徭人见榜窠阙内留三十阙,注本等人外,其余自今见阙权借差注绍兴三十一年以前归正合得归正恩例添差人一次,仍先注归正恩例添差任数任最少之人。
九月十五日,诏:「自今承代归正人名阙者,必要有归正干照,所有恩数除递减外,尽以与之。或无干照承代者,止许于诸军承代格法。如敦减至承信郎以下者,
却依旧来归正十资格升转。」
五年十一月十五日,诏:「殿前马步军司见从军归正、归附下班祗应,历过在职十年,放行磨勘,改转两官,依十资格法转进义校对。如在职未及五年,候及五年,亦依归明、归朝人磨勘体例,改转进武副尉。」
六年二月二十七日,诏:「归正添差诸州差遣人,其间事故,多有承代冒请,令逐路帅漕司行下所部州军,自今遇有事故人口,下取索付身、料钱、文历,分明批凿讫,给还本家。如无家累,即行拘收,缴申枢密院。」
八年正月二十七日,宰(势)[执]进呈平江府添差归正等官及拣汰使臣等一岁请给。自干道八年以来,每岁计支二十余万贯。自淳熙七年一年,只共一十一万贯。缘经王佐核实,于法合支者方支,所以岁减十余万缗之费。诏平江府自今依淳熙七年则例支给。如有增差到员数,别具申奏。
九年三月二十六日,诏:「诸州军保明到忠顺官满年曹居佑等一百五十一人,并令再任。自今诸州军缴申到录白文字,札付吏、兵部,日下出给付身。其出给到付身,并赴检详所送纳。」
七月二十四日,诏薄处厚特补承信郎。先是,处厚父武功大夫、忠州刺史、殿前司护圣步军额外统制薄彝称,归朝日久,同来归朝千户任寿吉、李元等各蒙恩与男补官了当,乞依例特补官资。故有是诏。
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南郊赦:「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归正京朝官、大小使臣、选人、文学、校副尉、下班祗应,任数已满之人,缘添差不厘务不许关升,将来有碍荫补。自今可令吏、兵部依官序人先次注授正阙差遣。将副以上,随才擢用。或愿就宫观岳庙者,特许陈乞一次,内任数未满人愿依旧添差者听。其诸州忠顺官候满七任日一体施行。」十五年明堂同。
十三年正月一日,庆寿赦:「归正官添差任数已满人,依郊祀赦文,先次注授正阙差遣。将副以上,随才擢用。愿就宫观岳庙者,特许陈乞一次。内有侍阙之人,若已给到太府寺料历,其本身料钱衣赐依条合行帮支,并宫观岳庙,亦有合得请俸,尚虑州军自立员额,不即放行,未称优恤之意,可令所在州军并与按月帮勘。如或拖欠,许经监司陈诉。」五月十二日,诏注授正阙差遣人,特免短使一次,候一任回,依条施行。
二月十二日,诏:「归正添差任数已满之人,如有智略沈雄、弓马精熟、堪从军者,在内许侍从两省、台谏、三衙,在外诸军主帅及监司、郡守,不限人数,各具才能事艺保举闻奏,仍令枢密院置籍。」
五月十五日,诏:「前添差浙西马步军副总管开赵忠义来归,忧居平江府,可令本府每月特支钱一百贯、米二十石,服阙日止。
兵 宋会辑要稿 兵一六 士人
士人
淳熙二年正月二日,诏:「海州进士王元佐,令该免解,追取进勇副尉文帖,缴申毁抹,却行出给理年
免解公据。」王元佐状:「昨于北界请到乡试院文解,所有北界得解公据,昨准礼部取索换给到理举公据讫。缘元佐自归正之后,因措置守御及陈利便,系军功补充进勇副尉,元佐不愿祗授。今来淳熙二年省试,即系理一十八年免解。」故有是命。
十二年十月十七日,诏:「归正、归朝、归明补官之人亲子亲孙愿应举者,委的见随侍在任所别无赴试去处,令召升朝官二员结罪委保,令见任州军陈乞,本州岛勘验得别无诈冒,取索印纸分明批书事因,从本州岛知通结罪保明,送本路转运司,与碍格有官及门客等人混试施行。」
兵 宋会辑要稿 兵一六 军兵
军兵
淳熙元年二月十三日,诏:「沿淮归正忠义内有武勇出众、材智过人、曾充头目者,委官招集,发赴枢密院审察,量材使唤。」
三月十四日,诏(关)[殿]前步军司、建康镇江府诸军、武锋军见管归正忠义口累重大人,计口添支米数,特更与展支一年。此后每岁展支。
二年正月七日,诏诸帅漕司行下所部州军,令守臣将添差归正北军阙少住屋之人,疾速措置修盖屋宇,限半年了毕,应副一处居止,毋致阙 。
三月二十七日,诏:「昨离军北军,令诸路州军自今并以离军忠顺官为名。」
七月三日,臣僚言:「昨降指挥,诸军见归正北军,并与升转官资,添差诸州军路分都监、正将、准备将、监押指使;不曾立定几年为任。乞依见今其它归正官例,并以二年为任。任满,别与其它州军差遣。」诏并以三年为任,任满,令逐州申发,赴部与添差恩例注授。
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诏:「归正、归朝、归明忠顺官同及拣汰离军官,见各添差诸州军不厘务差遣,别无管干职事,其间虽有艺能,无以自见,令诸路帅臣于本路逐州委近上兵官一员,专切管辖,依军中阶级法,逐州各别置教场,五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