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朝请、通事令史员,及左右卫、殿内将军,司马督,武骑常侍等员。
十二年,复置光禄、卫尉、鸿胪等寺。诸州司以从事为名者,改为参军。
十三年,复置都水台。国子寺罢隶太常,又改寺为学。
十四年,诸省各置主事令史员。改九等州县为上、中、中下、下,凡四等。
十五年,罢州县、乡官。
十六年,内侍省加置内主事员二十人,以承门阁。
十八年,置备身府。
二十年,改将作寺为监,以大匠为大监。初加置副监。
仁寿元年,改都水台为监,更名使者为监。罢国子学,唯立太学一所,置博士五人,从五品,学生七十二人。
三年,监门府又置门候一百二十人。
炀帝即位,多所改革。三年定令,品自第一至于第九,唯置正从,而除上下阶。罢诸总管,废三师、特进官。分门下、太仆二司,取殿内监名,以为殿内省,并尚书、门下、内史、秘书,以为五省。增置谒者、司隶二台,并御史为三台。分太府寺为少府监。改内侍省为长秋监,国子学为国子监,将作寺为将作监,并都水监,总为五监,改左右卫为左右翊卫,左右备身为左右骑卫。左右武卫依旧名。改领军为左右屯卫,加置左右御。改左右武候为左右候卫。
是为十二卫。又改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左右监门依旧名,凡十六府。其朝之班序,以品之高卑为列。品同则以省府为前后,省府同则以局署为前后焉。
尚书省六曹,各侍郎一人,以贰尚书之职。又增左、右丞阶,与六侍郎并正四品。诸曹侍郎并改为郎。又改吏部为选部郎,户部为人部郎,礼部为仪曹郎,兵部为兵曹郎,刑部为宪部郎,工部为起部郎,以异六侍郎之名,废诸司员外郎,而每增置一曹郎,各为二员。都司郎各一人,品同曹郎,掌都事之职,以都事为正八品,分隶六尚书。诸司主事,并去令史之名。其令史随曹闲剧而置。每十令史置一主事,不满十者亦置一人。其余四省三台,亦皆曰令史,九寺五监诸卫府,则皆曰府史。
后又改主客郎为司蕃郎。寻又每减一郎,置承务郎一人,同员外之职。
旧都督已上,至上柱国,凡十一等,及八郎、八尉、四十三号将军官,皆罢之。并省朝议大夫。自一品至九品,置光禄、从一品。左右光禄、左正二品,右从二品。金紫、正三品。银青光禄、从三品。正议、正四品。通议、从四品。朝请、正五品。朝散从五品。等九大夫,建节、正六品。奋武、从六品。宣惠、正七品。绥德、从七品。怀仁、正八品。守义、从八品。奉诚、正九品。立信从九品。等八尉,以为散职。开皇中,以开府仪同三司为四品散实官,至是改为从一品,同汉、魏之制,位次王公。
门下省减给事黄门侍郎员,置二人,去给事之名,移吏部给事郎名为门下之职,位次黄门下。置员四人,从五品,省读奉案。废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谏议大夫、散骑侍郎等常员。改符玺监为郎,置员二人,为从六品。加录事阶为正八品。以城门、殿内、尚食、尚药、御府等五局隶殿内省。十二年,又改纳言为侍内。
内史省减侍郎员为二人,减内史舍人员为四人。加置起居舍人员二人,从六品。次舍人下。改通事舍人员为谒者台职。减主书员,置四人,加为正八品。十二年,改内史为内书。
殿内省置监、正四品。少监、从四品。丞,从五品。各一人,掌诸供奉。又有奉车都尉十二人,掌进御舆马。统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等六局,各置奉御二人,正五品。皆置直长,以贰之。正七品。尚食直长六人,又有食医员。尚药直长四人,又有侍御医、司医、医佐员。尚衣即旧御府也,改名之,有直长四人。尚舍即旧殿中局也,改名之,有直长八人。尚乘局置左右六闲:一左右飞黄闲,二左右吉良闲,三左右龙媒闲,四左右騊駼闲,五左右駃騠闲,六左右天苑闲。
有直长十四人,又有奉乘十人。尚辇有直长四人,又有掌辇六人。城门置校尉一人,降为正五品。后又改校尉为城门郎,置员四人,从六品。自殿内省隶为门下省官。
秘书省降监为从三品,增置少监一人。从四品。增著作郎阶为正五品,减校书郎为十人。改太史局为监,进令阶为从五品,又减丞为一人。置司辰师八人,增置监候为十人。其后又改监、少监为令、少令。增秘书郎为从五品,加置佐郎四人,从六品。以贰郎之职。降著作郎阶为从五品。又置儒林郎十人,正七品。掌明经待问,唯诏所使。文林郎二十人,从八品。掌撰录文史,检讨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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