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是如理智中。如量境也。其餘變作等者。不入此例。何以故。此是法性實德。法爾如是。非分別情謂境界也。(可去情思之)。
問上云。於一塵中現無量剎等者。此是一重現而已。何成重耶。
答此方說華嚴時。一切塵中亦如是。彼微塵中。說華嚴時。亦云一切塵中亦是說如是。展轉重重。無盡無盡。
問若據此文。重重無盡。有何分齊。云何辨其始終等也。
答隨其智取。舉一為首。餘即為伴。據其首者。即名當中。餘即眷屬。盡窮法界因陀羅成也。
問此義與上微細。云何別耶。
答齊頭炳然現者。微細攝重重隱暎互現因陀羅攝。此等諸義。並別不同。宜細思之。
八託事顯法門者。謂見此事。即是見於無盡法界。非是託此別有所表。經云。此華蓋等從無生法忍所起等。
問三乘之中。以有此義。與此何別。
答三乘託異事相。表顯異現。今此一乘所託之事相。即是彼所顯道理。更無異也。具足一切理事教義。無不攝盡者也。
九十世隔法門者。此上諸義。遍一切法。復該一切時。謂三世各三。攝為一念。故為十世也。以時無別體。依法以立。法既無礙。時亦如是。經云。過去一切劫。安置未來今。未來劫。迴置過去世。又云。無量劫即一念。一念即無量劫等。又云。或以長劫入短劫。短劫入長劫。有佛劫入無佛劫。無佛劫入有佛劫等。(云云)此上諸義。悉於十世。自在顯現。成緣起故。得即入也。
十主伴圓明門者。此圓教法。理無孤起。必主伴隨生。經云。此大蓮華。有世界海塵數華。以為眷屬。又云。大威光太子。(晉經普莊嚴童子)聞佛說一切法界無垢莊嚴經。有世界微塵數修多羅。以為眷屬。又如一方為主。十方為伴。餘方亦爾。是故。主主伴伴各不相見。主伴伴主。圓明具德。然此有二義。一同類。二異類。初同類者。如說十住。十方各有十剎塵數菩薩來證。同名法慧。我我等佛所。亦說十住。大眾眷屬。名味句身。等無有異。是故當知。一十住經。十方各有十剎塵數修多羅等。以為眷屬。如一十住。餘一切處所說十住。皆攝爾許塵數眷屬。十住既爾。餘十行等。一一品會。皆有證法數量。准釋可知。二異類者。謂隨一方一界為一類機。說一會法。既結通十方等說。故非主經。然亦與主為勝方便。故為眷屬。是故。主經必十方塵道同時同說。伴經不爾。隨方各別。是故。一一主經。各有塵數眷屬。亦古章疏中。說諸藏純雜具德門。唯心迴轉善成門。義門無量。不可具陳耳。
上來所明十門義等者。同一緣起。無礙圓融。隨有一門。即具一切。應可思之。如初既爾。餘廣狹等九門。皆各具前十時。但隨門異耳。是故。一一門中。各有百千等。思之可見。(謂如一事法帶自十義。具此十門。則為一百。餘教義等。亦各准之。故成千門。如教義等望自類十義。及同時十門有此千門。彼同時等亦望自類十門及教義等亦成千門准思可見)。
○普法義
三門同前。
第一釋名者。普者溥也。謂遍義是普也。法自體義。軌則義。(如常說也)謂一切法相入相是。言相入者。曉云。謂一切世界。入一微塵。一微塵入一切世界。(如一微塵一切亦爾)三世諸劫。入一剎那。一剎那入三世謂劫。(如一剎那。一切亦爾)如諸大少促相入。餘一切門相入亦爾。如說相是亦爾。謂一切法及一切門。一是一切。是一如是廣蕩。名為普法。
第二出體者。以無礙法界為體。
第三問答分別。
問以何因緣故。令此諸法得有如是混融無礙。
答法藏師云。因緣無量難可具。提十類。釋此無礙。一大少無定故。二各唯心現故。三如幻不實故。四無限因生故。五勝通自在故。六三昧大用故。七難思解說故。八果德圓極故。九緣起相由故。十法性融通故。元曉師云。略而言之。有十種因。一者。一與一切。互為鏡影。如帝網故。二者。一與一切。更互緣集。如錢數故。三者。皆唯是識。如夢境故。四者。皆非實有。如幻事故。五者同相異。通一切故。六者。至大至少。齊一量故。七者。法性緣起。離性故。八者。一心法體。非一異故。九者。無礙法界。無邊無中故。十者。法界法爾。無障無礙故。上來二師。各有十門。雖繁廣述。今取藏師初門曉公第六。示其綱要。法藏師云。謂大非定大。故能入少。少非定少。故能容大。十經品云。金剛圍山數無量。悉能安置一毛端。欲知至大有少相。菩薩因此初發心。解云。此中明大非大故有少相也。
問世界入微塵。須彌入芥時。既有大少之形。而不增少。不減大。如何得相容耶。
答空理義云。世俗虗假。勝義本空。迷虗假以礙心。小大由隔。悟幻化而通意。何不相容。況乎大少懸著由迷執有。達空勝義。何礙不通。(此清辨宗也)應理義云。略有八釋。一執有所執。大小懸殊。知所執空。何少何大。二不達依他。謂真大少。體之虗偽。何理不通。三事成大少。或不能容。圓成融通。何不相納。四執法有用。大少乃乖。知法因緣。同虗豈融。五迷心執境。實境誰容。悟境皆識。何誰不得。六法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