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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辽史-元-脱脱-第211页

,为夷离毕郎君。时枢密使耶律乙辛诬杀皇后,谋废太子,斥忠贤,进奸党,石柳恶其所为,乙辛觉之。太子既废,以石柳附太子,流镇州。
天祚即位,召为御史中丞。时方治乙辛党,有司不以为意。石柳上书曰:
臣前为奸臣所陷,斥窜边郡。幸蒙召用,不敢隐默。
恩赏明则贤者劝,刑罚当则奸人消。二者既举,天下不劳而治。臣见耶律乙辛身出寒微,位居枢要,窃权肆恶,不胜名状。蔽先帝之明,诬陷顺圣,构害忠谠,败国罔上,自古所无。赖庙社之休,陛下获纂成业,积年之冤,一旦洗雪。正陛下英断,克成孝道之秋。如萧得 特实乙辛之党,耶律合鲁亦不为早辨,赖陛下之明,遂正其事。
臣见陛下多疑,故有司顾望,不切推问。乙辛在先帝朝,权宠无比。先帝若以顺考为实,则乙辛为功臣,陛下岂得立耶?先帝黜逐嬖后,诏陛下在左右,是亦悔前非也。陛下讵可忘父雠不报,宽逆党不诛。今灵骨未获,而求之不切。传曰,圣人之德,无加于孝。昔唐德宗因乱失母,思慕悲伤,孝道益着。周公诛飞廉、恶来,天下大悦。今逆党未除,大冤不报,上无以慰顺考之灵,下无以释天下之愤。怨气上结,水旱为 。
臣愿陛下下明诏,求顺考之瘗所,尽收逆党以正邦宪,快四方忠义之心,昭国家赏罚之用,然後致治之道可得而举矣。谨别录顺圣升遐及乙辛等事,昧死以闻。
书奏不报,闻者莫不叹惋。
乾统中,遥授静江军节度使,卒。子马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论曰:易言「履霜,坚冰至」,谨始也。使道宗能从岩寿、撒剌之谏,后何得而诬,太子何得而废哉?速撒、挞不也以忠言见杀,国欲无乱,得乎?石柳之书,亦幸出於乙辛既败之後,获行其说。有国家者,可不知人哉!
※校勘记
一∶ 咸雍四年从耶律仁先伐阻卜按纪,耶律仁先伐阻卜在咸雍五年三月。
二∶ 中京留守 中,原误「上」。据纪大康二年六月及卷九七孩里传、卷一一○耶律乙辛传改。
三∶ 南院大王磨鲁古之孙 南院大王,卷八二磨鲁古传作北院大王。
四∶ 咸雍九年改北院大王 按纪咸雍九年十二月作南院大王。
五∶ 知北院枢密使事 事字原脱。按纪大康二年六月,北院枢密副使萧速撒知北院枢密使事,据补。
六∶ 萧特里得 按卷一一一本传作萧得 特,卷七二顺宗传作萧特 特。
第一百卷  列传第三十
耶律棠古萧得里底萧酬斡耶律章奴耶律术者
耶律棠古,字蒲速宛,六院郎君葛剌之後。
大康中,补本班郎君,累迁至大将军。性坦率,好别白黑,人有不善,必尽言无隐,时号「强棠古」。在朝数论宰相得失,由是久不得调,後出为西北戍长。
乾统三年,萧得里底为西北路招讨使,以后族慢侮僚吏。棠古不屈,乃罢之。棠古讼之朝,不省。天庆初,乌古敌烈叛,召拜乌古部节度使。至部,谕降之。遂出私财及发富民积,以振其困乏,部民大悦,加镇国上将军。会萧得里底以都统率兵与金人战败绩,棠古请以军法论。且曰:「臣虽老,愿为国破敌。」不纳。
保大元年,乞致仕。明年,天祚出奔,棠古谒於倒塌岭,为上流涕,上慰止之,复拜乌古部节度使。及至部,敌烈以五千人来攻,棠古率家奴击破之,加太子太傅。年七十二卒。<一>
萧得里底,<二>字纠邻,晋王孝先之孙。父撒钵,历官使相。
得里底短而偻,外谨内倨。大康中,补祗候郎君,稍迁兴圣宫副使,兼同知中丞司事。大安中,燕王妃生子,得里底以妃叔故,历宁远军节度使、长宁宫使。寿隆二年,监讨达里得、拨思母二部,多俘而还,改同知南京留守事。
乾统元年,为北面林牙、同知北院枢密事,受诏与北院枢密使耶律阿思治乙辛馀党。阿思纳贿,多出其罪;得里底不能制,亦附会之。
四年,知北院枢密事。夏王李乾顺为宋所攻,遣使请和解,诏得里底与南院枢密使牛温舒使宋平之。宋既许,得里底受书之日,乃曰:「始奉命取要约归,不见书辞,岂敢徒还。」遂对宋主发函而读。既还,朝议为是。天庆三年,加守司徒,封兰陵郡王。
女直初起,廷臣多欲乘其未备,举兵往讨;得里底独沮之,以至败衄。天祚以得里底不合人望,出为西南面招讨使。八年,召为北院枢密使,宠任弭笃。是时,诸路大乱,飞章告急者络绎而至,得里底不即上闻,有功者亦无甄别。由是将校怨怒,人无斗志。
保大二年,金兵至岭东。会耶律撒八、习骑撒跋等谋立晋王敖卢斡事泄,上召得里底议曰:「反者必以此儿为名,若不除去,何以获安。」得里底唯唯,竟无一言申理。王既死,人心益离。金兵 岭,天祚率卫兵西遁。元妃萧氏,得里底之 ,谓得里底曰:「尔任国政,致君至此,何以生为!」得里底但谢罪,不能对。明日,天祚怒,逐得里底与其子麽撒。<三>
得里底既去,为耶律高山奴执送金兵。得里底伺守者怠,脱身亡归,复为耶律九斤所得,送之耶律淳。时淳已僭号,得里底自知不免,诡曰:「吾不能事僭窃之君!」不食数日,卒。子麽撒,为金兵所杀。
萧酬斡,字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