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網被時。故實通於末世。盖空有傳集之不同。致教門去留之乃異。有宗局狹遺之。豈在於重登。四分通深得之。匪專於再受。鈔文所謂。接俗揩定。御法無准。薩婆多之責也。人法有序。軌用多方。曇無德之褒也。此方重受。僧傳廣明。疏鈔壇經。略提梗槩。如前列示。俾之有教可憑。更在資深方見。於心為慊。
三釋疑者
問。今言重受。的義若何。若據成論七戒各受。何見重義。有門十誦。五十具三。亦次第受。豈不為重。答。重受之要。唯據發體。體性幽微。宗計有異。如多論中下心受五。上心受十。後五發上。前五仍下。體不增發。體既不增。故於前五。不為重受。彼宗不立。正據於斯。縱使三戒皆發上心。必應三體前後性別。由彼所計。能造是色。所造亦色。雖非見對。體是障礙。故業疏云。然為四大造。更相障礙。據所可分。故名色也。由體是色。不相融通。
隨其所發。各各局定。故不言重。成實空宗。業由心造。體相虗融。隨緣轉變。從勝受名。如下心受五。中心受八。增發前五。並為中品。上心受十。前八增上。亦復如是。故就一體。次第增起。增小為大。增狹為廣。增劣為勝。其猶添波於海水。濕性無殊。但淺深之有異耳。亦猶加皂於黑。服色體一同。但鮮舊之乃別耳。重發重受。粗為可曉。
問。重發重受。如何分別。
答。資持云。重發據多戒。重受約一戒。 若爾。論明重發。那見重受。
答。由體重發。即得重受。由彼七受一體發故。問。據教重增。宗歸成實。如何立義。乃約圓乘。答。據彼空宗。縱云上品。猶屬偏擁。須究佛懷。及明開會。無法不妙。無戒不圓。吾祖疏鈔所明發心。准文約義。雖列三品。為在格量。令知深淺。的窮祖意。全依圓旨。妙發上心。期感圓戒。故名上品。鈔疏之中。示上品相。皆云為成三聚。及教開懷。妙發身心。總虗空界。容受法界微妙善法。記以上心。對唯識觀。又云。如是心受。即發圓體。今云增受。
須依南山宗旨。圓發三心。圓成三聚。方為究竟上上品戒。
問。吾祖教門。自唐至今。盛行天下。孰其不知上心圓旨。豈有受者。尚滯中下。 答。教門雖顯。機器乃殊。或能授寡陋。開導無方。或所受愚蒙。識心昏散。絲毫落妄。千里乖差。其猶周孔之道。訓人以善。賢之不肖。今古咸然。何恠之有。 問。業體一也。空有何殊。
答。如來隨機。故於一法。或召色心。或召非二。種種不同。諸家論師。不體佛意。隨名執體。各計為宗。如涅槃云。我於經中。或說為色。諸比丘便說為色。或說非色。諸比丘便說非色。皆由不解我意。於是祖師窮究佛懷。立圓推體。即一識種。既得佛意。心色非二。隨名認體。皆得其實。言是心者。謂此業體。全心本具。唯心發生。能緣所緣。能發所發。無非心故。言是色者。乃即性之色。猶即水之波。了色真源。達色邊際。得色實相。則前有宗。
雖得色名。不知實故。言非二者。體既唯心。故云非色。實有相狀。故言非心。言種子者。然此業種。即性本具。諸緣搆造。全性發現。體有功能。出生眾善。故名種子。南山考體。旨在於斯。
問。壇場既納圓體。更須增受菩薩戒否。 答。如他文已辨。請自尋之。
問。重受之旨。如前可知。業體差殊。會之可領。且重受人。事同新入。位分年臈。何以決之。答。如前已引僧伽甚明。若前受年登。即依本臈。或虧年月。今受為初學是也。問。前既得戒。犯重名邊。或戒先無。難逃賊住。二途有礙。重受若何。答。如前引示。幸自有例。可攀可條。可准。佛開重受。正為當今。諸祖相承。必非妄據。求那言甚相隨喜。僧伽謂必可傳。南山達壇親行。靈芝長書陳秉。然諸祖行受。時當像季。機雜純浮。邊罪賊住。豈一無違。
諸師皆四依示現。窮達化源。豈不明難之有無受之可否。今括疏鈔壇經僧傳重受之文。並無一句言及難障。竊詳諸祖。意必有由。盖戒之有無。難之成否。凡小莫測。唯佛能知。但在依教。隨順前機。為之重受。無非誘接總是結緣。今引諸文證顯。機性差別。業理幽微。智未及佛。如何妄詳。迷者及此。好為一明。齊僧傳云。魏文帝三年。設無遮會。帝問。此土僧尼得戒靈驗。眾無敢對。有一比丘。請往西國。問諸得道。於是發足長安。往至西竺。問一羅漢。
答稱。小聖不知得否。即為入定。上升兜卛。問彌勒佛。佛答得戒。斯明得戒。非凡小所知也。如涅槃諍論品云。善男子。我於經中。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