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從凡夫地修學十信心信諸佛正覺之果無異自心本性清淨如諸佛性所有分別本性清淨名無依住智如諸佛根本智以禪波羅蜜無作印印之即法界性自然相稱所行諸行即普賢行故動靜無二故所轉法輪即與十方諸佛智契同不異如是修習慣習使熟正覺不移其本一故會同諸佛舊覺本智同一性故行行不移舊普賢行故以是義故將普賢眾內十箇海月光等異名菩薩眾為成十住初心明十住初心不離舊法智故以此下文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又如海月光大明菩薩向下獲益歎德中經云復
次海月光大明菩薩摩訶薩得出生菩薩諸地諸波羅蜜教化眾生及嚴淨一切佛國土方便解脫門明以普賢行成就眾生入佛大智法界行普賢行五位次第進修法門故以普賢入俗果行名海月光通已下等共成十眾用成十住菩薩位門已下通九眾諸神至主藥神等明是入十住之果行也為入十住應真稱之為神明入住菩薩以自應真法合為神覆育含識故以智靈通救生自在故稱之為神非世鬼神也次後諸神天等明五位進修增勝故漸漸自在也以此菩薩神天總明十住已上入位菩薩皆隨自位
攝生因果自在行故非鬼神之神若自心達理不與妄合其智自神不為不思而智善通萬有故此諸神眾皆是如來以五位行攝生得益之眾還將行相法門次第作法樣式令其後學者一一倣之善知因果故。
第三從主稼神已下至主晝神此十眾諸神明十行利生法門因果故。第四從阿修羅王已下至日天子中有十眾明十迴向利生法則因果。第五從三十三天王已下至大自在天王於中有十大天王明十地利生因果。已上五眾是寄位表佛果五位行門因果故為利眾生故寄位顯法寄位入法與眾生作法樣令眾生證修。從如來座內眾至如來眉間毫相中所出眾於中有四種眾其意如何。第一如來座內眾明是如來往昔自行與古同因彰果眾。二十方菩薩來集興供眾。
三諸來菩薩毛孔光明眾是法界性起無礙一多同異自在大悲無盡不思議眾明此法界門法爾如此體本如是法行依正重重無礙以法界智境身土一多法爾相容故。四如來眉間毫中眾是示果成因生信利生眾此是成佛已後以十信心位乃至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十一地徧法界法門眾舉此自修之因果還令學者倣之。已上諸眾配位及來意即通前樹內流光眾宮殿樓閣眾總有十一眾隨位別配即四十七眾為五位之內十箇普賢總為一眾當位不分十十部類故海月光大明菩薩眾及已下神
天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各各有十種部從故都為四十通十普賢為一眾取上四十共為四十一并菩提樹內流光眾如來所居宮殿眾如來座內眾十方諸來菩薩眾菩薩毛孔眾如來眉間毫中眾都為四十七眾且長科眾意如是於中義趣至文方明菩提樹內眾如來宮殿內眾前已釋訖已上且長科初會眾竟餘待至文已上總明舉果行徧周以成信位。
大方廣佛新華嚴經合論卷第十
音切
網
(网音)。
纓
(於盈切)。
帀
(子答切)。
幹
(古案切)。
扶
(服夫切)。
蔭
(於禁切)。
燄
(以贍切)。
麗
(郎計切)。
校
(教音)。
萃
(疾醉切)。
榭
(祥夜切)。
砌
(千計切)。
互
(牙音)。
耀
(亦笑切)。
髻
(古詣切)。
瑩
(烏定切)。
暢
(丑亮切)。
赫
(許格切)。
奕
(亦音)。
礙
(五蓋切)。
靡
(亡彼切)。
覩
(當土切)。
悅
(予月切)。
垢
(苟音)。
猛
(莫幸切)。
臍
(藏奚切)。
徹
(丑列切)。
踐
(慈演切)。
菡
(胡感切)。
漉
(盧谷切)。
鍊
(郎殿切)。
中
(去聲)譽(芋庶切)。
嘯
(笑音)。
大方廣佛新華嚴經合論卷第十一
唐于闐國三藏沙門實叉難陀譯經 唐太原方山長者李通玄造論 唐福州開元寺沙門志寧釐經合論
世主妙嚴品第一之四
【論】第一此已上四十七眾若別列十普賢眾即五十七眾諸大眾海皆是大眾圍遶分從此初段中有三十行經分為三段一初有七行半經總列菩薩之數及陳同號普賢菩薩之名二從海月光大明菩薩已下至十佛世界微塵數於此一段文中有七行半經陳異名菩薩眾并都結已上諸菩薩數三從此諸菩薩已下至成就無量功德於中有十五行半經陳大眾本修行之因及歎大眾之德從初段中七行半經列同號普賢之內義分為三一釋菩薩名下之義二釋菩薩同號之意三舉眾所為因緣。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