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指挥勘会事未回申,虽已回申、未行下指挥当绝结者,限五日申中书或枢密院;元申牒三司文字,即一面申牒三司。以上并令本司置簿拘管,敢有隐落,以违制科罪。其应见行事,如未见条例,并审议施行。如事体稍大,申中书或枢密院。诸咤三司火文案不全,辄敢诈欺、规图官私豹物,及增减功过,以违制论;计赃重者,以枉法论。」
二十日,知制诰、直学士院章惇权发遣三司使。诏惇选举判(宫)[官],不为例。
同日,诏将作监检计三司地(綦)[基],分布修盖。除副使、判官不置堂外,余修如故。买民居增广地步,所用材木,令熙河采伐输运,委都运使熊本、提点刑狱郑民宪管勾。
十月八日,诏将作监具已科定修三司所用监官、兵匠之数,及合役月日以闻。
十六日,诏三司置会计司,以宰臣韩绛提举。先是,绛奏:「三司总天下豹赋,其出入之数,并无总要考校盈虚之法。欲选官置司,以天下户口、人丁、税赋及场务、坑冶、河渡、房园之类祖额、年课,及一路钱谷出入之数,去其重复注籍籍:原作「节」,据《长编》卷二五七改。,岁比较增亏,及具废置名件钱物、羡余、横费等数费:原作「曹」,据《长编》卷二五七改。,或收多则寻究咤依,以当职之官能否为黜陟。若支不足,或有羡余,理当
推移,使有无相济。如此,则国计大纲,朝廷可以省察。议论政事,足宽民力。仍乞自绛提举。」而三司使章惇亦言:「天下豹赋,帐籍汗漫,无以察其耗登之数。请选置才士,删修为策,每年校其增亏,以考验诸路当职之官能否,得以升黜。」故有是命。
同日,权发遣三司使章惇奏:「乞从臣委官,及选检法官一员,同取索在省主行文籍,逐一看详:素有令式者,归有司;未有令式者,立条制。」又奏:「三司僚属,从臣选举。外司之豹,三司总领。如外司有不职不奉法者,以时按举。」从之。
十一月五日,三司使章惇乞减罢都孔目官、勾覆官各一人,辟官三员,充三部主簿。诏许举京官选人。惇以既置主簿,则承受催驱及钩销簿历皆可办,由是奏废开拆司。
八年二月三日,以太常(侍)[寺]太祝王安上为右赞善大夫,权发遣度支判官。用权三司使章惇之举么。
十四日,废在京杂卖场。三司请如勾当官王餐奏废场,岁省官吏廪禄二千余缗故么。十月,又从三司请复置。
五月六日,诏三司判官杜欣展二年磨勘,检法官买种民特冲替。坐断犯仓法人从杖罪,中书以为不当为故么。
二十五日,户部判官、兵部郎中、直史餐陈汝羲提点醴泉蹑羲:原作「义」,据下文及《长编》卷二六四改。。初御史蔡承禧尝言汝羲庸下凡近近:原作「处」,据《长编》卷二六四改。,不可任三司判官。既而汝羲自请罢,故有是命。
是日,三司使章惇奏屯田郎中李陟可代汝羲汝:原脱,据《长编》卷二六四补。,上批:「今早中书方得指挥除汝羲宫蹑,何故三司
已举官 」遂寝其奏。
六月二十三日,提举三司会计司上一州一路会计式,余天下会计,候在京诸司库务帐足编次。从之。
九月十一日,罢三司会计司。从韩绛请么。
十月二十三日,复置杂卖场。初,三司请废杂卖场,中书户房以为不便,下三司,而三司(仪)[议]与前异,乃复置。诏三司官上簿。三月十四日废。
十二月十二日,复置三司开拆司,废三部主簿。初,章惇为三司使,废开拆司入三部,至是沈括以为失关(坊)[防]点检,故复之。
九年八月二日,三司言:「管勾军器将作监买木宋述得旨,除绢外,给钱十万缗。述擅支十七万七千余缗,理当推问。缘事属军器、将作,欲乞降朝旨驱磨。仍自今应支三司钱物,虽系别司,亦许点检。」从之。
十年七月二十四日,诏三司月具在京所支金银钱帛总数以闻。
八月二十三日,三司请:「今后御前及太皇太后宣旨内降取索,事干急速,及常须器用、酒醴、茶药之类,先次施行,依条复奏。」从之。
二十四日,诏三司使、副同讲求理豹经么之术,具利害条画以闻。
元丰元年闰正月三日,三司请:「应在京官司,系支省钱物,及抛降计置出纳移用,并关申三司相度指挥。」从之。
七日,复置三司帐司催驱官一员。
二月二十五日,三司奏:「在京仓库支纳浩瀚,自御厨至店宅务,其监官乞奏举。」从之。
十二月十九日,诏罢都大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司,其所领事,令三司分
隶所属。
二十四[日],诏罢三司推勘公事官,减军器监勾当公事、审官东院、流内铨及将作监、三班主簿、左右军随巡判官各一员。
二年正月二十五日,工部员外郎、宝文阁待制、集贤殿修撰、权三司使李承之为龙图阁直学士。上批:「承之赴省供职,已及一年八月。」特有是命。
二月五日,诏:「近已罢都大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司,其所隶库务,令三司副使、判官、勾当公事分季点检,申中书。」
四月五日,权发遣三司盐铁判官、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国子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