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钞卷五八 ○ 御览卷二一九
〔一〕 「淑」原误作「升」,据御览卷二一九径改。
〔二〕 御览卷二一九「补救」作「补政」。
李膺传子珪
三三三 〔李膺〕出补蜀郡太守〔一〕,修庠序,设条教,〔申典礼〕〔二〕,明法令,维恩并行,〔下民悦之〕〔三〕。蜀之珍玩,不入于门。益州纪其政化,朝廷举能理剧,转乌桓校尉。(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 书钞卷七五
〔一〕 据书钞卷七五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
三三四 膺常率步骑临阵交战〔一〕,身被创夷,拭血进战,遂破寇,斩首二千级。(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一〕 时膺已任乌桓校尉,因鲜卑数犯塞,故出战破之。
三三五 李膺字符礼,拜司隶校尉。张让弟翔为野王令,贪残无道,畏膺而逃,藏让合柱中。膺率将吏,破柱取翔,出狱杀之。让诉冤于帝,帝诏膺诘之。膺曰:「仲尼为鲁司寇,七日诛少正卯。今臣列官已积旬,惧以淹留为愆,不意获速疾之罪。留之五日,克殄大恶。」帝顷谓让曰:「此尔弟之罪,司隶何愆?」自是宦侍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帝问其故,并叩头曰:「畏李校尉。」──书钞卷六一
三三六 学中诸生与李膺等更相褒重,莫不〔畏〕(思)其贬议。〔一〕时河南张成善说风角,推占当赦,遂教子杀人。李膺为河南尹,督之,促收捕,既而逢宥获免。膺愈愤,竟案杀之。初成以方伎交通宦官,帝亦颇讯其占,成弟子牢修因上书诬告膺等多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驱驰,共为部党。于是天子震怒,班下郡国,逮捕党人。(孙。王。汪。黄)──类聚卷五二 ○ 御览卷六五二
〔一〕 畏、思形近而讹,据御览卷六五二改。
三三七 膺子珪〔一〕。(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一〕 范书党锢传「珪」作「瓒」。
刘佑传
三三八 〔刘佑字伯祖,中山安国人〕〔一〕。宗室胤绪,代有名位。少修操行,学严氏春秋、小戴礼、古文尚书。仕郡为主簿。郡将小子尝出钱付之,令市买果实。佑悉以买笔〔墨〕书具与之〔二〕,因白郡将,言「郎君年可入小学,而但傲佷〔三〕,远近谓明府无过庭之教,请出授书」。郡将为使子就佑受经,五日一试,不满呈限,白决罚,遂成学业,〔阖郡称美〕〔四〕。(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 书钞卷七三 御览卷九六四 书钞卷一○四
〔一〕 据御览卷九六四补。
〔二〕 据书钞卷七三、又卷一○四、御览卷九六四补。
〔三〕 佷,戾也,音很。
〔四〕 据书钞卷七三补。
三三九 刘佑字伯祖〔一〕,补尚书郎。佑才辨有大笔,自在台阁,陈国家故事,每有奏,决于口笔,为群僚所伏。(姚。王。汪)──书钞卷六○
〔一〕 「佑」原误作「裕」,径改之。
三四○ 刘佑字伯祖〔一〕,为司隶校尉。权贵子弟罢职,遂还京师,辄改易舆服,隐匿财宝。(姚。汪。黄)──书钞卷六一
〔一〕 「佑」原误作「治」,「祖」误作「拒」,皆径改。
魏朗传
三四一 魏朗补河内太守,以清严为治,明审法令〔一〕,为三河之表也〔二〕。(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六 ○ 文选卷四六颜延之曲水诗序注 又卷五○沈休文宋书谢灵运传论注
〔一〕 文选注二引「审」皆作「密」。
〔二〕 三河者,河东、河内、河南三郡也。
三四二 魏朗字少英〔一〕,入为尚书,再升紫微,謇谔禁省,不屈豪右,为百寮所服。以党事免。朗性矜严,闭门整法,长吏希见,动有礼序,室家相待如宾,子孙如事严君焉。(姚。王。汪。黄)──御览卷二一二 ○ 初学记卷一一 书钞卷六○
〔一〕 初学记卷一一作「字仲英」。
夏馥传
三四三 陈留夏馥避党事,遁迹黑山〔一〕。弟靖载绢往饷之于深阳县客舍〔二〕,见馥颜色衰毁,不复识,闻其声,乃觉之。(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一七
〔一〕 范书本传作「林虑山」。此山出煤炭,多冶家,馥曾为佣,亲突烟炭,故山亦称黑山。
〔二〕 范书本传作「涅阳」,袁纪卷二二作「滏阳」。天游按:馥亡命林虑山,不当复出南阳郡之涅阳。惠栋曰:「魏郡邺县有滏水,或是滏水之阳 鸶汉末林虑、邺县皆属魏郡。馥入林虑山,静追之滏阳山中,为得其实。」惠说是。东汉无深阳,此当系滏阳之误。又袁、范二书「靖」皆作「静」。
巴肃传
三四四 〔巴〕(亹)肃为河南尹〔一〕,正身奉职。(姚。王。汪) ──书钞卷七六
〔一〕 据俞本改。姚、王、汪三辑亦作「巴肃」。
范滂传宗资
三四五 滂,汝南细阳人〔一〕。父显,故龙舒侯相。(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一〕 天游按:张璠纪作「伊阳」 鸫续汉郡国志,汝南郡无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