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官吏有善政,部内豪民必相率建祠宇,刻碑颂,以是为名,因而掊敛,小民患之。帝知其事,故降是诏。
五月十二日,诏曰:「先是岁用蒿数十万围,供甄官及尚方染作,自今染作以木 给之。造弓弩先用牛筋,自今工官为弓弩,其纵理用牛筋,他悉以羊马筋代之。」岁省牛筋千万。帝孜孜政理,虑物有横费,恐吏督责急而民有屠耕牛以供官者,故下是诏。
八月三日,诏:「应文武臣僚子弟因父兄亡殁录用者,如未经百日辄出,并冒哀求仕、释服从吉者,仰御史台察访闻奏。」
至道二年八日二十八日,诏制置剑南峡路诸州旁户。先是,巴、庸民以财力相君,每富人家役属至数千户,小民岁输租庸,亦甚以为便。上言者以为两川兆乱,职豪民啸聚旁户之由也,遂下诏令州县责
任乡豪,更相统制,三年能肃静寇盗、民庶安堵者,并以其豪补州县职以劝之。遣职方员外郎时载、监察御史刘师道乘传赍诏书谕旨。既而载等复奏,旁户素役属豪民,皆相承数世,一旦更以他帅领之,恐人心遂扰,因生他变。帝然之,其事遂寝。
真宗咸平元年十月二十八日,禁峡州民杀人祭鬼。
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司封员外郎高如晦言:「三司每下牒诸州,多失通济,或折科物色非有所产,或移割税赋不便于民,或言若徇公而奇在私曲,或事若利官而贻患于后,如此条件甚众。外方既为所统,一例遵承。欲望自今许诸州军长吏(祥)[详]视,如理实有害,即具驳奏。」从之。
三年六月六日,诏:「河北诸州军,凡有科率,本官当亲阅文簿均配,不得专委厢镇,违者罪之。」
十六日,著作佐郎胡则言,请课河北县种榆、柳,以备材用。从之。
四年十二月二日,诏曰:「昨益、利、彭州戍兵谋乱,自贻刑宪,(来)[悉]就诛锄。眷彼黎甿,或多反侧,用宽诖误,式广好生。宜令逐州除逃亡徒党见擒捕外,其余一切不问。及以西蜀自王均叛涣之后,人心未宁,亦有小民巘相诳惑,宜令长吏严切警察,如有讹言动众、情理切害者,斩讫以闻。」
五年四月十二日,诏西川官吏勿留东人。从知益州马知节请。
景德元年十月三日,令河东、陕西沿边州军仓场谨火禁。备戎谍也。
十一月十五日,诏留守司,如车驾离京后,有无赖
不逞辈骚动人民、情理难恕者,并斩讫以闻。
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诏曰:「颇闻戎人所寓,巘寘毒于缾罂,投之井中,留害民庶。间者永静军多获此药。宜布告河朔,使知其事。
九月九日,诏:「举放息钱,以利为本,伪立借贷文约者,从不应为重科罪。」
十月十一日,诏:「京东近经水潦,应州县不急之务扰民者,悉罢。」
三年六月六日,禁诸路转运使副、诸州官吏与管内官属结亲,违者重寘其罪。
八月十日,诏:「渭州镇戎军向来收获蕃牛以备犒设,自今并转送内地以给农耕,宴犒则用羊、豕。」
九月二日,开封府言:「文武官亡殁,诸寺击锺未有定制。欲望自今大卿监、大将军、观察使以上,命妇郡夫人已上,许于天清、开宝二寺击锺,其余悉禁。」从之。
十月,诏:「如闻陕西沿边州郡,游惰之民聚而蒱博,急则为盗,恣扰乡闾,宜令所在申明旧诏,严行禁之。」
十八日,诏:「如闻河北官吏市民物,给直不当价,宜令转运使以前诏揭榜戒之。」
十一月八日,诏:「应以历代帝王画像列街衢以聚人者,并禁止之。」
十二月二十日,诏牛羊司畜孳乳者并放牧之,无得宰杀。
四年八月十五日,诏:「自今内庭及含光等殿、在京诸处(赍)[斋]醮,内臣于诸司库务宣索物料,并令库务具名数押书付逐司,方得给付。给讫,连内臣文字实封送三司置籍,每旬具两本进内,一留中,一下尚书内省用印,凭由除破。其奉诏监葬者,事
毕亦具费奏闻,录别本送三司凭由〔司〕勘验,如前制。」先是,内中须索文记,委都知司勘验除破,颇有留滞踰年未能结绝者,仍令枢密院、三司议定此制。因出内省所批文簿数卷示宰臣,皆以诸司奏知牍背为之。帝曰:「宫中用此记事,始自先朝,凡宫禁省费,多此类也。朕常以在京廨舍营宇所费材木素无条约,三司提点司不能尽察,因令事材场、八作司日具支用件状进内。迩者阎承翰面陈官廨梁(析)[折],望传宣给换,因知有此条约,不敢妄费。
盖关西采市木,军民甚劳,若无禁制,其弊滋甚矣。」
九月十六日,诏曰:「所宝惟谷,兆民之天,出于耕耘,是谓劳苦。今万邦嘉靖,五谷大穰,是谓有秋,允符上瑞。如闻里巷所弃捐
左旋