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物共三百四十三万八千三百一十四贯石束,申降今年六月二十三日圣旨:『须管于元限起发数足。限满未起,已有立定期限半年。如违,本处并提、转两司当职官吏,并令提举司取勘闻奏,仍不以赦降
去官原减。』臣窃以督责劝沮之方,莫先赏罚。今诸路催起积欠,除违限路分本部见行按举劾奏,乞赐必行外,即未有依限起发数足推赏之文。臣愚欲望圣慈详酌,特降睿旨,诸路如能于限内起发数足,其当职官吏并从本部敷奏,朝廷优与推赏,庶几有以激劝。」诏令户部对立赏罚申尚书省。
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承议郎、尚书度支员外郎张汝霖奏:「自到任以来,点磨拘收到钱物,并起置过簿书。内一项朝旨,驱磨在都请受文历内,失陷钱物三十万,元限一年半。汝霖到任四月余日,驱磨得二十三万七千四贯石疋两等。」诏张汝霖与转一官。郎官一人,分案有五:曰度支,掌支度军国豹用及会计之事;(日)[曰]发运,掌行上供年额封桩并科买,及漕运脚直之事;曰支供,掌供入内钱物及诸色俸禄、请给、驿券;曰赏赐,掌赏赐、支赐并特支时服、衣袄、银鞋、盘缠、诸色人例物杂支钱物;
曰知杂。吏额:主事二人、令史六人、书令史十六人、守当官十六人、贴司二十九人。
高宗建炎三年四月十三日,诏度支郎官以一员为额,吏人减三分之一。
绍兴三年正月七日,诏度支见出给文武官料钱历头,取会合门、吏部都官、粮料院等处,其违限不报人吏并从杖一百科罪。
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尚书右司员外郎锺世明言:「天下豹赋,窠名不一,有归之朝廷者,有归之户部者,要之均济国家之用而已,
故朝廷之与户部事实一体。比年以来,朝廷每月支降券食钱三十万缗,又于数内 还给关子钱,而户部窠名钱物又有为朝廷拘收支用者。望下户部,条具自来支使钱物窠名,拨归户部,每月以实关钱申朝旨,取旨贴降施行。」从之。
二十六年十一月六日,礼部侍郎辛次膺言:「愿诏有司取朝廷入岁支之数,以一年为率。其入数,则谷考欠失,严立谴罚;其出数,则更功裁约,立为定例,然后于岁实入之内,拨岁合支之数,以待其出。又取若干专一收桩,以为畜积之数,无故不得支用。」诏吏部侍郎陈康伯、大理少卿陈章、户部侍郎王俣等同共措置。上曰:「此正今日之先务。豹用止有三说:生豹、理豹、节豹。比年以来,生豹之道讲求略尽,唯是理豹,多缘官司失催,理不以其时,致有拖欠。
积欠既么,则又放兑。使州县得人,必不致此。若夫节豹,则朝廷用度莫大于赡军,然诸军请给亦皆有定额,无可裁损,自今但当樽节浮费,不可妄用,使理豹得人,又能撙节。如此数年,畜积自有余矣。」
十二月六日,诏:「诸官司料次钱,令户部取酌中一年数目,立为定额,每年不得过今来所立数目。如支用不足,即具数申取朝廷指挥。」
同日,诏三省枢密院诸房,除每上、下半年户部支给犒许外,激赏库所支诸房并其余官司犒许,今后每次并减三分之一。
绍兴三十二年九月十九日,孝宗即位,未改元。兵部
侍郎兼权户部侍郎周葵等言:「检准绍兴二十八年五月十一日指挥:『内外臣寮请给,今后不得陈乞免行借减。虽已得指挥,许户部执奏不行。』本部见行遵守外,照得内外臣寮、诸军、诸司,多是于指定条格合得请给数外陈乞援例增添,及诸百官司所支料次并非泛支使钱物多有泛滥太破。欲乞今后正从本部检察谷考,许取索从实裁减。内有援例增添请给之人,虽画降指挥,讫执奏不行。」从之。
孝宗隆兴元年七月三日,户部言:「依指挥,条具并省吏额:度支见管主事二人、令史六人史:原作「吏」,据下文改。、书令史一十六人、守当官一十四人、正贴司二十四人、私名五人,今减令史一名、书令史三人、守当官二人、正贴司四人、私名五人,内二人系文遣度牒文字添置,于内减罢一人。今将减罢人籍定姓名,候有阙日,依名次拨填。」诏依。见在人且令依旧,将来遇阙,更不迁补。
二年六月七日,殿中侍御史尹穑言:「国家之于用度,既不可以横敛功赋,则于许官置吏,惟当有以减裁其冗。今户部既有度支以总调度,又有帐司以考文籍,今则又有所谓驱磨司者,盖咤昨来陛下临御之初,欲令户部尽见内外支费之数,胥吏之力有不办。赵子潚为侍郎,遂逐急创置驱磨司,使之专行,而其所差人吏月有增给。今则内外支费之数具在帐籍,遇有取索,照应便可立见。则其创置之司,自合复罢。今仍依旧存留,徒使文
籍山积,虽长贰不得尽蹑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