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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1298页

。若将定胡县并归本军,有无未便。诏仰帅臣契勘闻奏。取到人户状,别无不便。」从之。
静乐军:咸平二年,以宪州静乐县为军,五年废入宪州。
咸平五年五月八日咸平:原作「熙宁」,据《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九改。,诏曰:「列城障寨,控制外蕃,审其形势之宜,当处要冲之地。俾迁治所,用壮边陲。宜以静乐军置宪州乐:原脱,据《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九补。。」在静乐东南,领楼烦、玄池、天池三县,治楼烦。至是,以地非要害,且卑隘多水潦,遂议徙置。初,岚州静乐县北三十里有寨,因县为名,咸平二年为军,至是置州,徙静乐县治郭下,废玄池、天池二县入焉。以楼烦县
隶岚州。
大通监:太平兴国四年,以并州交城县置监,以沁州绵上县隶焉。宝元二年,以交城县还隶并州,俾知县兼领监事,以绵上县隶威胜军。
永利监:咸平四年建河东(推)[榷]盐院为监。
淮南路,太平兴国元年分东西路,后并一路,熙宁五年复分二路。
绍兴五年正月二十四日,三省言:「依近降德音,淮甸累经残破,理合权宜减省。今条具:承州欲权废为高邮县,隶(阳)[扬]州,兴化县依旧隶泰州。舒州欲废三县,蕲州欲废两县,和州、滁州、楚州、无为军等处,欲并废一县。仍令逐州守臣量度户口多寡、地里远近,各具合废县分申帅司,保明申尚书省。其废并去处,各置监镇官一员。」从之。
绍兴五年七月七日,诏高邮县升为军额,差知县兼军使,祇以见任官吏、军兵为额,更不增添。从都督行府请也。
三十一年四月十九日,权发遣淮南路转运副使杨杭言:「扬州高邮县元系军额,昨缘兵火,一时权宜为县。今来户口在淮东最为盛处,第去扬州辽远,民户输纳不便。兼县界所管运河堤岸接连,湖泺深远,豪右猥通奸利,虑致引惹生事,乞依旧改为高邮军。所有合置军事判官、录事、司理、司法参军、兵马都监、监在城酒税务、高邮县令、县尉兼主簿,乞各置一员,指使共置四员,更不须添差不厘务指使之类。其合置官,
许漕司同本军守臣踏遂委可倚仗之人奏辟。自余合行事件,乞依盱眙军元降指挥体例施行。仍乞下所属给降见钱二万贯、米三千石,应副支遣。」诏知军就差吕令问,钱于扬州绍兴三十一年分未起经总制钱内、米于常平米内,并依数支拨。余从之。
皇佑三年正月二十四日,诏江宁府、扬州、庐州、洪州、福州并带提辖本路兵甲贼盗公事,益屯禁兵。仍分淮南为两路,扬州为东路,庐州为西路。
大观元年十二月十二日,诏:「东南久安,兵寡势弱,人轻易摇,或遇水旱,巨盗窃发。当谨不虞之戒,用消奸萌。可以扬、杭、越、江宁、洪、荆南、福、潭、广、桂为帅府,选侍从官或带职人为帅,仍兼总管。真、润、明、江、虔、靖、邵、泉、封、邕为望郡,选曾任监司、郎官、卿少以上人为守。」
扬州:唐淮南节度,建炎元年升为帅府。
天长县,唐县,周改天长军,至道二年复为县来隶,建炎元年升为军,四年废为县,绍兴十一年复升为军,十二年复为县,隶盱眙军。
高邮县,开宝四年以县建高邮军,熙宁五年军废,县来隶。
广陵县,熙宁五年废隶江都县。
泰兴县,建炎四年割隶泰州,绍兴五年依旧来隶。
绍兴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诏楚州淮阴县、泰州兴化县并废并为镇。
宿州:临涣县,大中祥符七年隶亳州大:原作「宋」据《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改。,天禧元年复来隶。
灵璧县,元佑元年以镇升为县,七月废为镇,七年二月复为县,政和七年改「零」为「灵」。
大中祥符七年正月二十一日,诏割宿州临涣县隶亳州,其税户差徭依真源县例施行。天禧元年,县复,还隶宿州,但析天净宫、大李一乡隶亳州蒙城县。
元佑元年四月二十五日,户部言;「宿州零璧镇在符离、蕲、虹三县之中,盗贼转徙,艰于迹捕,良民不得安业。欲乞将三县近零壁镇乡管割隶本镇,仍以本镇为县。」从之。
保静军,旧宿州,建隆元年升为防御,开宝五年升为保静军节度,刘豫改为防御州,绍兴九年收复,依旧。
楚州:盐城县,开宝九年自泰州来隶,绍兴元年拨隶涟水军,三年还隶。
(连)[涟]水县,太平兴国三年自泗州隶涟水军,熙宁五年废军「熙宁」二字原脱,据《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及《元丰九域志》卷五补。,县来隶。建炎四年升为军,绍兴五年复为县,十一年陷,三十二年收复,依旧来隶。
建炎四年五月二十四日,诏:「楚州涟水军虽有军额,自来秪差知县,隶楚州,事力单弱,可令依旧额,更不隶楚州。其合行事件,并申取镇抚使指挥施行。」
绍兴元年八月九日,诏楚州管下盐城县拨隶涟水军。以权发遣涟水军吴诚申,收复楚州盐城、山阳两县。枢密院言:「勘会山阳县虽吴诚收复,系楚州倚郭,合还楚州。」时朝廷虑涟水军养赡吴诚所部军马不足,故有是诏。
三年二月十八日,权发遣楚州杨揆言:「盐城县系产盐地分,全藉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