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去縛就解。次根有利鈍。鈍者為有造業。利者為不生。故集業由善惡二欲。成上下根。此二種欲由二種性。以有種種性因緣故。行二種道。謂善道惡道。次知其過去。審彼未來。次方便壞其因緣。果報相續。故說漏盡。瑜伽乃有多門次第。廣如第五十說。
上來依論次第。而今禪居第七者。二論梵行為對自業。有離欲不離欲。故禪居第三。此經十住為對徧趣行。有清淨不清淨。故居第七。若習欲成性。即界居欲後。若由性起欲。則界居欲前。若執常者。先說宿住。若為執斷。先辨天眼。餘無別理。故經論皆定。
六差別者。謂此十力展轉相望。亦有差別。亦無差別。至文當明。 七釋文。然此經宗異義皆融攝故。一一力中具攝十力。乃至包盡法界。是以宿命乃云智包三世。天眼則見盡法界。非唯見盡。佛眼如空。即是法界。非唯智包。亦能毛孔頓現業力。即觀法性。豈唯但是有為。約門有殊。故他宗不壞。 △文十。初是處非處智力。
爾時金燄圓滿光菩薩(至)即說頌言。佛昔修習菩提行(至)此是如來初智力。謂善因樂果。斯有是處。善因苦果。無有是處。惡因苦果等。例上可知。處者。建立義。依義。起義。能建立果。與果為依。能起果法。故立處名。於此正知。故名智力。其作業者。即如實知因之與果。及能降伏無因惡因種種諍論。既徧知已。可度者度。不可度者為作因緣。文中上半往因。下半顯智力。於諸境界。正解明了。即辨此力。通知一切法也。△二過未見在業報智力。
如昔等觀諸法性(至)普徧十方能具演。 瑜伽名自業智力。今言一切業者。謂於三世中。善等三業。及順現等。皆名自業。於自所作。受用果業。如實知故。 與初何別。若正了知所造善等業。感愛等果。此由初力。若了能造善惡等業。感愛等果。是自業力。 文中上半往因。下半現果。
△三根勝劣智力。
往劫修治大方便(至)故佛能成根智力。 謂信等五根。此輭中上。名為勝劣。於此正知。及能於彼。如應如宜。為說正法。即是作業。 偈中。三句往因。一句今果。
△四種種解智力。
如諸眾生解不同(至)佛以智力能如是。 亦名勝解。謂若從他起信。以為其先。或觀法以為。其先。成輭中上。愛樂名種種勝解。亦名為欲。欲謂信喜好樂。如或貪財利。或好名聞。好定好慧。種種不同。如來正知。令捨不淨。增長於淨。 此與前根何異。根約宿成。智有多少。解約現起。好樂不同。論云。若照諸根為先。彼彼法中。種種音樂。是根智力。若正分別意樂差別。是解智力。在文可見。 △五種種界智力。
普盡十方諸剎海(至)悉能顯現毛孔中。 界即性也。謂或一二三四五乘性等。或貪瞋癡等分行等。乃至八萬四千行。名種種性。 性即種子。解即現行。故智論云。性名積集相。又九十云。性內欲外。用性作業。必受果報。欲或不爾。瑜伽云。若照勝解所起相以種子。此由解力。若照即彼種子差別。由界智力。若習欲成性。復云何別。欲唯大地一數。性通諸數。即寬陿不同也。智論云。習欲成性。性名深心事。欲名隨緣起。
若性即種子。與根何異。根唯信等優劣。性通善惡不同。以信等望果寬長。能生人天三乘聖道。為道之根。 三善根但是翻對。不望果義。尚不名根。況性通於惡。豈得同耶。 偈云悉能顯現毛孔中者。謂非唯佛智。如空包納。眾生之性。毛孔內空。亦現眾生之界耳。 △六一切至處道智力。
一切處行佛盡知(至)悉能開示令現了。論名徧趣行智力。徧即一切。趣即至也。行即道也。謂諸眾生種種所行。若出離行不出離行。各能至果。如行有漏行。至五道中。行無漏行。至涅槃果。名徧趣行。若知如是種類行跡趣入。此由界智。若知即彼行跡一切品類。如是行跡能令雜染。如是行跡能令清淨。此由徧趣智力。初力處對非處。此中但明至處。又初力指因為得果之處。此約果是酬因之處。故不同也。經中初句總標。次云一念即能知迅速下十二字。
所知時處。後一句委悉開示。△七禪定解脫三昧智力。
禪定解脫力無邊(至)普使滌除煩惱闇。 淨行品中加於染淨。通漏無漏。故佛皆善知。及知依此所得諸果。故名智力。 此與自業智力何別。若了諸有。能修諸定。即彼能入而非所餘。名自業力。若了即依如是靜慮等定。現三神變。無倒教授所化有情。此由靜慮智力。 偈中上半所知。下半善用。言佛為示現者。示其諸定。現三神變。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