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藏經 華嚴經合論纂要
明 方澤纂
華嚴經合論纂要目次
卷上
沙門慧研序(此序既載於續藏經第五套合論卷首故今省之) 十門分別 世主妙嚴品第一 如來現相品第二 普賢三昧品第三 世界成就品第四 華藏世界品第五 毗盧遮那品第六
卷中
佛名號品第七 四聖諦品第八 光明覺品第九 菩薩問明品第十 淨行品第十一 賢首品第十二 昇須彌山頂品第十三 須彌頂上偈讚品第十四 十住品第十五 梵行品第十六 初發心功德品第十七 明法品第十八 升夜摩天宮品第十九 夜魔天宮偈讚品第二十 十行品第二十一 十無盡藏品第二十二 升兜率天宮品第二十三 兜率天宮偈讚品第二十四 十回向品第二十五 十地品第二十六 十定品第二十七 十通品第二十八 十忍品第二十九 阿僧祇品第三十 如來壽量品第三十一 菩薩住處品第三十二 佛不思議法品第三十三 如來十身相海品第三十四 如來隨好光明功德品第三十五 普賢行品第三十六 如來出現品第三十七 離世間品第三十八
卷下
入法界品第三十九 自跋 圓理跋
華嚴經合論纂要目次(終)
大方廣佛華嚴經合論纂要卷上
唐太原長者 李 通玄 譔
明 擕李 比丘 方澤 纂
夫有情之本。依智海以為源。含識之流。總法身而為體。以為情生智隔。想變體殊。達本情亡。知心體合。今此大方廣佛華嚴經者。明眾生之本際。示諸佛之果源。其為本也不可以功成。其為源也不可以行得。功亡本就。行盡源成。源本無功。能隨緣自在者。即此毗盧遮那也。以本性為先。智隨根應。一悲濟物。以此為名。依本如是。設其教澤。滂流法界。以潤含生。於是寄位四天。示形八相。菩提場內。現蘭若以始成。普光法堂。處報身之大宅。普賢長子。舉果德於藏身。文殊小男。創啟蒙於金色。以海印三昧。周法界而降靈。用普眼法門。觀塵中之剎海。依正二報。身土交參。因果二門。體用相徹。以釋天之寶網。彰十剎以重重。取離垢之摩尼。明十身而隱隱。無邊剎境。自他不隔於毫端。十世古今。始終不離於當念。其為廣也。以虗空而為量。其為小也。處極微而無迹。十方無卷。匪虧於小相之中。纖塵不舒。含十方而非礙。智海果德。殊分於五位之門。常住法堂。示進脩於九天之上。此方如是。十剎同然。聖眾如雲。海會相入。智凡無礙。狀多鏡以納眾形。彼此無妨。若千燈而共一室。此經總有四十品勝典。玄開果德之門。百萬億妙言。咸舉佛華行海。十身十會。闡十十之法門。十處十方。啟十通而疏十辯。出現品內。示因果以結始終。給孤獨園。利人天之明法界。目連鶖子。隔視聽於對顏。六千比丘。啟十明於路上。覺城東際。五眾咸臻。古佛廟前。同登十智。善財發明導首。用彰來眾齊然。又成五位法門。具德行某軌範。令使啟蒙易達。解行無疑。還信首文殊之前。正證妙峯之頂。經過五眾。成一百一十法門。至慈氏之園。結會一生佛果。返示文殊初友。明以果同因。後入普賢妙身。彰體用圓極。此經明大方廣佛華嚴者。大以無方為義。方以理事為功。廣則毫剎相含。佛乃體用無作。華喻行門可樂能敷理事之功。嚴即依正莊嚴之義。釋此一部。總作十門分別。
一依教分宗 二依宗教別 三教義差別 四成佛同別 五見佛差別 六說教時分 七淨土權實 八攝化境界 九因果延促 十會教始終
△第一依教分宗者。夫智境圓寂。何法不周。理事二門。一多相徹。只為器有差殊。軌儀各異。始終頓漸。施設不同。初學之士未諳教迹。執權成實。迷不進脩。故今咸舉眾宗。略分十法。
一小乘戒經為情有宗。如來創為凡夫造業者說。是應作是不應作等。且約凡情虗妄之處。橫計諸惡。以教制之令生人天。如華嚴經持戒。則以身身業語語業意意業佛法僧戒等十法諦觀。求其梵行了不可得。是名清淨梵行。是名持佛性戒。得佛法身故。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不同小乘有取捨故。
二梵網經菩薩戒為情有及真俱示宗。為欣樂佛果者說盧舍那為本身。千百億為化身。頓漸俱示一教被二根。然仍化身所化。方來至本身也。華嚴則一下頓示本身本法界等。
三般若經說空彰實為宗。如來初為人天凡夫說二乘教。繫著理事俱實。不能離障。故說十八種空法。乃至四諦三世等一切皆空。空却無明諸障等業。自性涅槃方顯。華嚴則空有之法。勢不單行。以文殊普賢智行交參。事理相徹。一品之中。四十品經同入。一言之內。十萬頌文齊麾。以性齊時齊行齊。故成佛亦齊。不同彼教成壞別時。因果前後故。
四解深密經為不空不有宗。如來於有教空教之後。和會有無二見。為不空不有。即說五六七八等識皆以第九阿陀那純淨識為依。如瀑水流。生多波浪。諸波浪等以水為依。引彼凡流就識成智。以智隨緣。照機利物。異彼二乘權學破相成空。智隨緣時。無性相。無生滅。異彼凡夫繫而實有。故名不空不有。雖復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