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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清史稿--赵尔巽*导航地图-第899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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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视公主、格格等级以为差。丽派别,申教诫,议赏罚,承陵庙祀事。宗正、宗人佐之。府丞掌校汉文册籍。左、右二司分掌左、右翼宗室、觉罗谱牒,序录子女嫡庶、生卒、婚嫁,官爵、名谥;并覈承袭次序,秩俸等差,及养给优恤诸事。堂主事掌清文奏稿。汉主事掌汉文典籍。经历掌出纳文移。笔帖式掌繙译文书。各部同。笔帖式为满员进身之阶。国初,大学士达海、额尔德尼、索尼诸人,并起家武臣,以谙练国书,特恩赐号“巴克什”,即后之笔帖式也。
厥后各署候补者纷不可纪矣。其兼领者:左、右翼宗学,总理学务王二人,稽察京堂官三人,并请旨简派。总管四人,食七品俸。副管十有六人,食八品俸。并以宗室中分尊年长者引见补授。清书教习、骑射教习各六人,汉书教习八人。所辖银库,以本府堂官及满洲大臣各一人领之,请旨简派。司官二人,由府引见补授。笔帖式四人。空房,司官、笔帖式亦如之。黄档房,司官、笔帖式无员限。
初制,列署笃恭殿前,置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各置官属。顺治九年,设宗人府,置宗令一人;亲王、郡王为之。左、右宗正,贝勒、贝子兼摄。宗人,镇国公、辅国公及将军兼摄。后择贤,不以爵限。俱各二人。启心郎,觉罗一人,汉军二人,初制,秩视理事官。九年,改视侍郎。始以满臣不谙汉语,议事令坐其中。后多缘以为奸,康熙十二年省。与府丞并为正官。其郎中六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二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以觉罗为之,嗣改觉罗、满洲参用。
堂主事二人,经历三人,宗室、满洲二人,汉一人。康熙三十八年省汉缺。乾隆二十九年改用宗室。笔帖式二十有四人。后增★无恆。初为他赤哈哈番、笔帖式哈番,寻改六、七、八品及无顶戴笔帖式。各部同。康熙十二年,省启心郎,增满洲主事一人,分隶左、右二司。雍正元年,增汉主事二人。用进士出身者。明年,改郎中为理事官,员外郎为副理事官,并定为宗室、满洲参用。乾隆二十九年,允府丞储麟趾奏,始专用宗室人员。五十三年,增置委署主事四人。
笔帖式改。
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正一品。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从一品。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俱东宫大臣,无员限,无专授。初沿明制,大臣有授公、孤者。嗣定为兼官、加官及赠官。内阁大学士,满、汉各二人。初制,满员一品,汉员二品。顺治十五年,改与汉同。雍正八年,并定正一品。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尚书内特简。正一品。学士,汉洲六人,汉四人。初制,满员二品,汉员三品。
顺治十五年,并改正五品,兼礼部侍郎者正三品。雍正八年,定从二品。后皆兼礼部侍郎衔。典籍典籍,满、汉、汉军各二人。正七品。侍读学士,满洲四人,蒙、汉各二人。初兼太常寺卿衔,寻罢。雍正三年,定从四品。中书,正七品。满洲七十人,蒙古十有六人,汉军八人。贴写中书,满洲四十人,蒙古六人。
大学士掌钧国政,赞诏命,釐宪典,议大礼、大政,裁酌可否入告。协办佐之。修实录、史、志,充监修总裁官。经筵领讲官。会试充考试官。殿试充读卷官。春秋释奠,摄行祭事。学士掌敷奏。侍读学士掌典校。侍读掌勘对。典籍掌出纳文移。内阁为典掌丝纶之地,自大学士以下,皆不置印,惟典籍置之,以钤往来文牒。中书掌撰拟、繙译。分办本章处凡五:曰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本房,满签票处,汉签票处。又诰敕房,稽察房,收发红本副本处,饭银库,俱由大学士委侍读以下官司之。
惟批本处额置满洲翰林官一人,请旨简派。中书七人。满中书内补授。
初,天聪二年,建文馆,命儒臣分直。十年,更名内三院。曰国史,曰秘书,曰弘文。始亦沿承政名,后各置大学士一人。顺治元年,置满、汉大学士,不备官,兼各部尚书衔。学士,满洲、康熙九年改置二人,十年增四人,通旧为六人。汉军康熙十年改置二人,十二年并入汉缺。各三人,汉学士无员限。康熙十年改置二人,明年增二人,十二年省汉军入汉缺,通旧为四人。典籍,满、汉、汉军各三人。康熙九年改置二人。侍读,满洲十有一人,清文五人,清汉文六人。
康熙三十八年省清文一人,清汉文二人。寻复增二人,通旧为十人。蒙古、汉军、康熙九年各置二人。汉康熙九年省。雍正四年置二人。各三人。中书,满洲七十有五人,蒙古十有九人,汉军十有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