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诏内外诸司库务及内东门诸处造作,如官库内有物,不得更下行收市。应要物委三司职官常预计度。若急须物色官库内无,即于出产处收市。若不及,即从三司下杂买务收买,即不得直下行铺。如违,许诸色人陈告,监官劾罪严断。
真宗咸平二年五月十一日,诏官中市物,勒行人于杂买务纳下,本务令人供应。
二十二日,诏杂买务买物支价钱,委监官当面将旬价纽计钱数责领。若三司乞破之时,须缴元帖并领状申三司。
景德三年五月九日,诏内东门买卖司,应内降出卖匹段,自今明上簿历,令使臣当面差人印记,具关子送下杂买务出卖。所有金银,即封记交付,更不得私将抵换匹帛下行出卖。所有诸宫院,亦令依此置历抄上。又内中自来有直卖诸般物色,并令抄上簿历拘管,依例具关子下杂买务取索供纳。又内中降出见钱,令杂买务收买供应物色,自今便仰据数送下,依例下行收买供应,更不得令将见钱转换不堪匹缎兑卖。又内中所买羊肉,自今并令使臣上历,出给印押帖子,差辇官下行取买,诸宫院准此。
十五日,诏内东门降出卖匹缎,令左藏库送纳,关报杂买务,依时估纳钱。
十九日,诏:「如有内东门买卖辇官诸(邑)[色]人将低次匹帛换内降上好匹缎,自今令杂买务牓门晓示,须先
上门历,方将物于监官出头。仍桩定钱四千贯,分两番一季结筭,依旧收蹙零脚钱。每供物卖物,限半月纳钱齐足,仍各置历拘辖。」
大中祥符二年五月十一日,上封者言:「杂买务与内东门司出纳,咤缘为奸。」真宗曰:「此二句屡曾制置,常给钱伍百万于本司,以备支遣,不欲谷滞价直么。先帝时常以钱百万命宋思恭检校,凡宫中市物,令实时面给其直,用讫复增,常满其数,仍闻思恭亦不能尽副先旨。近日宫中凡所须索,并付左藏库,虽动须变转,且免扰民么。」
八月,诏洞真宫真:原作「直」,据《长编》卷七二改。、开宝院、韩国长公主宅、广平公保信军院,及应敕葬所买卖物色,并听从便,不须下杂买务。
是月,诏:「崇真资圣禅院于杂买务买物,虑其扰人,今后具数以闻。」
十月二十二日,诏:「内东门降出宣赐银及成器物有镌凿官匠斤两字号者,委杂买务使臣看验,分厘色号,依时估取系省钱收买,送左藏库。候及千两,申三司煎炼。若无字号、不及色额器物钗钏,即付行出(买)[卖]。」
二十三日,诏:杂买务要有买卖,画时支给价钱,不得邀滞。
五年八月,诏:杂买务市物并须支一色见钱。
六年十一月,诏:自今内降及诸宫院卖金银器物,并送左藏库给钱。有带胶焊细碎物,即于杂买务出卖。
七年十一月,诏内东门:顺仪院、崇真资圣院、太和宫及房卧使臣取买物,许于杂买务下行收买。除官库所有物外,各令行人等第给限供纳。
是月,
诏:「杂买务应下行买物者,价钱不得住滞邀乞,其外催受得买物关子,次日须通下行户置历,于监官处书押。」
天禧二年十二月,提举库务司言:「杂买务准内东门札子,九月收买匹帛,内白絁每匹二千二百,十月收买皁絁,每匹二千八百,及收买果子,添减价例不定,称府司未牒到时估。检会大中祥符九年条例,时估于旬假日集行人定夺。望自今令府司(侯)[候]入旬一日类聚,牒杂买务,仍别写事宜,取本务官批凿月日,赍送当司置簿抄上点检。」从之。
是月,诏三司、开封府指挥府司,自今令诸行铺人户依先降条(纳)[约],于旬假日齐集,定夺次旬诸般物色见卖价状赴府司,候入旬一日,牒送杂买务。仍别写一本,具言诸行户某年月日分时估,已于某年月日赴杂买务通下,取本务官吏于状前批凿收领月日,送提举诸司库务司置簿抄上点检。府司如有违慢,许提举司勾干系人吏勘断。
仁宗皇佑四年三月二十六日,诏杂买务自今凡宫禁所市物,先须勘会库务委阙者,方得下行。仍皆给实直,其非所阙者,毋得市。初,仁宗谓辅臣曰:「国朝监唐世宫市之患,特置此务,以京朝官、内侍参主之,且防扰人。近岁非所急之物,一切收市,扰人亦甚矣。」故降是诏。
至和元年十一月,知开封府蔡襄言:「内东门市行人物有累年未偿钱者,请自今并关杂买务,以见钱市之。其降出物帛,亦估直于左藏库给钱。」从之。
高宗绍兴六年二月四日,诏和剂局药材令杂买务收买,仍就令太府寺准备差使兼杂买务监门,机察钱物出入。除本身请给外,每月添支和剂局监门官日支食钱一色。
同日,诏:「杂买务收买药材,除旧额专、副、手分、攒司、库子外,添置手分一名,书手一名。」
同日,诏:「杂买务收买药材,依杂卖场例,每贯收头子钱二十文省,市例钱五文足,应副脚剩等杂支使用,置历收支。年终,将剩数并入息钱。所有熟药所纳钱看搯,并依左藏西库条法。其纳到钱,除就支药材价钱外,见在钱并行桩管。」
同日,诏杂买务令临安府轮差兵士一十五人充把门、搜检、巡防等役使。
二十三日,诏太府寺置牙人四名,收买和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