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印不全,即沿路任便偷拆,至投下处或点检文字物色数少,只是勾追元供状人根勘, 不见得偷拆损动去处归着。欲请转递皮纸角物色等,如封头(里)[裹]角破损、无凭交割者,即本铺与元转送军人同赍于所到处知州、县或都监押及地分巡辖使臣处,画时重添封印,仍别出引批凿交割。如曾经偷拆,即官员躬亲拆开,将内引数目点对,
据见在文字物色重封交割前来。其所少名件,即就便根勘行遣,牒报逐处。如止是外引破損,不 封角者,即令逐舖人員曹司具文狀隨遞照會前來。或到(役)[投]下处点检数少,即挨排住滞时辰地分根勘。」从之。
八月十一日,权三司使公事胡则言:「诸州军马递铺多差本城指挥使或员僚提举,访闻所差军员尽作优饶,于兵士处乞取钱物,是致转加贫困。况逐铺有节(给)[级]部押及使臣巡辖,欲望自今更不差军员提举。」诏诸路转运司勘会,有使臣巡辖处,即依奏施行。如无使臣处,仰依旧存留,仍钤辖不得乞觅钱物,违者当行重断。
十二月,诏广南、福建、江淮、京浙路巡马递铺使臣内,有兼巡捉私茶盐勾当去处,自今令三班院选经历事任人差充。
庆历四年正月十一日,以大雪赐河北、京西、河东递铺军士特支钱。
皇佑元年正月二十一日,诏凡有边警而敢盗发(地)[递]角者斩。
十月二十三日,诏马铺每一昼夜行五百里,急脚递四百里。
四年七月九日,诏自京至广州增置马递铺,仍令内臣一员提举。
至和元年七月九日,诏陕西转运司,自永兴军至益州递铺军士,方冬苦寒,挽运兵器不息,其各赐缗钱有差。
嘉佑八年英宗已即位未改元。九月二十二日,诏递铺住滞文字,违一时辰并半时辰,各杖六十;一时半杖七十,两时辰并两时辰半杖八十,移配重难递铺;三时半(半)
移配重难递铺;八时辰半徒二年。
神宗熙宁元年正月十八日,枢密院上新定到文武官合乘递马条贯,诏可。先是,诸色人给递马太滥,所在马不能充足,以致急递稽留故也。
二年六月九日,诏京朝官差出峡勾当,审官院依旧例出给人马公凭。大使臣差川峡差遣,即仰开封府出给讫奏,更不申枢密院。
四年三月七日,枢密院吏房言:「勘会所给递马头子内,自京差往外任住城官员,难于头子内书填,候到日于本处送纳,缴连枢密院。其间多有不曾缴到者,窃虑因循,别生奸弊。乞下进奏院,遍牒诸路州、府、军、监,今后官员到任,仰取索有无递马头子。如有,立便勾抽缴连,于枢密院送纳。如有稽违,令所在申举,乞行朝典。」诏令都进奏院遍牒施行。其应短使及诸般差遣内臣、大小使臣等,所给递马头子,令于合门并在京所辖处送纳。令尚书刑部遍牒在京诸处,应系差出官员所辖人,纔候到京朝见或公参日,并取索曾与不曾乘骑递马诣寔文状。如曾请领递马头子,即便具状缴连,于枢密院送纳。如违,当行朝典。
八月三日,点检陕西路马递铺赵纳之言:「乘递马者,如到州县未发间,止许占一匹,候行日方许差拨,州府公用等物,不许令递铺推般。」从之。
七年四月十二日,诏乘递马者于水行州县听乘舟,官以役钱雇。
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诏自京至广西邕、桂州已来,沿边
置急递铺,仍令入内省差使臣一人点检。
元丰元年五月二十八日,上批:「日者广西凡有边事,五六处交奏,不惟过涉张皇,深恐沿路习为常事,或真有边机当速者「者」及其下「反致稽迟可」,原无,据《长编》卷二八九补。,反致稽迟。可下转运、提点刑狱、经略邕州安抚都监司,自今非紧切边事,毋得擅发急递,及经略司已奏者勿重复。如逐司自有所见及经略司处置未尽,不拘此令。」
二年三月十七日,太原府路走马承受全惟几言:「马递铺兵穷困冻馁,乞加宽恤。」上批:「久闻铺兵艰勤之状勤:原作「勒」,据《长编》卷二九七改。,深可伤恻,令因惟几到阙,面审其实,亟宜拯恤。可委河东都转运使陈安石速具措置以闻措:原作「折」,据《长编》卷二九七改。。」
七月三日,上批:「陕西马递铺人马多阙,方军兴飞书遣使,此最先务。宜令两路提点刑狱文臣点检补填数足,申明条约。开封府界委提举官。」
八月十二日,诏内省选差使臣二人,自京分诣陕西沿边麟府等路,于递铺内可选充急脚递铺兵级,对换不堪走传文字之人。仍相度铺分地里遥远去处,置腰铺。
二十九日,诏自京至陕西、河东用兵路分递铺,各赐特支钱。
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京西左藏库副使邓(断)[继]宣言:「差提举编排环庆府路马递、急脚铺等,窃见韦州至清远军驻扎将官潘定、刘清逐日搜山,道路通活,别无阻节。其南州至常州驻扎将官刘仅、乐进,虽差下未至。即今灵州至韦州向上粮道阻节不通,乞差近上臣僚,多发厢军,自新界柴棱沟,每十里置一铺,及
创堡寨,以便运粮、转送文书。」诏令胡宗回详继宣所奏,展转移牒指挥刘仅等,速赴所分地巡绰通道。令宗回具析见权本路帅领兼职在馈运,道路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