有取。疏云有漏是愛。有取是取。愛取潤故能招後有。然後有即屬有支。故前疏云識支之中已具十因。則辨有支生於老死。故未來以名色居初。次第辨耳。十因單約現在說。以迷無我為無明。不正思惟作善作惡為行。以行納種為識。
作生死因故有名色。則攝六入觸受愛取有。現在念念具此十因。疏引多論。正義不出於此。若言二世因果。當在後從真起妄門中。
疏云且約有支。文有六緣。一業為田即是行種。望所生但為增上緣故。二識為種即是識等五種。為後生死作親因緣。論總釋云隨順攝取罪福等行。業為地故。此正明隨順於愛。攝前行識之種而成有支也。三無明闇覆。論取前經無明。故云前說無智闇障無明覆蔽故。此則取於等能發起。遠為助故。亦是舉於前世例今世故。準唯識意。非前發業無明。即是覆業無明。亦是愛攝。即迷外增上果愚。四愛水為潤。論指前常求有無之愛即是舉例。亦即是前標中有漏。
以前有愛無明攝故。以前無明中愛乃發業愛耳。今是潤業之愛故不同也。五我慢灌溉者即是取支。要數灌溉方生有芽。我語等取為我慢故。若悟無我容不生故。六見網增長。亦是取支。見取攝故。三見為本諸見生故。令無漏法不能壞故。名之為網。論總釋云如是住。如是生心者總顯生名色芽。由無明愛。令上識種安住業地名色心生故。今以前識種隱於餘四。今辨現行略其總報所依。欲顯識與名色次第相生義故。復欲顯其通種現故。故有隱顯。然名色等必有所依本識故。
初地云於三界田中復生苦芽。所謂名色共生。論云共阿賴耶生故。此即後文與識共生。
名色增長生五根。諸根相對生觸。觸對生受。受後希求生愛。愛增長生取。取增長生有。有生已於諸趣中起五蘊身名生。生已衰變為老。終歿為死。於老死時生諸熱惱。因熱惱故憂愁悲歎眾苦皆集。次辨六入等八支當起。如後段明。然此一段意欲答於受生所以。故具出諸惑。隱顯等殊。不在顯相。顯在後文。此因緣故集無有集者。任運而滅亦無滅者。二正智逆觀。結酬無我。初二句約生明無我。但曰無明等集。非由我集。又上句揀無因。下句揀邪因。後二句約滅明無我。
剎那性滅無使之然。菩薩如是隨順觀察緣起之相。
三就人結觀。如是觀者即隨順緣起之理。 上明答。
下明相。
大文迷真起妄緣相次第者即論明相差別也。論云若因緣無我以何相住因緣集行。謂當相名住。生後為行。故經云迷諸諦理起相集耳。然成答相通是有支相續。而兩重緣相差別云何。略有五異。一前約妄我起緣即迷我執。此約迷諦起緣即迷真實義。二前約緣起。此約緣次。故前通取十因一處共起名色。此中一向單說次第。三前通三世二世。以許十因通一世故。義取亦通五世。此唯三世。以名色等唯約現故。義取亦通一世。四前文欲明三世並備。於無明中說有愛取。
故於現在中說無明故。此中三世互有隱顯。不許相通。五前為答難。此為辨相。如論意故有斯五異。兩處辨緣。共明相續。總破癡倒。故但束為十。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復作是念。於第一義諦不了故名無明。 三明迷真起妄緣相次第明相。文中亦二。初順後逆。順中初無明支。言於第一義不了者。然十二支皆依真起。無有自性。故下偈云觀諸因緣實義空也。而無明最初親迷諦理而起於行。既橫從空起不可復原。故令無明特受迷稱。論經云諸諦第一義者即四諦也。故對治云真實義愚者謂四聖諦。所迷即是實義。能迷即愚。別有暗法名為無明。非但遮詮明無而已。
所作業果是行。
二行支也。業即罪等三業。是彼無明所起果故。故偈云所作思業愚癡果。論云是中無明所作業果者。所謂名色者此出果體。體謂行體。即名色故。遠公釋論云行有三義。意業為名。身口為色。故婆沙云名色有二。一方便名色。二報名色。若云名色緣識即方便名色。若云識緣名色即報名色。今以行為方便名色。
行依止初心是識。
二識支。論云於中識者彼依止故。彼即是行。此中語倒。應云依彼。故論經云依行有初心識。謂由行熏心。有當果體。乃至現行。 與識共生四取蘊為名色。
四名色支。初一識字。即是現行識支。識為種邊。唯是賴耶。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