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二十五年四月九日,荆湖南路安抚司言:「欲于武冈军水头江北岸平广去处建立一县,以新宁为名,拨扶阳、恭和、宣义、零阳四乡隶之,知县、县尉、巡检,乞依绥宁、临冈等县体例,从安抚司踏逐奏辟,任满减三年磨勘。」从之。
绍兴二十五年四月十一日,诏武冈军于旧治复置绥宁县。以鄂州都统司言,收复到贼徒杨再兴元侵占地,数内绥宁县乞于旧处重置,故有是命。
开宝三年七月十七日开宝三年:《长编》卷六、《宋史》卷四九三均作干德三年,此误。,诏
以洽州复为懿州。时五溪团练使、洽州刺史田处崇上言:「先是湖南节度使马希范以潭阳县为懿州,命〔臣〕叔万盈为刺史。及马希萼袭位,改为洽州,请复其名。」从之,仍铸印赐之。
(熙宁)[元丰]五年七月三日,前湖北路钤辖、转运司乞移渠阳县治所以安集诚州户口,兼治贯保、小由等民户,从之。
(熙宁)[元丰]四年四月十二日,荆湖南路转运判官赵扬言,溪洞徽、诚等州置城寨毕,诚州乞建为郡,徽州为县。
(熙宁)[元丰]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相度新建徽、诚州朝散大夫贾青言:「准朝旨下朱初平奏,乞招纳元属溪洞地分道路以至地理远近,并附入州县图籍。」从之此条删略太甚,文义不明,参见《长编》卷三二一。。
(熙宁)[元丰]五年正月二十六日,知诚州谢麟言:「本州岛旁近户口或远隶他州,见有封疆不足城守,乞增割户口山川,降属县名额。」诏沅州新修贯保、托口、小由、丰山堡,控扼蛮蜑形势之地蜑:原作「蛋」,据《长编》卷三二二改。,宜以濒渠河贯堡寨为治所贯:原作「贾」,据《长编》卷三二二改。,置渠阳县,隶诚州。
熙宁五年九月十三日,知诚州谢麟言:「奉诏置诚州,未画地理四至,虑邵州莳竹县争占诚州新城管分虑:原作「庐」,据《长编》卷三二九改。,闻邵州已拨潼村属新城,潼村距诚州四十里,至莳竹县八十里,道路峡险,经九(垒)[迭]坡脚、大小盘拦,深山长林,正系湖南至诚州行旅之路。今属莳竹,比之诚州,地里已远。又遥隶邵州,二十二驿,或有冤讼,县堡不能决,去州既远,则民无诉。乞自昌蒲岭脊分水「自」原脱,「脊」原作「眷」,据《长编》卷三二九补改。
,西属诚州,东属邵州莳竹。」从之。
绍兴五年六月十二日,中书门
下省言:「荆南峡州、荆门、公安军未分镇以前,系属(京)[荆]湖北路,昨缘分镇,遂罢转运、提刑。今来王彦差知荆南府,四川更不除镇抚,止置安抚使,其荆湖北路转运、提刑却合通管,内转运二员,理合分隶。」从之。
绍兴六年八月九日,知荆南府、充荆南府峡州荆门公安军安抚使王彦言:「靖康中,因祝靖等贼马占据荆南,公安知县程千秋召募人兵防捍,准御营使司将本县升为军,止是知县兼军使。后来复经残破,军城一空,止有百余家。今乞废公安军,依旧为县,庶得减省支用。」从之。
宣和三年四月二十日,诏:「五溪郡县,辟自先朝,中更弃地,虽已兴复,然经元佑之变,徭贼屡肆跳梁。盖缘荆南钤辖司去边稍远,难以弹压。先朝有意经画,其事未就。朕绍述先猷,敢忘继志 可分荆湖北路荆南府、归、峡、安、复州、荆门军、汉阳军为荆南路,带兵马都钤辖,治荆南府。分鼎、澧、岳、鄂、辰、沅、靖州为鼎澧路,带兵马都钤辖,治鼎州。」
北路。宣和三年四月二十日荆湖北路分为荆南路、鼎澧路指挥更不施行,并依旧例此条当有脱文。。
江陵府:古荆州,唐为江陵府、永安军、荆南节度。建炎二年升帅府。
华池县华池:按岳州无此县,疑是「华容之误」。,太平兴国七年自岳州来隶。
万庾县,干德三年升万庾巡为县德:原作「从」,据《元丰九域志》卷六改。,寻废。
枝江县,熙宁六年废为镇,隶松滋县,元佑元年复。
玉沙县,熙宁六年
废为镇,隶监利县,元佑元年复。
长林县,开宝五年隶荆门军,熙宁六年军废,复来隶。
当阳县,开宝五年隶荆门军,熙宁六年〔军〕废,复来隶。
公安(军)[县],建炎三年升为军,绍兴五年复。建炎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御营使司参议官高卫言:「公安县在荆江南岸,治(蒙吕)[吕蒙]城,三国六朝常为控扼之地。今欲升公安为军,知县带军使,兼松滋、石首、华容县都巡检使。」从之。
鄂州:唐武昌军节度使,后唐改武清军,太平兴国三年后为武昌军。
汉阳县,熙宁四年废汉阳军为县,来隶。
通城县,熙宁五年升崇阳县通城镇为县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