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訊(傍立)。
(其羯磨師。與知事人。亦如前次第禮辭而退。若免即止。犯者隨處禮謝羯磨師已。復同知事人回〔掌〕。禮拜請文熟讀。其知事人。再細問他人品小罪。或具。不具。斟酌定已。然後寫〔女〕與彼)。
二知時集眾法
(犯者熟背文已。到堂中白知事人。其知事人。引彼徃各堂。及眾寮禮請大眾師畢。然後到方丈請問和尚在何時作法。若時定已。先差人索欲。若有戒場作法。則不必說欲。時至教打揵椎。如懺摩法打鼓。大眾聞之。各整威儀。至作法處。眾齊集已。知事人應先瞻察眾中。有未受具戒者遣出。次徃方丈知會侍司。入室請和尚到作法處。知事人云)。
大眾頂禮和尚。(尚云)免禮(知事人呼犯者居中向上)。
先頂禮和尚三拜。(尚云)普禮僧足。大眾齊合掌。(拜已。復呼云) 問訊 長跪 合掌。
三呈白犯緣法
和尚應語彼言。說儞離(或云畜長)衣的因緣。(犯者自高聲說云)我(某甲)。從(某)年得戒以來。至(某)年(某)月。因有(某)事出門。故離了衣鉢(或云畜了長衣)。今求和尚大眾師傅。慈悲懺悔。和尚云。知道了。捨儞所(長離)之衣(若所離之衣不在者。則不必捨)。
四捨本犯財法(二)
初定捨法
(定捨者。謂所畜長衣故。三衣總離故。犯者即雙手捧衣。高聲如是捨言)。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故離三衣宿(或云。故畜眾多長衣)。犯捨墮。我今捨與僧(一說。僧中應差一人。接彼所捨之衣。如但離二衣。或一衣者。牒衣名面捨)。
次不定捨法
(不定捨者。若所離之衣。或一頂不在。或兩頂不在者則不必捨。故云不定。由衣不定。則文亦不定。由文不定。故復類之可曉。若僧伽黎已無者。應如是捨)。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故離三衣宿。犯捨墮。僧伽黎已無。此二衣我今捨與僧(一說)。
(其鬱多羅僧。及安陀會已無。亦如是捨。若二衣已無者。則云。此僧伽黎。我今捨與僧。或云。此鬱多羅僧。或云。此安陀會。我今捨與僧。若但離二衣。又有一頂不在者。則云故離二衣宿。犯捨墮。某衣已無。此某衣我今捨與僧。若故畜長衣。及長衣財。亦如是牒。其眾多二字。有無不定)。
五從僧乞懺法
和尚云。捨衣已。乞懺(大眾齊合掌。犯者高聲。如是乞言)。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故離三衣宿。犯捨墮。是衣已捨與僧(若所離之衣不全者。則云某衣已無。二衣已捨與僧。或云二衣已無。某衣已捨與僧。若但離二衣宿。有一衣者。則云某衣已無。某衣已捨與僧。或云故畜長衣。及眾多長衣財。犯捨墮。是衣已捨與僧)。有(三。二。一。或云眾多)波逸提罪。今從僧乞懺悔。願僧聽我(某甲)比丘懺悔。慈愍故(三說)。
和尚云。隨汝僧中請。(知事人云)一拜而起 問訊。
(求懺者。即隨意至一人前。作禮一拜。長跪。合掌。如是請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請大德為波逸提懺悔主。願大德。為我作波逸提懺悔主。慈愍故(二說。受請者言)。
待我白僧忍可。為汝懺悔。(答)爾(一叩而起。轉下側立)。
六集僧作辨法
和尚開示。已作前方便。(答)懺離(或云畜長)衣捨墮羯磨。
七受請白僧法
(受請者。應出眾。居中〔問〕上。頂禮和尚一拜。或免即止歸位白云)。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故離三衣宿(或云故畜眾多長衣)。犯捨墮。是衣已捨與僧。有(三。二。一。或云眾多)波逸提罪。今從僧乞懺悔。若僧時到。僧忍聽。我(某甲)比丘。受(某甲)比丘懺悔。白如是。(大眾合掌齊答)可爾。(其所離之衣。或一。或二。在與不在。皆如前乞詞中聲)。
八考察從生法
(受請者出班。令犯者向上頂禮一拜。問訊。長跪。合掌。懺主語言)。
律云。單白羯磨。眾僧忍可已。其受懺者。應當憑眾考察犯緣。分別八品小罪。然後懺悔。(問云)汝此罪犯來。經多少時了。(答已。復問)犯後。可曾向人發露否 犯後。可曾著用此三衣否 半月。半月。布薩之時。可曾於如法如律。誦者高座。聽者下座。聽遇戒否。(犯者一一〔知〕上答已。則知八品小罪或具不具。聽戒。著用。覆與不覆。有無。不定。臨文易之。若八品全具者。如後分別。再語彼言)汝犯此(長離)衣罪之後。即應向清淨比丘。發露懺悔。因不發露經過一夜。從此波逸提罪中。生出一品經夜覆藏突吉羅罪。次日就該發露。又不發露。又有一品隨夜展轉覆藏突吉羅罪。如是一夜。兩夜。至百千夜覆藏。雖名一品。實有若干突吉羅罪。故名隨夜展轉覆藏。此是覆藏根本波逸提兩品小罪。
此所離之衣。體是不淨的。應當作法捨已。懺悔過。方得著用。善見律云。犯捨墮衣。不捨而著。隨著得突吉羅罪。汝既就著用。又得一品著用不淨衣根本突吉羅罪。此罪即應向人發露。因不發露。從此突吉羅罪中。又生出一品經夜覆藏突吉羅罪。次日就該發露。又不發露。復得一品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