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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清史稿--赵尔巽-第1242页

南巡,还跸次德州,孝贤纯皇后崩,永璜迎丧,高宗斥其不知礼,切责之。十五年三月,薨。上谕曰:“皇长子诞自青宫,齿序居长。年逾弱冠,诞毓皇孙。今遘疾薨逝,朕心悲悼,宜备成人之礼。”追封定亲王,谥曰安。
  子绵德,袭郡王。坐事,夺爵。弟绵恩,袭。五十八年,进封亲王。嘉庆四年正月,封其子奕绍为不入八分辅国公。八年闰二月,有陈德者,匿禁门,犯跸,诸王大臣捍御。论功,赐绵恩御用补褂,进奕绍贝子。二十年,授御前大臣。道光二年,薨,赐银五千治丧,谥曰恭。子奕绍,先以上六十万寿进贝勒,至是袭亲王。十五年,奕绍年六十,封其子载铨为辅国公。十六年,奕绍薨,赐银治丧,谥曰端。载铨袭。
  载铨初封二等辅国将军,三进封辅国公,授御前大臣、工部尚书、步军统领,袭爵。道光末,受顾命。文宗即位,益用事。咸丰二年六月,给事中袁甲三疏劾:“载铨营私舞弊,自谓‘操进退用人之权’。刑部尚书恆春、侍郎书元潜赴私邸,听其指使。步军统领衙门但准收呈,例不审办;而载铨不识大体,任意颠倒,遇有盗案咨部,乃以武断济其规避。又广收门生,外间传闻有定门四配、十哲、七十二贤之称。”举所绘息肩图朝官题咏有师生称谓为证。上谕曰:“诸王与在廷臣工不得往来,历圣垂诫周详。恆春、书元因审办案件,趋府私谒,载铨并未拒绝。至拜认师生,例有明禁,而息肩图题咏中,载龄、许诵恆均以门生自居,不知远嫌。”罚王俸二年,所领职并罢。九月,仍授步军统领。三年,加亲王衔,充办理巡防事宜。二月,疏请申明会议旧章,报可。四年九月,病作,诏以绵德曾孙溥煦为后。是月,薨。追封亲王,赏银五千两治丧,谥曰敏。
  溥煦袭郡王。光绪三十三年,薨,谥曰慎。子毓朗,袭贝勒。光绪末,授民政部侍郎、步军统领。宣统二年七月,授军机大臣。三年四月,改授军谘大臣。
  端慧太子永琏,高宗第二子。乾隆三年十月,殇,年九岁。十一月,谕曰:“永琏乃皇后所生,朕之嫡子,聪明贵重,气宇不凡。皇考命名,隐示承宗器之意。朕御极后,恪守成式,亲书密旨,召诸大臣藏于乾清宫“正大光明”榜后,是虽未册立,已命为皇太子矣。今既薨逝,一切典礼用皇太子仪注行。”旋册赠皇太子,谥端慧。
  循郡王永璋,高宗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七月,薨。追封循郡王。四十一年,以永瑆子绵懿为后,袭贝勒。卒,子奕绪,袭贝子。卒,子载迁,袭镇国公。
  荣纯亲王永琪,高宗第五子。乾隆三十年十一月,封荣亲王。永琪少习骑射,嫺国语,上锺爱之。三十一年三月,薨,谥曰纯。子绵亿,四十九年十一月,封贝勒。嘉庆四年正月,袭荣郡王。绵亿少孤,体羸多病,特聪敏,工书,熟经史。十八年,林清变起,绵亿方扈跸,闻警,力请上速还京师,上即日回銮,因重视之,宠眷日渥。逾年,薨,谥曰恪。子奕绘,袭贝勒。卒,子载钧,袭贝子。卒,子溥楣,袭镇国公。
  哲亲王永琮,高宗第七子,与端慧太子同为嫡子。端慧太子薨,高宗属意焉。乾隆十二年十二月,以痘殇,方二岁。上谕谓:“先朝未有以元后正嫡绍承大统者,朕乃欲行先人所未行之事,邀先人不能获之福,此乃朕过耶!”命丧仪视皇子从优,谥曰悼敏。嘉庆四年三月,追封哲亲王。
  仪慎亲王永璇,高宗第八子。乾隆四十四年,封仪郡王。嘉庆四年正月,进封亲王,总理吏部。二月,罢。谕曰:“六卿分职,各有专司,原无总理之名,勿启专权之渐。”十三年正月,谕曰:“内廷行走诸王日入直,仪亲王朕长兄,年逾六十,冬寒无事,不必进内。”十四年正月,封其子绵志为贝勒。十七年,以武英殿刻高宗圣训,误书庙讳,罢王俸三年。
  十八年,林清变起,贼入禁城,绵志从宣宗发鸟枪殪贼。仁宗褒其奋勇,加郡王衔,加俸岁千两。永璇亦以督捕勤劳,免一切处分。二十年七月,命祭裕陵,阻雨,还京,坐降郡王,并夺绵志郡王衔及加俸,仍罚王俸五年。二十四年正月,复绵志郡王衔,赐三眼孔雀翎。七月,坐刺探政事,上谕曰:“朕兄仪亲王年已七十有四,精力渐衰。所领事务甚多,恐有贻误,探听尚有可原。朕不忍烦劳长兄,致失颐养。嗣后止留内廷行走,平日不必入直。”六月,绵志坐纵妾父冒职官诈赃,夺郡王衔,罚贝勒俸四年。
  二十五年七月,宣宗即位,谕仪亲王不必远迎,又谕召对宴赉无庸叩拜。道光三年正月,绵志复郡王衔,加俸。八年正月,命在紫禁城乘轿,并加赏俸银五千,示亲亲敬长之意。十一月,复谕朝贺免行礼。十年十月,永璇诣圆明园视大阿哥,径入福园门,谕罢绵志官。十一年,谕寿皇殿、安佑宫当行礼时,于府第内行礼。又谕元旦暨正月十四日宗亲筵宴,均免其入宴,别颁果殽一席。十二年八月,薨,年八十八。赐银五千治丧,亲临赐奠,谥曰慎。绵志袭郡王,薨,谥曰顺。子奕絪,袭贝勒,加郡王衔。卒,曾孙毓?,袭贝子。卒,弟毓岐,袭镇国公。
  成哲亲王永瑆,高宗第十一子。乾隆五十四年,封成亲王。永瑆幼工书,高宗爱之,每幸其府第。嘉庆四年正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