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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清史稿--赵尔巽*导航地图-第1338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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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允将该支线延长至营口新市街;三,中国承认日本有开采抚顺、烟台两处炭矿之权,日本承认该两处开采之煤斤纳税与中国,惟税率应按照中国他处最轻煤税之例,另行协定,其矿界及一切章程,亦另委员定之;四,安奉铁道沿线及南满洲铁道幹路沿线之矿务,除抚顺、烟台外,应按照光绪三十三年东三省督抚与奉天日本总领事议定之大纲,归中、日合办;五,京奉铁道沿长至奉天城根一节,日本无异议。自此南满洲大势遂一变矣。
吉长、新奉两路借款细目,旋亦议定。其后锦齐铁道、渤海渔权与领海、鸭绿江架桥、南满铁道附属电线、收买日本辽东方面军用电线及旅顺芝罘间海底电线诸交涉,次第起焉。锦齐铁道者,即自锦州经洮南至齐齐哈尔之铁道也。日本原允中国自修,惟要求昌图洮南间之铁道归日本筑造。及满洲诸协约成,英、美争锦齐铁道借款,迭与中国交涉,事皆中阻。渤海渔业与领海交涉,自光绪三十二年,中国课关东渔业团渔税,迭经日本领事要求住关东之日本人有满洲沿岸渔业权,日本渔团因避税,全出距海岸三海里外海面。
东督锡良通告日本领事,谓三海里外之海面系中国领海,应准中国渔业规则课税。日本领事以三海里外为公海,反抗之。鸭绿江驾桥,联络满、韩,议定依安奉铁道契约,十五年后卖还中国。南满铁道附属电线,原中国所设,日本占有之,后取供公用,中国抗争无效。又日俄战争时,日本在南满洲所设军用电线,战局终,应归中国收买,日本初起反抗,后始归中国收买。旅顺芝罘之海底电线,系俄国布设,战时皆断绝。至此,日本要求依该海底电线直通芝罘之日本电线局,为中国所拒。
卒以距芝罘海岸七里半以内之一部归中国,馀尽属诸日本。其后复有日俄协约之议,于是东三省大势又一变矣。
  志一百三十四 邦交七
瑞典那威丹墨和兰日斯巴尼亚比利时义大利瑞典即瑞丁,在欧罗巴西北境,与那威同一区。雍正十年始来华互市。道光二十七年春二月,与瑞典及那威国订通商约。时法、美诸国通商,俱仿英和约条款。瑞本小国,亦求照英、法、美三国成案议通商条约。时瑞钢铁等项价甚贱,并求酌减税则。两广总督兼五口通商善后事宜耆英以各项税钞甫经议定通行,未便因瑞钢铁率议轻减,不许;惟通商条约奏请许之。遂与瑞公使李利华订约三十三条。同治六年,政府派出使大臣志刚等游历各国,至瑞递国书。
光绪三年八月,瑞典开整理万国刑罚监牢会,使臣爱达华达摆柏照会驻英使臣郭嵩焘,请中国派员入会。嵩焘以闻,许之。
十八年五月,瑞典国教士梅宝善、乐传道二人往麻城县宋埠传教,被殴致毙,上海瑞典总领事柏固闻,赴鄂见张之洞,要求四事:一,办犯;一,抚恤;一,参麻城县知县;一,宋埠设教堂。时犯已缉获,张之洞允办犯、抚恤,而参麻城县则不许,谓麻城县事前力阻,事后即获正犯,未便参劾。至开教堂,宋埠民情正愤,改在汉口武穴觅一地建堂,柏固亦不允。久之,始议定绞犯二名,给两教士各一万五千元,失物诸项一万五千元,期二十月后再往传教。
三十四年六月,与瑞修改通商条约。先是瑞使倭伦白来京,请觐见呈递国书,并照称奉本国君主谕,请修改通商条约,并录其君主所给议约全权文凭送外务部。外务部以道光二十七年所订瑞典那威条约系两国联合所立,近两国已各独立,前订之约距今六十年,通商情形今昔不同,当重订约,以资遵守,许之。于是瑞使拟具约稿三十九款,大致多采各国与中国所订约款。外务部以所拟款目繁多,另拟约稿,并为十七款。研商久之始定议。外务部因上奏,言:“臣部另拟约稿,归并为十七款。
查向来与各国所订条约,我多允许与各国利益,而各国鲜允许与我利益,按诸彼此优待之例,实非平允。惟光绪七年巴西条约暨二十五年墨西哥条约,多持平之处。此次拟议约稿,注重此意,不使各项利益偏归一面,更于各约中采用较为优胜之条,取益防损。如第三款领事官应照公例发给认许文凭,第十款订明俟各国允弃其治外法权,瑞典亦必照办,第十三款声明给与他国利益,立有专条者,须一体遵守,方准同霑,俱系参照巴西、墨西哥二约。第十二款入教者犯法不得免究,捐税不得免纳,教士不得干预华官治理华民之权,俱系参照中美商约。
又瑞使原拟约稿有数款照录英、美、日各商约,今皆删去。如商标、矿务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