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命归镇。上御制诗以赐之。牧守共所重。才贤生为时。宣风自淮甸。授钺膺藩维。入觐展遐恋。临轩慰来思。忠诚在方寸。感激陈情辞。报国尔所尚。恤人余是资。欢宴不尽怀。车马当还期。谷雨将应候。行春犹未迟。勿以千里遥。而云无已知。又命中使赍所执鞭以赐之曰。以卿大节。岁寒不移。故赐此鞭以表之。又十七年闰正月。夏州节度使右仆射韩全义来朝。自入觐及归。不见不辞于正朝。时全义自夏州节度使为蔡州招讨。及赦吴少诚。全义至阙。不见不辞于正朝也。
元和十四年八月。魏博节度使田宏正来朝。赐宴于麟德殿。其大将三百余人。赐物有差。
十五年二月勒。淄青统押海蕃。每年皆有朝事。比差部领。人数校多。今后差官。正试相兼。不得过五人。
长庆四年敕。节度观察使入朝。不得别有进献。
会昌元年六月敕。东道节度使郑复。虽称有疾。擅离本道。宜释放。以后藩镇。如更违越。必举宪章。
大中五年正月敕。自今以后。诸道节度防御经略等使。有请觐者。但先献表章。请得诏旨许允。即任进发。务使行止之际。临时不失事机。
二王三恪
武德元年五月二十二日。诏曰。革命创业。礼乐变于三王。修废继绝。德泽隆于二代。是以鸣条克罚。杞用夏郊。牧野降休。宋承殷祀。爰及魏晋。禅代相仍。山阳赐号于当涂。陈留受封于典午。上天回睠。授历朕躬。隋氏顺时。逊其宝位。敬承休命。敢不对扬。永作我宾。宜开土宇。其以莒之酅邑。奉隋帝为酅公。行隋正朔。车旗服色。一依旧章。仍立周后介国公。共为二王后。至二年五月。酅公薨。追崇为隋帝。谥曰恭。
贞观二年八月。制曰。二王之后。礼数宜崇。寝庙不修。廪饩多阙。非所以追崇先代。式敬国宾。可令所司。量置国官。营立庙宇。
永淳元年十一月一日制。以周汉之后为二王。仍封舜禹成汤之裔为三恪。至神龙元年五月十日制。宜依旧以周隋为二王后。
开元三年二月敕。二王后。每年四时享庙牲及祭服祭器。并官给。及帷幄几案有阙。亦官给。主客司四时省问。子孙准同正三品荫。隋后每年给绢三百疋。米粟三百石。周后每年赐绢二百疋。粟二百石。并春秋支给。仍准见承袭人亲兄为分袭者与三分。余各一分。兄弟有得职事官者。其物即还见袭人。十五年闰九月敕。二王后为宾者。会赐同京官正三品。其夫人亦同。诸王公以下。无子孙以兄弟为会。曾经侍养者。听承袭。赠爵者亦准此。若死王事。虽不曾经侍养。亦听承袭。又二王后犯罪当除爵者。改立次贤。
天宝七载五月十三日制。自古帝王。建邦受命。必敬先代。周备礼文。既存三恪之位。汉从损益。惟立二王之后。自兹以降。且复因循。将广继绝之恩。式宏复古之道。宜于后魏子孙中。择拣灼然相承者一人。封为韩公。准酅介公例。立为三恪。
九载六月六日。处士崔昌上封事。以国家合承周汉。其周隋不合为二王后。请废。诏下尚书省。集公卿议昌负独见之明。群议不能屈。会集贤院学士卫包抗表。陈论议之夜。四星聚于尾宿。天象昭然。上心遂定。乃求殷周汉后为三恪。废韩介酅等公。以昌为赞善大夫。包为虞部员外郎。至十二年五月九日。魏周隋依旧为三恪及二王后。复封韩介酅等公。其周汉魏晋齐梁帝王庙。依旧制。六月九日。崔昌卫包等。皆贬官。太和五年正月。酅国公杨元溱奏。臣先祖隋文帝等陵四所。在凤翔一所。扬州两所。京兆府一所。准去年四月九日敕。二王后介国公先祖陵。例每陵每月合给看守丁三人。凤翔府已蒙给丁讫。其京兆府及扬州。未蒙准敕例给。敕旨各令州府准元敕处分。
开成五年十月敕。介公宇文士元亡。宜辍今月五日朝参。便为例程。
会昌三年八月。中书门下奏。二王后为国宾。又是一品。前年方与辍朝。请编入令式。从之。
朔望朝参常朝日附。
贞观二十二年十月八日。令百寮朔望日。服葱褶以朝。
永徽元年十月五日。京官文武五品。依旧五日一参。
神龙元年四月十四日。初令文武官五品以上。每朔望参日。升殿食。
先天二年十月敕。文武官朝参。着葱褶珂伞者。其有不着入班者。各夺一月俸。若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其行香拜表不到。亦准此。频犯者量事贬降。其衣冠珂伞。乃许着到曹司。
开元中。萧嵩奏。每月朔望。皇帝受朝于宣政殿。先列仗卫。及文武四品以下于庭。侍中进外办。上乃步自序西门出。升御座。朝罢。又自御座起。步入东序门。然后放仗散。臣以为宸仪肃穆。升降俯仰。众人不合得而见之。乃请备羽扇于殿两厢。上将出。所司承旨索扇。扇合。上座定。乃去扇。给事中奏无事。将退。又索扇如初。令以例程。
开元二十五年。御史大夫李通奏。每至冬至。及缘大礼。应朝参官。并六品清官。并服朱衣。余六品以下。许通着葱褶。如有襂故。准式不合着朱衣葱褶者。其日听不入朝。自余应合着而不著者。请夺一月俸。以惩不恪。制曰。可。
天宝三载二月三十日敕。百官朔望朝参。应服葱褶。并着珂伞。至闰二月一日宜停。自今以后。每逢此闰。仍永为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