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州为京西南路,许、孟、陈、蔡、汝、(颖)[颍]七州、信阳军为北路。
建炎四年十月四日,知枢密院事、宣抚处置使张浚言:「金、房两州东连襄、郢,西控川蜀,道途险阻,最为冲要。今措置,将金、房两州割属利州,仍添差精锐军马前去屯驻,与兴、洋等州互相照应,关防守御。勘会金、房州已系分镇去处,昨差范之才充镇抚使,身亡,未曾差人。」诏令张浚一面选差有风力官充镇抚使,仍先次之任讫,具名闻奏。
(诏)[绍]兴六年二月十日,都督行府言:「襄阳、唐、邓、随、郢、金、房、均州、信阳军元系京西南路,欲乞改襄阳府路依旧为京西南路。」从之。
邓州:政和二年依旧为上州,又升为望郡。
顺阳县,内乡县顺阳镇,太平兴国六年升为县。绍兴五年废为镇,隶穰县。
淅川县淅;原作「淛」,据《舆地广记》卷八改。,绍兴五年废为镇,隶内乡县,三十二年十二月三日自均州还隶。
内乡县,绍兴三十二年十二月三日自均州还隶。
襄阳(县)[府]:绍兴四年升为帅府。
光化县,干德三年以谷城县阴城镇置光化军干德三年:《宋史》卷八五《地理志》一作「干德二年」,当是。,熙宁五年军废为县,来隶。
中庐县,旧名义清,太平兴国元年改,绍兴五年入南漳县。
邓城县,绍兴五年废入襄阳府。
绍兴五年七月二十五日,邓州言:「乞废顺阳县为顺阳镇,隶穰县:废淅川县为淅川镇,隶内乡县。各差监官一员,兼管酒税烟火盗贼公事。」是日,襄阳府言:「
乞废邓城县并入襄阳县,废中庐县并入南漳县,并差监镇一员,管干烟火(八)[公]事,兼监酒税。」从之。
三十二年十二月三日,参知政事、督视湖北京西路军马汪澈言:「邓州收复之后,倚郭穰县并南阳、内乡、淅川共四县,昨得旨权拨内乡、淅川两县隶均州,候事定日依旧。契勘逐县在邓州西北二百余里,今隶均州,即邓州之地界不过数十里。切缘邓州实为襄阳屏翰,欲乞拨还。」从之。
襄州、光化军,干德元年以襄州谷城县置军干德元年:亦当为「二年」之误。,仍置干德县。熙宁五年军废为光化县,省干德县,隶襄州。绍兴二十八年,改为通化军,三十一年依旧。
光化县,绍兴二十八年改为通化(县)[军],三十一年依旧。
襄阳府,旧襄州,宣和元年升为襄阳府。
均州:旧为防御州,宣和元年升为武当军节度。
丰利县,干德六年废入郧乡县。
唐州:建隆元年升为团练。
平氏县,开宝五年废入泌阳县。
方城县,庆历四年废入邓州南阳县,元丰元年以邓州方城镇复为县,还隶州。
桐 县,绍兴五年废为镇,三十(三)[二]年复为县,隆兴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废为镇,拨隶随州。
绍兴五年九月十九日,襄阳府、安抚、都总管司言:「唐州桐 县在州之东,与倚郭泌阳县连接,即目不及百户,一年二税,赡养本县官吏不足。乞废为
镇,差监镇一员,兼酒税烟(大)[火]公事,隶泌阳县。」从之。
三十二年六月十日,知唐州王彦忠言:「唐州旧管五县,内桐 县先系在淮河之南,分割外所存无多,不能成县,遂改为桐 镇,其地分隶随州枣阳等县。今来收复唐州,并复旧县界地分了当,人烟户口不减邻近,乞依旧置县,仍将本县旧管界内隶随州枣阳县等处地分还隶本县。」从之。
孝宗隆兴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户部尚书、兼湖北京西路制置使韩仲通言:「唐州桐 县系在淮河之南,昨绍兴十二年与金国通和,桐 县废为镇,拨隶随州。近复唐州,获旨桐 镇依旧为县,还隶唐州。今无所(颖)[领],欲乞依旧桐 镇,拨隶随州。」从之。
(隋)[随]州:宋朝初为防御州。
枣阳军,旧随州枣阳县,绍兴十二年升为军,是年降军使,隶随州。
绍兴十二年九月一日,工部尚书莫将言:「随州与唐州接界,欲升枣阳县为军,将襄阳府东邻唐州,北抵光化军地界,东西割五里属枣阳军。其淮水之南有唐州桐 镇,欲拨隶本军,及乞于桐 镇务子头置巡检寨,监镇兼充巡检。」诏从之,仍令帅司拨定属县,申尚书省。
绍兴十二年十月六日,吏部言:「京西路安抚使司申,乞将枣阳知县兼充军使,更不添置官属。取到进奏院状,随州枣阳县依先降指挥升为军,若为军名,即不隶随州。今来止令知县兼(完)[充]军使,合隶随州管下。」从之。
金州:晋怀德军节度,后为防御。
金州淯阳县,干德四年废入洵阳县。
平利县,熙宁六年废为镇,隶西城县,元佑元年复。
绍兴十二年闰四月十日,诏金州拨属利州路。
绍兴十四年正月十五日,金房开达等州经略安抚使、知金州郭浩言:「商州于去年九月内规画了毕,见存上津、丰阳两县未有所隶。边面阔远,已差官兵戍守,并逐县官吏合用钱粮,系是金州应办,乞将两县权隶金州检察。」从之。
房州:宋朝初为防御州,雍熙三年升为保康军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