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使之 愿下本路监司、帅臣,检照前后义士指挥,将违戾去处严行(核)[劾]治,仍立罪赏,书为殿最,求为后日之用。」
十二月十三日,诏:「两淮民兵,自干道九年为始,农隙日拘阅教集拘阅教集:似当作「拘集教阅」。,一月放散。每人日支钱一百文、米二升半。」
九年闰正月十四日,臣僚言:「访闻淮西运司见今拘集本路民兵。方农事将兴,久留城市,深可怜悯。望日下放散,候农隙日教阅一月。」从之。
九月一日,知荆南府叶衡言:「荆、襄两路民兵,缘前年荒旱,民力未苏,乞令各在家阅习武艺,候至来年春,略行追唤武艺精强人赴州,等第犒设,以激劝其余。所有年例教阅,候至来冬别听指挥。」从之。
十月八日,枢密院言:「湖北、江西昨团结民兵,差置总首,专责捕盗。近来不申官司,擅自捕人,及出别州县界生事骚扰。」诏令总首、队长须听捕盗官及县道约束,除正贼外,不得擅自捕人。或当会保伍及出界捕逐盗贼,即于官司出给文引,报所在去处,方许前去。《大典》卷八千三百五。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 乡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
乡兵
义勇保甲。仁宗庆历二年二月,简河北路强壮劲勇者刺手背,为义勇指挥。
三月,诏简河东弓手有武勇者不刺面,为义勇指挥;陕西弓手为保捷指挥。
四月,诏:「河北教阅义勇指挥,令番休于家,其(堕)[惰]游不业农者,听其家长告官,重行科责。」
闰九月,诏河北路义勇乡兵死而其家有丁壮者,令逐处选填之。
六年三月十一日,资政殿大学士程琳自知大名府还,言河北义勇人员军士,乞今后每年入冬只令教阅一月,即便放散。从之。
六月,知并州郑戬言,请每岁于九月农隙教阅义勇。从之。
嘉佑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大名府路安抚使李昭亮言:「河北州军见阙义勇,乞以来年为始,三年内并令补足。其强壮缘元不系教阅,欲候义勇足日,亦令补复。」从之。仍仰河北都转运司、逐路安抚司,令辖下州军于每年勾集义勇教阅时,具旧管及补填见阙人数以闻。
六年十月十七日,河南转运司言:「嘉佑六年,沧州奏请,以残疾之人不妨农作,遂令将一目盲、足无大母指及秃疮无发之人,并不免义勇身丁。续降内却言,六十以上及残单丁之人,令本户下拣选少壮无病患人对替。如本户委无人丁,许于本乡管内决射对替。即法意违戾,乞赐申明。」诏依沧州元奏施行。
英宗治平元年四月,诏以河北州县官吏补义勇不足,令转
运司劾治之。都转运使赵抃言:「初受诏官吏多以罢散,今多新至,若皆治,则新至者被罪众。请以岁尽为限,不足乃劾。」诏许之。其它州军令渐补之。
三年八月二十八日,知泾州刘涣言:「陕西自夏(雨)不雨,大失秋望,将及十一月初起教义勇,正在饥寒之际,乞权住今年拘集上教。」枢密院检会,秦、陇等州军义勇见别议优假次。诏缘边秦、陇、仪、渭、泾、原、邠、宁、环、庆、鄜、延一十二州为灾伤,令只于逐县教阅,每人日特支口食二升半。余州如系灾伤,准例施行。
十月二十五日,枢密院言:「陕西新刺义勇,内秦、陇等一十二州,民俗尚武,可以备边。如遇缓急勾抽防托时,乞依环、庆州保毅例,日支口食米二升,月给酱菜钱三十文月给:原作「各」,据《宋史》卷一九一《兵志》五改。三十:《宋史》卷一九一《兵志》五作「三百」。;人员下马,亦支草粮,放散日住。」从之。
庆历二年,简河北强壮劲勇者刺手背,为义勇指挥天头原批:「『庆历二年』一行重文,删。」。治平元年,又于陕西四路乡兵中选义勇,刺手如河北之法。熙宁三年,团籍开封府畿县保甲,止警捕贼盗。故前《会要》保甲、义勇分为二门,而河东、陕西弓手于义勇门附载。其后以畿甸之法推之五路,至元丰四年,遂以五路义勇悉改为保甲,继又推行保甲于诸路,于是前《会要》保甲门内亦多杂以义勇事迹。二者之法既同,则熙宁以后当并为一门。
神宗熙宁元年五月二十五日,枢密使吕公弼言:「请以河北义勇每指挥拣少壮人材事艺者一百人为上等拣:原作「使」,据《宋史》卷一九一《兵志》五改。,手背添刺『上等』二字,量免户
下支移折变,别团聚一处,合阵子教阅,依日限放散,并给口食。逐州甲仗库支桩逐人衣甲、器械,别库题号姓名排场,候教阅,勾赴库披带。已及百人,更有武艺出众者,亦籍定姓名,候有阙,依次补填。」从之。
同日,枢密院言:「义勇人员长行内,有胆勇心力者,并令本州岛籍为一等,用备非时捉杀 党贼徒。候有功效,当议量材优与,并呈试三等事艺。内上等许诸色人自陈,中下等许义勇乞试」。从之。
二年正月,陕西转运、提点刑狱司言:「诸州军所管义勇,乞不以月分为限,每年冬至前,约元条日限起教,至节前三五日放散,所贵不妨农事,免值苦寒。」诏今后每年候教阅满一月,约冬至节前十日放散。
二月,诏:「自来河北路诸州军义勇,每年轮番上州教阅,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