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一切義無所觀察。於法平等無所疑惑。無二無相。無行無止。無量無際。遠離二邊住於中道。出過一切文字言說。今且以初為總。餘九為別。別雖九門而釋十義。初釋第一。二釋第十。謂舉初該後。三從第二次第解釋。第十一門釋八九二義。至文當知。釋文顯然不應異解。今初總明具有十門。皆含體相用三。一寂照為菩提體。故云於一切義者真俗境也。觀極於無觀。故淨名云。不觀是菩提。離諸緣故。如海無心而能頓鑒。非無所了故。晉經云解一切義。
解即是觀。觀即無觀。既觀念斯寂。無惑習種。無觀是體。照斷為用。合之為相。二等同萬法。為菩提體。謂智與理冥。同一圓覺。故云於法平等而不失照。決斷分明云無疑惑。既無所疑即所知永寂。三一成一切成。不見生佛有異。故云無二。以知一切眾生即菩提相故。亦是能所不二。淨名云不二是菩提。離意法故。四總指前三體相。眾生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五即心行處滅。湛然不遷。亦是不行是菩提。無憶念故。六雖覺而常定。不住定故。七有二義。
一橫遍十方。廣無量故。二體無生滅絕分量故。八亦二義。一豎。念念成無際畔故。二一得永常無後際故。心無初相。冥符於理。無前際故。九離邊契中。謂若染淨縛脫有無一異等斯邊皆離。不徧住著。故云離邊。非見有邊。邊即中故。無邊無中。方住中道。十總顯離言。上九寄言顯深。未盡菩提之奧。故收歸性離。令亡言契之。
知一切眾生心念所行根性欲樂煩惱染習。舉要言之。於一念中悉知三世一切諸法。佛子。譬如大海。普能印現四天下中一切眾生色身形像。是故共說以為大海。諸佛菩提亦復如是。普現一切眾生心念根性樂欲而無所現。是故說名諸佛菩提。第二知一切眾生下印現萬機。即海印三昧。文中三。初法。一念知三世。名一切智。次喻。即舉海印。以喻菩提無心頓現。三合。言無所現者。有三義。一無現故如海。二所現空故如像。三無別體故如水。與像不可分異。
自體顯現故名為覺。起信論云諸佛如來離於見相。無所不遍。心真實故。即是諸法之性。自體顯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斯即無思顯照。同體之境為菩提相用。故上文云於一切義無所觀察。
佛子。諸佛菩提一切文字所不能宣。一切音聲所不能及。一切言語所不能說。但隨所應方便開示。 三性相甚深。性離言故。理圓言徧故。 佛子。如來應正等覺成正覺時得一切眾生量等身。得一切法量等身。得一切剎量等身。得一切三世量等身。得一切佛量等身。得一切語言量等身。得真如量等身。得法界量等身。得虗空界量等身。得無礙界量等身。得一切願量等身。得一切行量等身。得寂滅涅槃界量等身。
第四三輪平等。釋上於法平等。等諸法故。意輪等故。何所疑哉。文中二。先別舉身等。後類結顯多。今初。有十三身。前六等事。次三等理。次一等事理。事事無礙。後三等因果。略舉十三。故結云無量。皆言量者。是所等之分量。皆言等者。即能等之三輪。等有二義。一等彼事理之量。二等彼事理之體。所以等者。彼諸理事即我所證。能所冥合。彼尚即我。等之何難。是以聖人空洞無象。物無非我。會萬物以成己也。
佛子。如所得身。言語及心亦復如是。得如是等無量無數清淨三輪。 後類結三輪。
佛子。如來成正覺時。於其身中普見一切眾生成正覺。乃至普見一切眾生入涅槃。第五明因果交徹。釋上無二。同一性故。文中三。初標。次皆同下釋。三知一切下結。今初。八相之中略舉其二。故云乃至。此文正同淨名云若彌勒得菩提者一切眾生皆亦應得。一切眾生即菩提相。彌勒示迷此旨。但謂理詰之言。不知真得菩提。實如所詰。又前章以我等彼故徧同彼量。今明以彼等我故全現我中。是知一性平等。反覆相成。此中之成為理為事。若是事成。何以釋云同一性故。
若是理成。何以此云成正覺耶。入涅槃耶。此是華嚴大節。圓宗之義。不同諸宗。難以取解。然諸眾生若於人天位中觀之。具足人法二我。小乘唯是五蘊實法。大乘或說但心所現。或說幻有即空。人法俱遣。或說唯如來藏。具恒沙性德。故眾生即在纏法身。法身眾生。義一名異。猶據理說。更有說言相本自盡。性本自現。不可說言即佛不即佛。若依此宗。舊來成竟。亦涅槃竟。非約同體。此成即是彼成。若爾。何以現有眾生。非即佛耶。若就眾生位看者。
尚不見唯心即空。安見圓教中事。如迷東謂西。正執西故。若諸情頓破。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