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6-史藏 -01-正史

16-宋史-元-脱脱-第899页

充,十五人。两省都知、押班带诸司使,五人。横行遥领全分者,五人。减定者不给。
内客省使。旧有景福殿使。
二十人。
枢密都承旨,十人。副都承旨,副承旨,诸房副承旨,中书堂后官提点五房公事,七人。逐房副承旨,五人。中书堂后官至枢密院主事已上,各二人。录事,令史,寄班小底,各一人。
傔人餐钱中书、枢密、宣微、三司及正刺史已上,皆有衣粮,馀止给餐钱。
自判三馆、秘书监、两制、两省带修撰,五千。朗中以下带修撰者三千。直馆阁,校理,史馆检讨,校勘,各三千。直龙图阁,审刑院详议官,国子监书库官,五千。自修撰已上又有职钱五千,校勘已上三千。
京畿诸司库、务、仓、场监官:朝官自二十千至五千,凡七等。京官自十五千至三千,凡八等。诸司使、副,閤门通事舍人,承制,崇班,二十千至五千,凡九等,閤门祗候及三班,十五千至三千,凡十等。内侍,十七千至三千,凡九等。寄班,八千至五千,凡三等。旧志讹舛,今并从《两朝志》。
茶、酒、厨料之给
学士、权三司使以上兼秘书监,日给酒自五升至一升,有四等,法、糯酒自一升至二升,有二等。又宫观副使,文明殿学士,即观文。
次政殿大学士,龙图、枢密直学士,并有给茶。节度使、副以下,各给厨料米六斗,面一石二斗。
薪、蒿、炭、盐诸物之给宰相旧无,后加。
宰相,枢密使,月给薪千二百束。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宣徽使,签书枢密院事,三司使,三部使,权三司使,四百束。三部副使,枢密都承旨,一百五十束。枢密副都承旨,中书提点五房,一百束。开封判官,节度判官,薪二十束,蒿四十束。开封推官,掌书记,支使,留守、节度推官,防、团军事判官,薪十五束,蒿三十束。留守判官,薪二十束,蒿三十束,防、团军事推官,薪十束,蒿二十束。
宰相,枢密使,岁给炭自十月至正月二百秤,馀月一百秤。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宣徽使,签书枢密院事,三司使,三部使,三十秤,文明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龙图阁学士,十五秤。都承旨,二十秤。
给盐:宰相,枢密使,七石。参知政事,枢密副使,签书院事,宣微使,三司使,三部使,权三司使,二石。节度使,七石。掌兵遥领,五石。留后,观察,防御,团练,刺史,五石。掌兵、遥领皆不给。
给马刍粟者,自二十匹至一匹,凡七等。其军职,内侍,三班,伎术,中书,枢密、宣微院侍卫,殿前司,皇城司,内侍省,入内内侍省吏属借官马者,其本厩马刍粟随给焉。
给纸者,中书,枢密,宣微,三司,宫观副使、判官,判官,谏官,皆月给焉。自给茶、酒而下,《两朝志》无,《三朝志》虽不详备,亦足以见一代之制云。
志第一百二十五职官十二(奉禄制下)
○增给公用钱给券职田
增给
权三司使,知开封府,百千。权发遣三司使,五十千。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三副使,观文殿大学士,三十千。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元丰添保和殿大学士。
宫观、三司判官,判子司,权及权发遣同。开封府判官,提举诸司库务,管辖三司军大将,提点内弓箭库,二十千。宫观都监、勾当官,十七千。任都知、押班者,二十千。资政、端明、翰林侍读、元祐复置翰林侍读、侍讲学士,绍圣中罢。
龙图、天章学士,元丰添保和、延康、定文、显谟、徽猷学士。
枢密直、后改述古殿。
龙图、天章直学士,元丰添定文、显谟、微猷直学士,保和、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奠待制。
十五千。春、冬绫各五匹,绢十七匹,罗一匹,绵五十两。已上大学士至待制,奉随本官,衣赐如本官例,大即依本官例;小即依逐等。大观二年,户部尚书左睿言:「见编修《禄格》,学士添支比正任料钱相去辽邈,如观文殿大学士、节度使从二品,大学士添支三十千而已,节度使料钱乃四百千,傔
从、粟帛等称是。或谓大学士有寄禄官料钱,故添支数少。今以银青光禄大夫任观文殿大学士较之,则通料钱不及节度使之半,其厚薄不均明矣。自馀学士视诸正任,率皆不等。欲将职钱改作贴职钱以别之。正任料钱、公使为率,参酌立定。自学士至直阁以上贴职钱,不以内外,并给。观文殿大学士,百千。观文学士,资政大学士,八十千。端明后改延康殿学士,五十千。前执政加二十千。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学士,枢密直改述古学士,四十千。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直学士,三十千。待制,二十千。集贤改集英殿修撰,十五千。直龙图阁至直秘阁,十千。」诏从之。宣和三年,户部尚书沈积中、侍郎王蕃言:「元丰法,带职人依《嘉祐禄令》,该载观文殿大学士以下至直学士,添支钱三等,自三十千至十五千。大观中,因敕令所启请,改作贴职钱,观文大学士至直秘阁,自百千至十千,凡九等。兼增添在京供职米麦,观文殿大学士至待制,自五十石至二十五石四等,比旧法增多数倍。」又奏:「学士提举在京官,除本身请给外,更请贴职,并差遣添支,比六曹尚书、翰林学士承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