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毕赤、水城等营。镇标左营、右营,毕赤营,水城营。
绿营兵额,清初未定。考明代京军二十万馀,外军九十九万馀。顺治间不可考,大约视旧额约裁减十三四。康熙兵制,京巡捕三营经制马步兵三千三百,直隶各标兵三万七百,山西二万五千,川陕总督,陕、甘两巡抚及提镇各标兵八万五千九百七十八,四川四万,云南四万二千,贵州二万,广西二万,湖广四万,广东七万三千一百十人,江南总督,总漕,江宁、安徽两巡抚,京口将军四万九千八百五十,浙江四万三千四百五十,江西万五千,福建六万九千七百二十六,山东总河及抚、镇标兵二万,河南一万,都各省经制马步兵五十九万四千四百十四。逮乾隆二十九年,次第增加,各省多者一千至六千馀,惟贵州加至万八千二百馀,减者江西七百馀,广东四百馀,浙江二千馀,福建三千馀,都六十三万七千三百二十三。
至五十年,各省绿营兵额,京巡捕五营一万,直隶三万九千四百二,山东万七千五百四,山西二万五千七百五十二,河南万一千八百七十四,江南四万八千七百四十七,江西万三千九百二十九,福建六万三千一百十九,浙江四万三十七,湖北万七千七百九十四,湖南二万三千六百四,四川三万千一百十二,陕、甘八万四千四百九十六,广东六万八千九十四,广西二万三千五百八十八,云南四万千三百五十三,贵州三万七千七百六十九,都五十九万九千八百十四,综计数减于旧者凡四万馀。各省减者,自数百至数千不等,惟陕、甘减至万二千,则以四十六年新增者不在此数,而山东、河南、江南视旧额转多,盖河、漕标兵本定分额,此实并入各省中也。
嘉庆十七年,绿营都数为六十六万千六百七十一,视乾隆中叶增额六万馀,各省均所有益,惟浙江减额千馀。其江南总额,此分江宁七千三十九,南河万五千六百六十六,漕运三千六百八十一,江苏二万三千七百四十八,安徽八千七百三十八,总为五万六千八百七十二,增旧额八千馀。又旧额但举山东,此分山东万五千九百三十三,东河四千二百四十一,增额三千馀,略可考见。十九年,山西等省共裁兵万五千四百馀,内改马战兵为步守兵共千二百馀。
道光初元,谕行裁汰,减额万馀,复议裁改。二十九年兵额,直隶四万千三百三十五,山东二万五十七,河南万五千三百八十一,东河并入河南、山东。山西二万二千八百五,江苏三万八千一百八,安徽九千四百四十二,南河、漕运并入江南。江西万二千四百七十二,福建六万千六百七十五,浙江三万七千五百六十五,陕西二万四千七百二十,甘肃六万八千八百六十二,湖北二万五百五,湖南二万七千百十五,四川三万三千八百十一,广东六万八千三百二十二,广西二万二千四百七十二,云南三万九千七百六十二,贵州三万六千四百七十七,都五十八万五千四百十二,京营万名在外。减于乾隆旧额且逾万矣。
咸丰军兴以来,绿营议裁。迄同治、光绪间,兵制一变,直省厉行简汰,顾不能悉废,存额尚不为少。再综近时绿营兵额,京巡捕营一万外,十六门门甲三百十,门军六百四十,凡万九百五十,直隶四万二千八百十,山东万七千八百七十五,山西万六千四十五,河南万四百六十八,江苏二万五千七百七十,安徽九千三百六十四,江西万一千七百四十,长江水师万一千六十四,福建二万三千六百七十八,台湾八千二百六十八,浙江二万三千四百九,湖北万五千三百四十三,湖南三万零二十四,陕西万八千六百八十七,甘肃万二千七百二十五,新疆二万六千五百十五,四川三万千二百八十一,广东四万六千七百七十四,广西万四千一百十五,云南万二千五百七十二,贵州四万二千九百五,都四十六万二千三百八十二。取道光末年额较之,减于旧者几十二万,但旧额不及长江水师与台湾云。
志一百七
○兵三
△防军陆军
防军初皆召募,于八旗、绿营以外,别自成营,兵数多寡不定,分布郡县,遇寇警则隶于专征将帅,二百年间,调发徵戍,咸出于此。若乾隆年台湾之役,乾、嘉间黔、楚征苗之役,嘉庆间川、陕教匪之役,道光年洋艘征抚之役,皆暂募勇营,事平旋撤。故嘉庆七年,楚北初设提督,即以勇丁充补标兵,道光十七年,以练勇隶于镇筸镇标,二十三年,以防守海疆之水陆义勇三万六千人仍遣回本籍,无防、练军之名也。道、咸间,粤匪事起,各省多募勇自卫,张国樑募潮州勇丁最多。咸丰二年,命曾国籓治湖南练勇,定湘军营哨之制,为防军营制所昉。迨国籓奉命东征,湘勇外益以淮勇,多至二百营。左宗棠平西陲,所部楚军亦百数十营。军事甫定,各省险要,悉以勇营留防,旧日绿营,遂同虚设。绿营兵月饷不及防勇四分之一,升擢拥滞,咸辞兵就勇。粤、捻既平,左宗棠诸臣建议,防营诚为劲旅,有事则兵不如勇,无事则分汛巡守,宜以制兵为练兵,而于直隶、江、淮南北扼要之处,留勇营屯驻,遂有防军之称。
练军始自咸丰间,以勇营日多,屡令统兵大臣以勇补兵额,而以馀勇备缓急,尚无别练之师。至同治元年,始令各疆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