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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导航地图-第1948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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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在家阅习武艺。乞令依忠勇 例,合家许置弓矢。」上曰:「前此初归正,其心尚可疑。故禁置弓矢,今奠居已久,可依所奏。」
六月四日,户部言:「乞下江淮、浙西、荆襄、四川路转运司,如归正人辄敢将已前并今后请射到官田典卖与人,卖主及买人一例断罪,命官申奏取旨,其田籍没入官,买人价钱亦不追理,仍许人告。其官山不许借赁。归正人如有葬埋,听买地安葬。」从之。利路提刑司申:「诸路归正人请射田土,多是转手典卖与人,复来请射。更有转借或赁他人请佃官山田地,将父祖葬埋,却来论夺,似此扰民不一。」户部勘当故也。
十四年三月十一日,诏归正殿前司前军白身 用嵇金为系远人,从军日久,特补承信郎。
四月二日,枢密院言:「白身归正及未有正补名目之人,来归日久,今该遇射(射)铁帘推赏,及日后功赏,难以依归正十资格法补授并陈乞恩数,理宜措置。」诏将似此之人,依军功八资格法补授,并将来迁转恩数之类,并与诸军一体施行。已上《孝宗会要》
淳熙十六年二月四日,登极赦:「前后归正、归朝、归附及忠顺官添差任数已满之人,昨来赦文许授正阙差遣。或愿就宫观岳庙者,特许陈乞一次。今来该遇恩霈,如愿再就宫观岳庙者,特更许陈乞一次,用示优恤。」三月二十九日,诏忠顺官令所在州军照赦保明差注一次,于本处就支祠禄请给。
同日,赦:「应归正、归朝、归附及忠顺官任添差宫观岳庙之人,其各得请受,仰所在州军按月支给。」
十五日,诏(叙)[敦]收武郎王格与马军行司将副差遣。以殿前副都指挥使郭钧言「言」字原缺,据天头原批补。:「格首先归正该赦叙官,与殿前司将副差遣。乞将格改充别军将副,以备朝廷使令。」故有是命。
二十九日,诏:「仰惟至尊寿皇圣帝轸念归正、归朝远来之人,优恤备至。朕嗣位之(人)初,自当遵守。尚虑州郡或奉行不虔,致令失所。可照应累降指挥并前后赦文,务在安辑,以称朕意。」
(绍熙元年)四月二十二日「四月」上原有「绍熙元年」四字。按后二条为闰五月,查《二十史朔闰表》淳熙十六年有闰五月,绍熙元年则无闰月,知此条仍为淳熙十六年事,「绍熙元年」四字乃衍。,
建康府言:「除淳熙十五年赦恩赈济已满一年外,今乞特与更支一年。」诏依,遇有事故人,即行开落。
五月十八日,四川制置司言:「故知黎州刘师颜昨来父子纠合忠义,保护祖宗陵寝。归朝授官,今官边身死。其家素贫,若不少加旌异,恐无以激劝。」诏令洋州每月支给两〔贯〕文 士钱米。
闰五月七日,诏:「忠顺官请给,虽已通理满七任月日,若见任未满,特令所在州军且与接续帮勘,候见任满日住支。从枢密院所请也。
六月二十三日,江西运司言:「总领所将(见)[建]昌军忠顺官任满一季无过人接续帮支过钱米,理折月 之数。是致逐官不能养赡,乞免行除 。」诏照应淳熙十六年闰五月七日已降指挥施行。
二十九日,枢密院言:「今具归正守阙进勇副尉、进勇副尉、添差散祗候使臣窠阙内六十阙下项:一、帅司:浙东西、江东西、湖南北、福建路各差两员,广东西、淮东西、京西路各差一员。一、节镇:明、婺、赣、泉、鄂、舒州、平江、镇江、宁国、建宁、常德、肇庆、德庆府各差一员。一、次州军:温、秀、太平、池、徽、信、袁、抚、吉、漳、惠、潮、真、楚、滁、泰、蕲、黄、和州、南康、兴化、武罔、荆门、高邮、旴眙、安丰、无为军各差一员。
」诏:「将前项阙衮同作正阙差注。先注战功,次注阵亡恩泽补授,次注归正任数已满人,次注子弟所补授。候将来人数减少日,申取朝廷指挥施行。」
绍(兴)[熙]元年正月十三日,枢密院言:「保义郎(即)[耶]律桩状,故父归朝身亡,臣虽受世赏,方一十四岁,乞送临安府权支 士钱米,养赡孤幼。」诏候年及二十,即行住支。
十七日,福建路安抚使高大同言:「归正、归朝之人,今后遇有身故之家,不拘户数,即行赡给。其家不满五口者,则计口给之;五口以上,则至五口而止;未满二十年,且与养赡。如此,则朝廷实惠可以下究,而州县奉行不为虚文。」诏诸路州郡照应施行。
同日,殿前司言:「昨令本司水军统制范荣招收山东归正忠义人充 用,并拨到归正官兵分擘券历,内有累重之人,已蒙指挥优恤,每月添支米数养赡。续准淳熙十六年正月二十四日奉旨,特更与展支一年。今将及一年,若行住支,便见阙食。乞依旧勘支,免致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