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兴路。户三十七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口一百四十八万五千七百四十四。至元二十七年抄籍数。 领司一、县六、州二。
录事司。宋以南昌、新建二县分置九厢。元至元十三年,废城内六厢,置录事司。
县六
南昌,上。倚郭。至元二十年,割录事司所领城外二厢、东南两关来属。新建,上。倚郭。 进贤,中。 奉新,中。 靖安,中。 武宁。中。至元二十三年,置宁州,县为倚郭。大德五年,于分宁县置宁州,武宁直隶本路。
州二
富州,上。 本富城县,又曰丰城。唐自丰水之西徙治章水东,即今治所。宋属隆兴府。元至元十九年,隶皇太子位。二十三年,升为富州。
宁州,中。 唐分宁县。宋因之。元至元二十三年,于武宁县置宁州,武宁为倚郭县。大德八年,割武宁直隶本路,遂徙州治于分宁。
吉安路,上。 唐为吉州,又为庐陵郡。宋升为上州。元至元十四年,升吉州路总管府,置录事司,领一司、八县。元贞元年,吉水、安福、太和、永新四县升州,改吉州为吉安路。户四十四万四千八十三,口二百二十二万四百一十五。领司一、县五、州四。大德二年,吉、赣立屯田。
录事司。
县五
庐陵,上。倚郭。 永丰,上。 万安,中。 龙泉,中。 永宁。下。至顺间,分永新州立。
州四
吉水州,中。 旧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安福州,中。 唐初以县置颍州,后废,复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太和州,下。 唐初置南平州,后废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永新州,下。 唐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瑞州路,上。 唐改建成县曰高安,即其地置靖州,又改筠州。宋为高安郡,又改瑞州。元至元十四年,升瑞州路,领一司、三县。元贞元年,升新昌县为州。户一十四万四千五百七十二,口七十二万二千三百二。领司一、县二、州一。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始立。
县二
高安,上。倚郭。 上高。中。
州一
新昌州,下。 唐为建成县,属靖州,后省入高安。宋割高安、上高二县地,升盐步镇为新昌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袁州路,上。 唐为袁州,又为宜春郡。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总管府,领四县,设录事司,隶湖南行省。十九年,升路,隶江西行省。元贞元年,萍乡县升州。户一十九万八千五百六十三,口九十九万二千八百一十五。领司一、县三、州一。
录事司。至元十三年,设兵马司。十四年,改录事司。
县三
宜春,上。倚郭。 分宜,上。 万载。中。
州一
萍乡州,中。 本为县。元贞元年升州。
临江路,上。 唐改建成为高安,而萧滩镇实高安境内。南唐升镇为清江县,属洪州,后又属筠州。宋即清江县置临江军,隶江南西道。元至元十三年,隶江西行都元帅府。十四年,改临江路总管府。元贞元年,新淦、新喻二县升州。户一十五万八千三百四十八,口七十九万一千七百四十。领司一、县一、州二。
录事司。宋隶都监司。元至元十三年,设兵马司。十五年,改录事司。
县一
清江。上。宋即县治置临江军。元至元十四年,升军为路,而县为倚郭。
州二
新淦州,中。 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新喻州,中。 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抚州路,上。 唐初为抚州,又为临川郡,又仍为抚州。元至元十二年,复为抚州。十四年,升抚州路总管府。户二十一万八千四百五十五,口一百九万二千二百七十五。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废宋三厢立。
县五
临川,上。 崇仁,上。 金溪,上。 宜黄,中。 乐安。中。
江州路,下。 唐初为江州,又改浔阳郡,又仍为江州。宋为定江军。元至元十二年,置江东西宣抚司。十三年,改为江西大都督府,隶扬州行省。十四年,罢都督府,升江州路,隶龙兴行都元帅府,后置行中书省,江州直隶焉。十六年,隶黄蕲等路宣慰司。二十二年,复隶行省。户八万三千九百七十七,口五十万三千八百五十二。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宋隶都监司。元至元十二年,设兵马司。十四年,置录事司。
县五
德化,中。唐浔阳县。 瑞昌,中。 彭泽,中。 湖口,中。 德安。中。
南康路,下。 唐属江州。宋置南康军,治星子县。元至元十四年,升南康路,隶江淮行省。二十二年,割属江西,领一司、三县。户九万五千六百七十八,口四十七万八千三百九十。领司一、县二、州一。
录事司。
县二
星子,下。南康治所。 都昌。上。
州一
建昌州,下。 唐初置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