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理之载于经者,则各有所主。若诸子之学,同出于圣人,各有所长而不能无所短,其长者固不可以不学,而其所短亦不可不辨也。至于诸史,则该古今兴亡、治乱得失之变。时务之大者,如礼乐、制度、天文、地理、兵谋、刑法之属,亦皆当世所须而不可阙,皆不可以不之习也。今欲以《易》、《书》、《诗》为一科,而子年午年试之,《周礼》、《仪礼》及二戴之《礼》为一科,而卯年试之,《春秋》及三传为一科,而酉年试之,诸经皆兼《大学》、《论语》、《中庸》、《孟子》。论则分诸子为四科,而分年以附焉。策则诸史,时务亦然。则士无不通之经,无不习之史,而皆可为当世之用矣。草茅之虑,偶及于此,故敢私记其说,以为当路之君子其或将有取焉。
元婚礼贡举考 元代史料丛刊 [杭州市]: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民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