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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信先。
  信先,兴宗以其父瑰引为刺血友,幼养于宫。善骑射。
  重熙十四年为左护卫太保,同知殿前点检司事。十八年,兼右祗候郎君班详稳。上问所欲,信先曰:「先臣瑰引与陛下分如同气,然不及王封。傥使蒙恩地下,臣愿毕矣。」上曰:「此朕遗忘之过。」追封燕王。是年,从萧惠伐夏,败於河南,例被责。
  清宁初,为南面林牙,卒。
  萧陶隗,字乌古邻,宰相辖特六世孙。刚直,有威重。
  咸雍初,任马群太保。素知群牧名存实亡,悉阅旧籍,除其羸病,录其实数,牧人畏服。陶隗上书曰:「群牧以少为多,以无为有。上下相蒙,积弊成风。不若括见真数,着为定籍,公私两济。」从之。畜产岁以蕃息。
  大康中,累迁契丹行宫都部署。上尝谓群臣曰:「北枢密院军国重任,久阙其人,耶律阿思、萧斡特剌二人孰愈?」群臣各誉所长,陶隗独默然。上问:「卿何不言?」陶隗曰:「斡特剌懦而败事<三>;阿思有才而贪,将为祸基。不得已而用,败事犹胜基祸。」上曰:「陶隗虽魏徵不能过,但恨吾不及太宗尔!」然竟以阿思为枢密使。由是阿思衔之。
  九年,西圉不宁,阿思奏曰:「边隅事大,可择重臣镇抚。」上曰:「陶隗何如?」阿思曰:「诚如圣旨。」遂拜西南面招讨使。阿思阴与萧阿忽带诬奏贼掠漠南牧马及居民畜产,陶隗不急追捕,罪当死,诏免官。久之,起为塌母城节度使。未行,疽发背卒。
  陶隗负气,怒则须髯辄张。每有大议,必毅然决之。虽上有难色,未尝遽已。见权贵无少屈,竟为阿思所陷,时人惜之。二子,曰图木、辖式。阿思死,始获进用。
  萧塔剌葛,字陶哂,六院部人。素刚直。太祖时,坐叔祖台哂谋杀于越释鲁,没入弘义宫。世宗即位,以舅氏故,出其籍,补国舅别部敞史。
  或言泰宁王察割有无君心。塔剌葛曰:「彼纵忍行不义,人孰肯从!」他日侍宴,酒酣,塔剌葛捉察割耳,强饮之曰:「上固知汝傲狠,然以国属,曲加矜悯,使汝在左右,且度汝才何能为。若长恶不悛,徒自取赤族之祸!」察割不能答,强笑曰:「何戏之虐也!」
  天禄末,塔剌葛为北府宰相,及察割作乱,塔刺葛醉詈曰;「吾悔不杀此逆贼!」寻为察割所害。
  耶律敌禄,字阳隐,孟父楚国王之後。性质直,多膂力。
  渺割作乱,敌禄闻之,入见寿安王,慷慨言曰:「愿得精兵数百,破贼党。」王嘉其忠。穆宗即位,为北院宣徽使。上以飞狐道狭,诏敌禄广之。
  明年,将兵援河东,至太原,与汉王会于高平,击周军,败之,仍降其众。忻、代二州叛,将兵讨之。会耶律挞烈至,败周师於忻口。师还,卒。
  论曰:忠臣惟知有国,而不知有身,故恶恶不避其患。阿剌以谄谀不法折萧革,陶隗以用必基祸言阿思,塔剌葛以忍行不义徒自取赤族之罪责察割,其心可谓忠矣。言一出而祸辄随之。吁,邪正既不辨,国焉得无乱哉!
※校勘记
  一∶ 西平郡王 平,原误「北」。据纪重熙二十一年四月改。
  二∶ 北府宰相兼南院枢密使 按纪清宁元年八月作「北府宰相,权知南院枢密使事」。
  三∶ 斡特剌懦而败事 斡,原作「讹」。据上下文改。
第九十一卷  列传第二十一
耶律韩八耶律唐古萧术哲药师奴耶律玦耶律仆里笃
  耶律韩八,字嘲隐,倜傥有大志,北院详稳古之五世孙。<一>
  太平中,游京师,寓行宫侧,惟囊衣匹马而已。帝微服出猎,见而问之曰:「汝为何人?」韩八初不识,漫应曰:「我北院部人韩八,来觅官耳。」帝与语,知有长才,阴识之。会北院奏南京疑狱久不决,帝召韩八驰驿审录,举朝皆惊。韩八量情处理,人无冤者。上嘉之。籍群牧马,阙其二,同事者考寻不已;韩八略不加诘,即先驰奏,帝益信任。
  景福元年,为左夷离毕,徙北面林牙,眷遇优异。重熙六年,改北院大王,政务宽仁,复为左夷离毕。十二年,再为北院大王。<二>入朝,帝从容谓曰:「卿守边任重,当实府库、振贫乏以报朕。」既受诏,愈竭忠谨,知无不言,便益为多。卒,年五十五。上闻,悼惜。死之日,箧无旧蓄, 无新衣,遣使吊祭,给葬具。
  韩八平居不屑细务,喜愠不形。尝失所乘马,家僮以同色者代之,数月不觉。
  耶律唐古,字敌隐,于越屋质之庶子。廉谨,善属文。
  统和二十四年,述屋质安民治盗之法以进,补小将军,迁西南面巡检,历豪州刺史、<三>唐古部详稳。严立科条,禁奸民鬻马於宋、夏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