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日。敕并停。改置胥士七千人。以诸州上户充。准防阁例。输课二年一替。计官员多少分给之。
二十一年二月七日。令在京诸司。依旧置公廨。给钱充本。置令史府史胥士等。回易取利。以充官人俸。
永徽元年四月二日。废京官诸司捉钱庶仆胥士。其官人俸料。以诸州租脚价充。
麟德二年八月十九日诏。文武五品已上。同武职班给仗身。以掌闲幕士充之。咸亨元年四月十二日。停给。
干封元年八月十二日。诏京文武官应给防阁庶仆俸料。始依职事品。其课及赐。各依本品。
仪凤三年八月二日诏。廪食为费。同资于上农。岁俸所颁。并课于编户。因地出赋。则沃瘠未均。据丁收物。则劳逸不等。俾之富教。其可得乎。永念于斯。载怀厘创。如文武内外官应给俸料课钱。及公廨料度封户租调等。远近不均。贵贱有异。输纳简选。事甚艰难。运送脚钱。损费实广。公廨出举回易。典吏因此侵渔。抚字之方。岂合如此。宜令王公已下。百姓已上。率口出钱。以充防阁庶仆。胥士白直。折冲府仗身。并封户内官人俸食等料。既依户次。贫富有殊。载详职务。繁简不类。率钱给用。须有等差。宜具条例。并各逐便。
光宅元年九月。以京官八品九品俸料薄。诸八品每年给庶仆三人。九品二人。
长寿三年三月。豆卢钦望请辍京官九品以上两月俸物。以助军。左拾遗王永礼奏曰。陛下富有四海。足以储畜军国之用。何藉贫京官九品俸。而令钦望欺夺之。臣切不取。钦望执曰。秦汉皆有税算。以赡军。永礼不识大体。妄有争议。永礼曰。秦皇汉武税天下。使空虚以事边。奈何使圣朝仿习也。不知钦望此言。是识大体耶。遂寝不行。
开元六年七月。秘书少监崔沔议州县官月料钱状曰。养贤之禄。国用尤先。取之齐民。未为剥下。何用立本息利。法商求资。皇运之初。务革其弊。托本取利。以绳富家。固乃一切权宜。谅非经通彝典。顷以州县典吏。并捉官钱。收利数多。破产者众。散诸编户。本少利轻。民用不休。时以为便。付本收利。患及于民。然则议国事者。亦当忧人为谋。恤下立计。天下州县。积数既多。大抵皆然。为害不少。且五千之本。七分生利。一年所输。四千二百。兼算劳费。不啻五千。在于平民。已为重赋。富户既免其徭。贫户则受其弊。伤民刻下。俱在其中。未若大率群官。通计众户。据官定料。均户出资。常年发赋之时。每丁量加升尺。以近及远。损有兼无。合而筹之。所增盖少。时则不扰。简而易从。庶乎流亡渐归。仓库稍实。则当咸出正赋。罢所新加。天下坦然。十一而税。上下各足。其不远乎。
十年正月二十一日。令有司收天下公廨钱。其官人料。以万户税钱充。每月准旧分利数给。至二十二日敕。王公以下。视品官参佐及京官五品已上。每月别给仗身职员钱。悉停。
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敕。文武百官俸料钱所给物。宜依时价给。
十八年九月四日。御史大夫李朝隐奏。请籍民一年税钱充本。依旧令高户典正等捉。随月收利。供官人料钱。
二十二年四月十四日敕。京官兼外州都督刺史大都督府长史俸料。并宜两给。至天宝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敕。京官兼太守等官俸料两给者。宜停。其外官太守兼京官。准式。亲王带京官任外官副大将军副大使知军及知使事。京官兼外官知使事。据文合兼给者。仍任逐稳便。余并从一处给。
二十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敕。百官料钱。宜合为一色。都以月俸为名。各据本官。随月给付。其贮粟宜令入禄数同申。应合减折及申请时限。并依例程。
一品。三十一千。月俸八千。食料一千八百。防阁二十千。杂用一千二百文。
二品。二十四千。月俸六千。食料一千五百。防阁十五千。杂用一千文。
三品。十七千。月俸五千。食料一千一百。防阁十千。杂用九百文。
四品。一十一千八百六十七文。月俸四千五百。食料七百。防阁六千六百文。杂用六百文。
五品。九千二百。月俸三千。食料六百。防阁五千。杂用五百文。
六品。五千三百。月俸二千三百。食料四百。庶仆二千二百。杂用四百文。
七品。四千五百。月俸一千七百五十。食料三百五十。庶仆一千六百。杂用三百五十文。
八品。二千四百七十五文。月俸一千三百。食料三百。庶仆六百二十五文。杂用二百五十文。
九品。一千九百一十七文。月俸一千五十文。食料二百五十。庶仆四百一十七文。杂用二百文。
天宝三载十三日敕。郡县阙。职钱送纳太府寺。自今已后。纳当郡。充员外官料钱。不足。即取正官料钱分。若无员外官。当郡分。
五载三月二十日敕。郡县官人及公廨白直。天下约计一载破十万丁已上。一丁每月输钱二百八文。每至月初。当处征纳。送县来往。数日功程。在于百姓。尤是重役。其郡县白直。计数多少。请用料钱。加税充用。其应差丁充白直。望请并停。一免百姓艰辛。二省国家丁壮。
十四载八月四日诏。文武九品以上官员。既亲职务。可谓勤心。自今已后。每月给俸食料杂用防阁庶仆等。宜十分率加二分。其同正员官。加一分。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