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沁水,下。 陵川。下。至元三年,省入晋城,后复置。
解州,下。 本唐蒲州之解县。五代汉乾祐中置解州。宋属京兆府。金升宝昌军。元至元四年,并司候司入解县。有盐池,方一百二十里。 领六县:
解县,下。 安邑,下。 闻喜,下。 夏县,下。 平陆,下。 芮城。下。
霍州,下。 唐初为霍山郡,又改吕州,又废州而以县隶晋州。金改霍州。元因之。领三县:
霍邑,下。倚郭。有霍山为中镇。 赵城,旧属平阳府。 灵石。下。旧属汾州。
隰州,下。 唐初为隰州,又改大宁郡,又仍为隰州。元以州隶晋宁路。领五县:
隰川,中。州治所。至元三年,省大宁、蒲、温泉三县入焉。 大宁,下。至元三年,省入隰川,二十三年复置。 石楼,下。 永和,下。 蒲县。下。
沁州,下。 唐初为沁州,又改阳城郡,又仍为沁州。宋置威胜军。金仍为沁州。元因之。领三县:
铜鞮,下。州治所。至元十年,省录事司、武乡县入焉。 沁源,下。至元十年,省绵上县入焉。 武乡。下。至元三年,省入铜鞮,后复立。
辽州,下。 唐初置辽州,又改箕州,又改仪州。宋复为辽州。元隶晋宁路。领三县:
辽山,下。倚郭。 榆社,下。至元三年,省入辽山,六年复立。 和顺。下。至元三年,省仪城县入焉。
吉州,下。 唐初置西汾州,又为南汾州,又改慈州。宋置吉乡军。金改耿州,又改吉州。元初领司候司、吉乡、乡宁二县。中统二年,并司候司入吉乡县。至元二年,省吉乡。三年,又省乡宁并入州。后复置乡宁。领一县:
乡宁。下。
岭北等处行中书省统和宁路总管府
和宁路,上。 始名和林,以西有哈剌和林河,因以名城。太祖十五年,定河北诸郡,建都于此。初立元昌路,后改转运和林使司,前后五朝都焉。太宗乙未年,城和林,作万安宫。丁酉,治迦坚茶寒殿,在和林北七十余里。戊戌,营图苏胡迎驾殿,去和林城三十余里。 世祖中统元年,迁都大兴,和林置宣慰司都元帅府。后分都元帅府于金山之南,和林止设宣慰司。至元二十六年,诸王叛兵侵轶和林,宣慰使怯伯等乘隙叛去。二十七年,立和林等处都元帅府。大德十一年,立和林等处行中书省,以淇阳王月赤察兒为右丞相,太傅答剌罕为左丞相,罢和林宣慰司都元帅府,置和林总管府。至大二年,改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四年,罢尚书省,复为行中书省。皇庆元年,改岭北等处行中书省,改和林路总管府为和宁路总管府。至元二十年,令西京宣慰司送牛一千,赴和林屯田。二十二年,并和林屯田入五条河。三十年,命戍和林汉军四百,留百人,余令耕屯杭海。元贞元年,于六卫汉军内拨一千人赴青海屯田。北方立站帖里干、木怜、纳怜等一百一十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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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一 地理二
辽阳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七、府一,属州十二,属县十。徒存其名而无城邑者,不在此数。本省计站一百二十处。
辽阳路,上。 唐以前为高句骊及渤海大氏所有。梁贞明中,阿保机以辽阳故城为东平郡。后唐升为南京。石晋改为东京。金置辽阳府,领辽阳、鹤野二县;后复改为东京,宜丰、澄、复、盖、沈、贵德州、广宁府、来远军并属焉。元初废贵德、澄、复州、来远军,以广宁府、婆娑府、懿州、盖州作四路,直隶省。至元六年,置东京总管府,降广宁为散府隶之。十五年,割广宁仍自行路事,直隶省。十七年,又以婆娑府、懿州、盖州来属。二十四年,始立行省。二十五年,改东京为辽阳路,后废婆娑府为巡检司。户三千七百八,口三万三千二百三十一。壬子年抄籍数。 领县一、州二。
县一
辽阳。下。倚郭。至元六年,以鹤野县、警巡院入焉。
州二
盖州,下。 初为盖州路。至元六年,并为东京支郡,并熊岳、汤池二县入建安县。八年,又并建安县入本州。
懿州,下。 初为懿州路。至元六年为东京支郡,所领豪州及同昌、灵山二县省入顺安县,入本州。
广宁府路,下。 金为广宁府。元封孛鲁古歹为广宁王,旧立广宁行帅府事;后以地远,迁治临潢,立总管府。至元六年,以户口单寡,降为东京路总管府属郡。十五年,复分为路,行总管府事。有医巫闾山为北镇,在府城西北二十里。至顺钱粮户数四千五百九十五。 领县二:
闾阳,下。初立千户所,至元十五年,以户口繁夥,复立行千户所。后复为闾阳县。 望平。至元六年,省钟秀县入焉。十五年,为望平军民千户所,今复为县。
肇州。按《哈剌八都鲁传》至元三十年,世祖谓哈剌八都鲁曰:“乃颜故地曰阿八剌忽者产鱼,吾今立城,而以兀速、憨哈纳思、乞里吉思三部人居之,名其城曰肇州,汝往为宣慰使。”既至,定市里,安民居,得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