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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国撰述大小乘释经部华严部疏-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表员-第26页

切法。十住位中。曠備法界一切行德。略舉斯耳。體相如是。
  問住在何處。
  答有人釋言。菩薩十住。即是十地所行。與彼十地同故。
  問答此十地者。何故。經言。此菩薩種性甚深廣大。與法界虗空等。經言種性。明非十地。
  答今正論之。在於習種。以習種離退之始。故說為住。
  問曰。若爾。何故所行與十地同。
  答曰。地法上下同依。依之生信。說為賢首。依之生解。說為十住。依之起行。說為十行。依之以起如實正觀。說為迴向。依之得證。說為十地。故地經言。譬如一切書字數說。皆初章為本地如是。是一切佛之根本行。是能得一切佛法。是以所學雖是地法。行有習種。
  問此中得十力分等者。今既習種。豈得漏盡耶。
  答法藏師云。分宗可准之。一分是因義。謂由初發心。得成十力果法之因故。(此約始教辨)二分是未圓義。謂由入住不退。始生佛家。得佛體分故。謂於十力。隨分而得。(此約終教辨)三分圓無礙故。得分即得圓。但以就普賢門中。辨是因而非果。故。云分也。此中。於漏盡智亦分得者。准教知之。又此十力。小乘中。至佛果始得。三乘中。地上始分得。一乘入位即得故也。
  問此十住。何時說耶。
  答經雖不論。准依地經。應在第二七日宣說。
  問在何處說耶。
  答在忉利天妙勝殿上。
  問何名人說耶。
  答法慧菩薩之所宣說。又。
  問入何三昧說耶。
  答法慧菩薩。承佛神力。入菩薩無量方便三昧。
  問何人加令說住耶。
  答十方各千佛世界外。各有千佛世界塵數以同名法慧。相與加被。
  問何人證耶。
  答十方各萬佛世界外。有十佛世界塵數菩薩同名法慧。雲集作證。(十住之義辨之云爾)。
○十行義
三門同前。
  第一釋名者。十者數名。數分二五。稱之為十。修起名行。行別不同。一門說十。十名是何。一歡喜行。二饒益行。三(晉經)無恚恨行。(新經無違逆行)四(晉經)無盡。行(新經無屈撓行)五離癡亂行。六善現行。七無著行。八(晉經)尊重行。(新經難得行)九善法行。十真實行。遠公云。喜心行施。亦令他喜。名歡喜行。以持淨戒。饒益自他。名饒益行。修忍離瞋。名無恚恨行。(順違皆忍故。名無違逆也。本業經無瞋恨行也)勤修精進。廣攝善法。名無盡行。(懃勇離怯。故名無屈屈者曲也弱也)常修定意。遠離愚癡。虗妄分別。名離癡亂行。知法實相。般若現前。名善現行。以無著心。起諸所行。名無著行。成就種種殊勝善根。名尊重行。(深廣行願非易得。故名難得也)成就種種化他善法行。成就第一誠實之語。如說能行。如行能說。名真實行。藏師云。此十中。得名有三。謂第八從德立名。第三第五第七。約離過受稱。餘並從能而為目。可知。
  第二出體有二。先總後別。初中。藏師三說。一約所依。以菩薩善思惟三昧為體。(晉經善伏三昧)以依此定。證十行體。然後說故。(地論准之)二約本行業不可思議等為性。三統収。約境二諦雙融。約行悲智無礙。復心境圓融。無礙法界。具無邊德。以為體性。二別辨體性。各如下文處辨。
  第三問答分別。
  問遠公云。行體有二。其義云何。
  答一者修分。隨緣造習。二者成分。證實平等。廣大不動。故經說言。是菩薩業。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虗空。成分即實。難以言論。修分在緣。易以言曉。今依修分。次第辨釋。(如下釋之)法藏師云。行有二分。一果分圓。性海平等不可說故。此中不論。二因分。約緣隨說。有其四重。一唯約此位行。如仁王經及本業經等說。二唯明自體普賢行。如下普賢行品說。此不依位。三以自體行。從位而說。即如此中長行所說。四會攝位相。從於自體圓融之行。(如下偈中說今即後三)。
  歡喜行者。遠公云。布施為體。故經說言。行歡喜時。為大施主。悉捨所有。等施眾生。但行施時。生喜有二。一生自喜故。經說言。施已無悔。不以煩重而生憂惱。倍復歡喜。我得善利。二生他喜故。經說言。修歡喜時。一切眾生。歡喜愛敬。藏師云。有三。一隨相亦三。一以無貪善根。二彼俱思。三兼取三業無表假實。通論此三為體。(此約初教)二約性。或以真如為性故。起信論云。知法性體無慳貪。隨順修行檀波羅蜜。(此約終教)三約實。於施門中所攝無盡圓融法界為性。(此約圓教。餘義如十勝行廣說)。
  饒益行者。遠公云。以戒為體。故經說言。持戒清淨。於色聲等。心無染著。設有諸魔。將諸天女及餘樂具。不起惡念。但持戒時。所益有二。一者自益故。經說言。我持淨戒。離一切纏憂悲苦惱。成就菩提。二者益他故。經說言。一切眾生。未度者度。未解者解。如是一切。藏師云。體性三門。一隨相門。謂於思上。假立無表。亦有三事。一思。二無表。三身語表業。故論云。菩薩戒以三業善為體。二約本。亦以真如為性。(准之)三約實。以無盡法界為體。餘義(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