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当月行距分之诸曜左旋度。今取最小实经、视经之差所当左旋之度为视经差,法见下卷求地平限度节下。减于地平限度,所得视地平限度,而与月距限度考之。如月距限小于地平限度而大于视地平限度者,则为用时月虽在地平上,视时月必在地平下矣;既知月必在地平下,故遇此者去之。如月距限小于视地平限度者,则为视时月在地平之上。夫犹有不然者,以视经差所取皆最小之数也。若知月行实迹非由视时,再推月距限度,则其时月果在地平之上下,未可得其确准。故今于既得视时之后,必详察太阴实纬及用时月距限度。如实纬南月距限过六十度,或实纬北月距限过七十度者,用时月距限在此限度内者,视时月必在地平之上。皆以视时复求月距黄平象限之度。如其度大于地平限度者,乃视时月在地平之下,仍不取用。必其度小于地平限度,始为视时月必在地平之上,而可证诸实测。此视差之所以必逐细详推,然后可得而取用也。
志二十八 时宪九
△凌犯视差新法下
求均数时差
以本日太阳引数宫度分,满三十秒进一分用。用后编日躔均数时差表,察其所对之数,得均数时差,记加减号。引数有零分者,用中比例求之。
求升度时差
以本日太阳黄道实行宫度分,满三十秒进一分用。用后编日躔升度时差表,察其所对之数,得升度时差,记加减号。实行有零分者,用中比例求之。
求时差总
以均数时差与升度时差相加减,得时差总。两时差同为加或同为减者,则相加得时差总,加亦为加,减亦为减。两时差一为加一为减者,则相减得时差总,加数大为加,减数大为减。
求凌犯用时
置凌犯时刻,加减时差总,得凌犯用时。
求本时太阳黄道经度
以周日一千四百四十分为一率,本次日两太阳实行相减带秒减,足三十秒进一分用,有度化分。为二率,凌犯时刻化分为三率,求得四率与本日太阳实行相加,得本时太阳黄道经度。
求本时春分距午时分
以本时太阳黄道经度,满三十分进一度用。察黄平象限表内右边所列春分距午时分与凌犯用时相加,内减十二时,不足减,加二十四时减之。得本时春分距午时分。满二十四时去之。
求本时黄白大距
以周日一千四百四十分为一率,本次日两黄白大距相减为二率,凌犯时刻化分为三率,求得四率。加减本日黄白大距,本日黄白大距大相减,小相加。得本时黄白大距。
求本时月距正交
以周日一千四百四十分为一率,本次日两月距正交相减化秒为二率,凌犯时刻化分为三率,求得四率。收作度分秒,与本日月距正交相加,得本时月距正交。
求太阴实纬
以半径为一率,本时黄白大距正弦为二率,本时月距正交正弦为三率,如本时月距正交过三宫者,与六宫减,过六宫者减六宫;过九宫者,与十二宫减,用其馀。求得四率,为太阴实纬正弦,检表得太阴实纬,记南北号。本时月距正交初宫至五宫为北,六宫至十一宫为南。如本时月距正交恰在初宫、六宫者,则无实纬。恰在三宫、九宫者,则本时黄白大距即实纬度,三宫为北,九宫为南。
求黄平象限及限距地高
以本时春分距午时分,察黄平象限表内,取其与时分相近者所对之数录之,得黄平象限。随看左边之限距地高录之,得限距地高。
求星经度
按所取之星,察仪象考成卷二十六表内所载本星之黄道经度,加入岁差,表以乾隆九年甲子为元,至道光十四年甲午,计九十年,应加岁差一度十六分三十秒,以后每年递加岁差五十一秒。得本年星经度。
如求五星经度,则以周日一千四百四十分为一率,凌犯时刻化分为二率,一日星实行为三率,以本次日两实行相减,得一日星实行。求得四率,为距时星实行。与本日星经度相加减,顺行加,退行减。得本时星经度。
求星纬度
按所取之星,察仪象考成卷二十六表内所载本星之黄道纬度录之,无岁差。记南北号。
如求五星纬度,则以周日一千四百四十分为一率,凌犯时刻化分为二率,一日星纬较为三率,本次日两纬度同为南或同为北者,则相减得星纬较。一为南一为北者,则相加得星纬较。求得四率。与本日星纬度相加减,本日纬度大相减,本日纬度小相加。若相加为三率者,所得四率必与本日纬度相减,仍依本日南北号。如所得四率大于本日星纬,则以所得四率转减本日星纬,其南北号应与次日同。得本时星纬度,记南北号。
求月距限
以星经度与黄平象限相减,得月距限,记东西号。星经度大为限东,小为限西。如星经度与黄平象限一在三宫内,一在九宫外,应将三宫内者加十二宫减之。所得月距限太阴实纬南在六十度内,实纬北在八十度内者,不必求地平限度。如纬南过六十度,纬北过八十度,则求地平限度。
求距限差
以限距地高及太阴实纬度分,察距限差表内纵横所对之数录之,得距限差,记加减号。太阴实纬南减北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